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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事事关心 回复帖

被回复帖: 紫玉青莲的《Re:木水》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木水 收藏:0 回复:1 点击:79 回复时间: 2007.08.04 13:03:11

Re:紫玉青莲


  哦,因为你标题标有(转载)二字故转为转载版,你可以重新发表选择原创,并在文中注明你哪段是转载并注明出处.谢谢!


删   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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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紫玉青莲 Re:木水 回复时间: 2007.08.04 13:11

    标题里有转载?我没标。文中最后已注明。
  
  “注:文中第三段为引用。倒数第二段部分摘录自网络信息。”
  
  版主没有仔细阅读我的文章。
  
  我在刚才的回复中也解释了因为我所引用的材料在网络间引用过多,我没有找到出处所在,才未注明出处,你怎么还让我标出处?这是贵网站的规定?引用了光注明不够,非要找出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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