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给热编的信:
From:人淡如菊
seabird:你好!
夜色那帖菊刚看到,觉得不应上热点,因此取消了发表,后觉得还是由海鸟来处理吧。目前我把此帖恢复在热点上。
菊认为此帖不应上热点。另外,也希望海鸟今后在处理热点的帖子上时,尽量以客观的态度去看待文字,不应以S人感情来确定帖子的发表。:)
人淡如菊
2004.10.05 20: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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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同版区管理员的讨论:
Re:From:人淡如菊
人淡如菊:
菊姐,我有一事相劝,就给个机会别人说话吧:)这是对网站合伙人的尊重:)
你这样做别人会以为你滥用私权的,声名不好。况且这样也不算过分的拍砖,只是建议:)
长空飞雁
2004.10.05 20: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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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Re:From:人淡如菊
长空飞雁:你好!
哈哈
这样的建议都推上热点的话,那网站内能上热点的帖子可就多了:)
菊也尊重你的意见,我已经把那文恢复在热点上。
人淡如菊
2004.10.05 20: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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