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太,你问“伦常何在”。我想说,读这里的讨论可以看出,伦常仍在人们心里。但就怕,只是埋没在心底里而已了。呵呵。
这样的事情发生,如果是个个案,那就谁的责任谁负,无论事件如何解决,我们并不完全清楚实情,便也无权多说,若闹的林中朋友相互不高兴不值得。无奈,大伙似乎认为这事情反映的是一种现象,这就可以多说说,平心静气地说说。
人打人,怎么说也不应该。可我这么‘明理’的人,也有想揍人的时候,因为有些人做事、说话实在“太过份”。言语有时候更能伤人,这话不是我说的。想必,有打人冲动的‘明理’人,不是我一个。大伙说呢?
我想说,打人的事常有发生。为何许多别的人被打我们不评论,而一个老师被打,我们要这么热闹地‘争吵’呢?是因为这里许多的朋友就是老师吗?呵呵,许有此原因。但无论本身是否老师,讨论似乎围绕着一个观念,那就是老师是崇高的,应受尊重而不应受到如此对待的。对不对?
朋友们,可以说这是我们一向(被灌输)的错误观念。老师作为一种职业,是很重要很有意义的,是种受常人尊敬的职业。但,作为老师的人,不应该被认为不同于常人。其一,他们也照样需要吃喝拉撒睡;其二,像其它职业的人群,他们中也照样有败类,更甚者则是“误人子弟”。借问咱这里当老师的朋友,你们可有你们不以为意的同事?可有想揍之而后快的同事?哈哈。
在美国,牧师是备受尊敬、甚至崇拜的,但从新闻中我们都能看到,有犯各种罪的牧师。而在美国阿拉斑马州,两月前才有一个女教授开枪,把几个同事杀死的事件发生,只因她认为在评职上不公。但对人的角度上,美国人并没有把教授杀人和其他人杀人区别看待。
这正是当今的我们需要明白的,职业是职业,人是人。举个更明显的例子说,如果你认为警察都能信赖的话,就可能会吃亏上当,这点相信大多数这里的朋友都已经认识到。
总之,作为一个人做好自己,就不怕会有别人对我动手。有机会,领悟一下道家思想的大道自然,我们会更能看清世界和人生。
(《幼师打小孩,你有何观点?》http://www.my510.com/forum/article-1538394.html)
------------------------ 何处汇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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