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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回复帖: 江月的《[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何军邑 收藏:0 回复:0 点击:126 回复时间: 2007.04.23 23:19:02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支持反方]人为别人活着快乐
  
  回shuangyue并其他朋友:
  
  ——“这位楼主令人肃然起敬,敢这样说话的人,能触及“人的终级的目标”,这类话题的,估计不是佛就是基督。这样的辩论是小事情嘛,扣个这么大的帽子,穿个超大号袍子,有些难看。再说了,你虽说戴着反方的帽,可穿的好像是正方的衣呢。”——这是shuangyue的话。遗憾的是,你并没有仔细看我的回帖。这一点是肯定的。
  
  如果照你以上说,哈哈,那还辩论什么?小事情嘛,不用往大了说。
  
  但这的确是一个辩论,既然辩,那就得说清楚自己的观点,这有何怪。而且,你说谈及人的终极目标,有点大,只能说明你自己没有思考过关于人类、关于信仰、关于宇宙法则、宇宙精神和宇宙物质的问题,并不代表别人不去思考。既然你认识不到,就慢说此为小事之言。 妥否。
  
  宇宙法则即人的宇宙观、形而上学、规范场等,宇宙精神即宏观、形而中学、电磁场等,宇宙物质是微观、形而下学、量子场等,前者是后两者对立统一的产物。人类的终极目标是,让所有的人获得自由快乐幸福,而不是某一个人。佛家普渡众生,是大无畏的奉献,不是为了一己之私。不到佛的境界,妄谈并讽刺佛,总不能让大家说你愚顽吧。其实佛是不会生嗔的,因为,佛就是为了别人。
  
  还有人说,为别人的快乐而快乐,是空虚,是苍白的伟大,只能说明,不明白如何才能获得最大快乐,最终的结果是,昙花一现,何其短暂。
  
  我还有一个观点,猪栏理想和榆木哲学,是人类社会前进的最大阻碍,现在终于可窥见一斑。
  
  把最好的,给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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