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识你之前,我并不喜欢听音乐的,偶尔放一些类如别人说的高雅之音,不过是假模假式装个样子罢了。对于流行音乐,更无特殊爱好,老些的歌曲,在广播中或是在晚会联欢会上听得多了,便也知道哼哼两句,但也只限于哼哼,若真唱起来,调子定是跑到了喜马拉雅山上,九头牛也拉不回原地的。
前一阵子,网上的朋友圈突然时髦起语音聊天,聊着聊着必然就拉开了架式起哄着要听我唱歌,按他们的说法,才子一定都是琴棋书画无所不通了,我就嘿嘿地笑,说:“才子倒不敢当,豺狼还勉强算得上”。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却仍然还有一些人不依不饶,说:月夜正好,狼嚎起来也必有别番情调。
你也在旁边殷殷地劝我:唱一个吧,相信我们都是坚强的,就是听得晕了吐了,也是会坚守岗位的。被迫无奈的我,只好一再下保证,容我一些时候,我定学来歌表演给大家听。
记得我唱的第一首歌是周华健的《忘忧草》,也许是个中的某些词打动了我罢,“依依不舍的爱过的人,往往有缘没有份”,我想,有些通俗歌曲之所以打动人心,很多时候在于这些曲子正好配合了自己的一些心境,对于一些无奈的事,我们可以用什么来表达呢,在无从表达的时候或是用歌来表示倒也贴切。
记得你第一次给我唱歌,是我的生日,当时你的麦不好使,还特意又跑到街上买了新的回来,那一个晚上,我应该是第一次听到你的声音,是如此的甜美,一个朋友曾说你的声音宛如唐时的布帛,柔软的,丝绸般的滑润。近期又有朋友和我说,听你的声音若闻天籁,直说我有耳福。
和你的声音相较,我说话虽然带着南方人特有的锦软,但也带着些微的乡音。你常笑我:灰和飞不分,于是我这个大灰狼常成了大飞狼。你还调皮地冲着我唱:明天我要“灰”过去看你啦,明天我要“灰”过去看你啦”。
虽然我的普通话是如此的普通,可是你这个正规军在和我认识久了以后,说话的口气和调调不也朝着我靠拢了么。那天你很紧张地和我说:她们都说我普通话有腔了。我“呵呵”地笑着,说:看来还是地瓜养人,我这地瓜腔还是满有市场的嘛。
话虽这么说,但在你的培养下,我不仅普通话说得越来越好了,没有认真挑刺,很多人听不出我的口音。而且歌也唱得不错了。上次你来,我们和一群朋友上卡拉OK玩,同唱了一首《祈祷》,让我的朋友们大跌眼镜,他们不能置信地说,第一次听到我唱歌呢。你很有成就感地站在我身边,一付伯乐识老马的样子。
今天下午,偶尔发现QQ的新功能,竟然可以放歌给对方听,我埋头找歌给你听,我们一起沉浸在同样的歌声里,你知道么,我有多么喜欢这样飘着歌声宁静的午后,感觉你就坐在我的面前,那种心绪尤如来自于前生,我们什么都不记得,却又什么也都不曾忘记。
今夜,当一切都沉寂,连星光业已隐去,却有一只叫“念想”的小动物,在我心内的房间里跑来跑去。为你而歌,在长长的日子里……
------------------------ 在时间的尽头,与你相约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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