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路漫漫 one |
该面对的,永不逃避;该执着的,永不怨悔! ————题记
思绪回到了四年前的那个秋天,天空是那样的蓝,阳光是那样的灿烂,刚刚迈进大学校园的我对爱情是那样的期待。也许是上天对我特别的眷顾,缘分在这时不期而至!
好像那个时候的学生都流行一种找联谊寝室的游戏,年轻的心对任何一种新鲜的事物都不会放弃,他们都或多或少的希望心中的另一半的能由此邂逅。我们的故事也就由此开始。
和他就相识在那个据说是在我们突然袭击前收拾干净的寝室里,并不宽敞的地方围坐着青春逼人的我们,大家吃着零食,介绍着彼此,说说笑笑,全然没有陌生的感觉。谈笑风生间,突然有人敲门,找到那个叫炜的男孩子,通知他下去参加羽毛球比赛。这时我才格外注意到他,一件深蓝的休闲毛衣里嵌着灰黑格子衬衣,浅浅的牛仔裤。印象最深的是那浓浓的眉毛,英气逼人。突然和他眼光对视了一下,并不在意的他却让我的心微微一颤,脸颊发热。我突然有种感觉,这个人和我的将来也许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我向来预感很准。
随着他在抱歉声中提前下楼,我的心再也沉不住了,顿时对他充满了好奇,突然好想和他说话,因为之前我没和他说过一句话。于是我临机一动,提议大家都下去看比赛,那样会更有意思。年轻人都是充满活力的,大家一致同意,也许他们不知道的是,那是我的私心作怪,因为我想见他,想看他打球的姿态与他给我那种洒脱的感觉是否一致,因为我是很注重感觉的人,在乎一切感觉。
我的眼睛没有骗我,他的球打的很轻松,很自然。而且此时的他已经换上了一身灰白色的运动装,看上去更让人眼睛一亮。我有点忍不住的惊喜,庆幸自己发现了他,可是我还是努力掩饰,害怕室友们看出来笑话我,于是我又装出很平淡的样子,想象着怎样能与他说话,要是能和我一起打球那就更好拉.就这样,时间很快溜走,他已经打完比赛,并与胜利告终。大家都在对他称赞,我鼓足勇气对他半开玩笑的说:“能与你这个赢家打一次吗?”他害羞的笑了一下,说:”行啊,不过我也是业余的。“就又走回到场地上,这样我开始了与他平生的第一句对白。
有人提议一起去吃火锅,大家全双手赞成。趁他回去换衣服的功夫,我装作不经意的问他室友,他有女朋友吗?在得到否定的回答后,我的心是一阵惬喜,因为他比我大一级,没女友当然要庆幸拉,机会又多了点,呵呵。也许有人发现了我的心思,他们半开玩笑的说,要不要给你们牵线搭桥噢,待会我就和他说。这一听,我吓得赶紧摆手说不,因为我极要面子,害怕他们一说遭到拒绝,那么就没有幻想了。我不想那么快让它破灭。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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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暗恋冰河 |
Re:回首路漫漫 one |
回复时间: |
2006.05.15 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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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忙里偷闲看看你的文集。 H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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