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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回复帖: 火焱的《[三界纵横·搅水]由三姐鸳鸯剑下逃余生》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火焱 收藏:0 回复:1 点击:80 回复时间: 2007.05.19 23:33:04

Re:[三界纵横·搅水]由三姐鸳鸯剑下逃余生


  1.裁判员问过当事人了吗?还是要我拿出QQ聊天记录给你?
  
  2.索魂、报仇、救赎贴尽量使用有情节可阅读的文字体裁,不得少于600字(按WORD计算)。
  
  这是你自己发的规则原文.请问裁判什么叫有情节?


删   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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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碧落故人 Re:火焱 回复时间: 2007.05.20 00:12

    请看你所提供的规则前面那段

删   除    回    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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