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唯 一 回复帖
Re:梦漪繁
《胡杨林》护林法第九章二十七条八款规定: 对某些文章怀疑时,可回帖询问是否是原创,没有肯定回复时,此文的原创性值得怀疑,对这样的文章可以不加管理。 觉得很眼熟的文章,用搜索查后,回帖道 “是原创还是转载?若是转载请注明转载或把文章发到转载区 文章地址XXXX 当你知道这个用户经常转载不注明,就对此人的帖子不加管理,随他去。若他总不注明转载,有时间的话就查他几篇文章,然后给他回帖,指出网址,说明涉嫌抄袭,文章被删除。或版区里用管理员的身份发帖说明此人的文章有多少抄袭,文章已经删除。让他知难而退 因抄袭被处理过的用户,其文章文坛不再收录。因抄袭被处理过的ID,其文在论坛最好也不要固顶和进入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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