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四岁半时,我带他回了趟河南老家。这是自他出生后第一次回去,他对老家所有的一切都很好奇,不停的跑到这看看,跑到那瞧瞧,高兴得像只山间奔跑的小鹿。也难怪,玉门一年之中有九个月都是光秃秃的,即使剩余的三个月有点儿绿意,也是没有一点生机的干巴巴的绿,就这么一点可怜的绿,也常常被沙尘覆盖着。而老家一年四季绿色不断,那绿色也别具特色,用翠绿欲滴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置身于这样的环境,连大人都会陶醉,更别说小孩了。妈说:“别管他,让他疯去吧!”老妈这么一说,他就更无顾忌了,院里院外,东家树上,西家房上没有他不去的。
到家才一天,他就和小冬(我二姐的小孩)熟了。两个人形影不离,你追我赶,弄的俩人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儿子由于不适应老家的那份热,还出了一身的痱子,为此,小冬没少挨训。更让他开心的是下雨时,老家的雨又多又大,再加上院子里全是水泥地坪,不用担心有什么扎脚的东西,这在玉门是没有的,他就光着小脚丫,淋着雨啪啪啪啪地又跑又跳,你硬把他拉到屋里,可一转眼工夫,他又跑进了雨帘。就这样,屡次三番,实在拿他没办法,只得由他随意去玩,一直到他玩够了,累了才罢休。
原以为,他小小年纪,只要跟着我,有的吃有的玩,就会什么都不想,可没想到才到家两天,他就嚷嚷着要回去,问他为啥,他说想他爸爸了。我们轮流哄他玩了半天,他才罢休。可没过几天,他又吵吵开了,又说想他爷爷了,直到给他爷爷通了电话才开心的玩去了。这真应了那句老话:金窝银窝舍不了自己的穷窝。连小孩如此,更何况大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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