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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贾南 收藏:1 回复:3 点击:3908 发表时间: 2004.05.01 13:11:42

中国公民移民协议国办法-一个大胆的假设


   一、 有外劳需要且允许中国公民移民的国家可与中国签订移民协议(以下引述为“移民协议”)。
  
   二、 所有合法的25~45岁的健康中国公民可通过本办法,申请迁往与中国签订了移民协议的国家(以下引述为“移民协议国”)。
  
  三、 准移民必须向中国移民机构提供以下证件:
  1、 本人户口薄、身份证的复印件(需持原件)
  2、 本人所在地公安局开具的居民证明、个人经历证明(需在本国无犯罪记录)
  3、 本人婚育证明复印件(需持原件,并需无违反本国婚育法规记录)
  4、 本人健康证明文件复印件(需持原件)
  
  四、 准移民必需做好出国前准备,应通过本国移民机构所提供的学习班学习所住移民协议国的基本国情、法规、语言并取得通过证书。
  
  五、 准移民可通过本国移民机构了解所往移民协议国劳动市场需要,选择相应的合法机构所设的技能学习班,获得工作技能并取得证书,此类证书将作为工作推荐文件呈给移民协议国作为参考。
  
  六、 准移民在获得两国批准后,将获得两年准移民考察期。
  1、 根据所往移民协议国提供的该国最低生活标准费用基数,准移民必需向中国移民机构预交一笔不低于或相当于该国两年最低生活标准费用的基金。
  ⑴这笔基金将由中国移民机构在两国移民机构交接该准移民过境时移交到移民协议国,该国移民机构必需将这笔基金存到为准移民专设的全国通存通取的个人帐户上。
  ⑵准移民可按协议约定的每月最低生活标准费用基数,每月从该基金帐户上支取相当的数额,直至支取完毕为止。如准移民通过移民协议国所规定的合法经商或工作的形式获得生活费用来源,亦可不支取;亦可将其收入所得存入该帐户。该帐户的存取记录将作为移民协议国是否批准该准移民申请成为当地合法居民的参考条件。
  2、 在两年考察期内,移民协议国的移民机构将为准移民提供免费(或收取一定廉价费用)的居住地,直到准移民有能力购置或租赁其它房产为止。
  3、 移民协议国的移民机构将为准移民提供就业许可证,及将会提供1~N(N根据不同移民协议国签订的协议而定)次的工作推荐,准移民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是否接受。
  4、 移民协议国的移民机构将向准移民发放一本生存记录册,准移民必须如实记录自已在当地的合法经商或工作的情况,并获得证明人(如雇主)的签字证明,如证明人拒绝提供证明,准移民可向地方移民机构求助或通过地方移民机构代为证明。该生存记录册的记录将作为移民协议国是否批准该准移民申请成为当地合法居民的参考条件。
  5、 在两年考察期内,准移民必需按移民协议所规定的时间,每月(或按照不同协议国的具体要求)到所在地的移民机构签到,以使该国移民机构能够及时掌握准移民的动向及基本情况并根据移民协议提供必要的帮助,该国移民机构亦将根据此记录定时向中国移民机构报告准移民在当地的动向及基本情况。该签到记录将作为移民协议国是否批准该准移民申请成为当地合法居民的参考条件。
  
  七、 在两年考察期内,如准移民不适应当地生活或因其它因素而不想继续在该移民协议国生活,可申请提前回国,两国移民机构将给予相应协助。
  
  八、 两年考察期满后,准移民可向当地移民机构申请成为当地合法居民,当地移民机构将根据该准移民本人的基金帐户、生存记录册、签到记录、行为表现等等参考条件,决定是否批准申请,并将于一个月(或根据不同国家的移民协议)内批复。不提出申请的准移民必需于两年考察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返回本国;提出申请的而不获批准的准移民必需在收到当地移民机构的拒绝通知后的一个月内返回本国。
  
  2月5日在英格兰西北部莫克姆湾海滩发生的亚裔拾贝者遇难事件,在世界各地引起了剧烈的反响。世界各地各种形式各种观点的声讨之音隆隆于耳,作为一名中国人,我对同胞们的遇难事件既愤且痛!
  逆向而思,那些仅为获得劳动机会而偷渡的劳动者,如果他们有一个合法、便捷、安全、公平的移民机会,他们还会选择偷渡吗?如果他们能够获得一个合法的有安全保障的工作机会,他们还会选择偷偷无奈地跟着黑帮从事着高度危险而被迫接受盘剥的工作吗?如果不是移民政策那么沉重,天空那么灰暗,2月5日的惨剧还会发生吗?
  我们不妨用一种科学的视角来讨论移民问题。英国萨塞克斯大学斯凯尔顿教授曾经指出:“欧洲等地对于移民问题存在着巨大的误解。通常情况是,能够吃苦耐劳的移民所生产的财富往往多于他们的消费,移民当中的失业率也往往低于当地人口。所以,从经济角度来说,移民的贡献大体是积极的。” 就在多日前,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访问欧盟时,也在布鲁塞尔呼吁欧洲不要向移民关闭大门。他说:“欧洲社会不久将完全老化,如果要想让欧洲的经济和社会制度继续运行的话,吸收更多的合法移民是非常必要的。”安南指出,欧洲的移民法应该为迅速、公正而且公开地处理移民申请材料创造条件,这样才能保护合法移民,避免非法移民。欧洲国家必须建立一个共同处理移民问题以及共同承担责任的机制。
  对于中国来说,人口众多,劳动力富余,搞了多年计划生育还是人口膨胀。如果能够和一些有需要引进外劳的国家合作,签订利于双方利益的移民协议,平衡了人口问题也施益于移民者,在一定程度上收敛了黑社会分子经营的偷渡及不法劳工活动,平稳了各国治安,乃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实事啊!
  
  
   200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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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回复人: 贾南 Re:中国公民移民协议国办法-一个大胆的假设 回复时间: 2004.05.01 13:13

    庆祝5.1劳动节!
  
  向全国劳动人民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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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贾南 Re:中国公民移民协议国办法-一个大胆的假设 回复时间: 2004.05.01 13:46

    我不知道该如何将它弄到“杂文”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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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逸舒 Re:中国公民移民协议国办法-一个大胆的假设 回复时间: 2004.05.01 17:47

    呵呵,都是人多惹的祸啊,忧国忧民,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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