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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eabird 收藏:3 回复:11 点击:4854 发表时间: 2004.10.06 20:46:52

原热点编辑致林友们的信


  从7月6日上任热点编辑,到今天(10月6日)编辑权限被“人淡如菊”解除,海鸟共为林友们服务了3个月,92天,再此,感谢各位林友对热点工作的支持,对我的支持与信任。
  
  至于如菊解除我权限的原因,相信大家都会看到,是合理处置还是公报私仇,相信朋友们自有公论。不过我们来林子不是为了哪个人,也没必要为了哪个人的作为而离开,希望朋友们能一如既往支持林子,能一如既往支持热点,能一如既往把这里当成您的家园。
  
  我能感谢的人很多,首先感谢各位主题区管对我的支持,没有你们的工作,热点永远也热不起来。我查了一下,几乎所有的区管都向热点推荐过贴子,不一一说了,特别感谢西木歼,你向我提了很多中肯的建议;感谢泥巴,你丰富多彩的竞猜;感谢梦漪繁,你做了很多很有特色的工作,费心了;感谢马儿、斜阳,热点的工作多靠你们;感谢金樽天才,我很怀念我们的合作和交流,希望还有机会;感谢长空飞雁,你的文字和为人都让我敬佩;感谢老许,你对贴图区那么多想法;感谢笨鸟,你对转载区的想法还请再接再厉;还有橙色天使、风气云落时,虽然你们现在不做管理工作了,但谢谢你们能接受我的挽留多留任了那么久。
  
  感谢各位林友对我的支持,惠远飞,相信你会在这里找到你想要的;罗先德罗老,希望再看到您那沧桑的文字;冷阳,虽然我今天对你说的话有气,但我还是很欣赏你,认为你是热点编辑最好的继任者;趋向、烟茶酒三开、无法呼吸、白丁布衣、弄墨无文意、潇湘夜雨2004、wxj伍静、贾南……太多了,不一一说了,感谢各位!
  
  海鸟不会走的,但愿海鸟能看到林子枝繁叶茂、热点发展长大的一天!这些,靠新站长、靠新的热点编辑自己是无法完成的,海鸟无法为大家服务了,相信新的编辑会做得更好,也相信大家会更支持,
  
  还是朋友,没有再见,我们同在这片林子里……
  
  seabird 龙海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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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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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回复人: seabird 您的热点编辑权限取消通知 回复时间: 2004.10.06 20:49

    seabird:
   菊最后一天的站长管理:
   胡杨林热点在seabird上任热点编辑后,热点管理有了起色,人文帖子突出。但鉴于seabird在把
   http://www.my510.com/exforum/exade.php?exid=10735&userid=0
   这帖发表在热点上是把属于个人公告性质的帖子发到热点上,
   您有违管理员制度
   http://www.my510.com/frames/hylglzd.html
   二、管理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3.网站授予管理员的管理权限是为林友服务,请勿利用权限为自己提供方便,您可以不是一个好的写手,可以不是一个很有才情的人,但应有正直、热心为大家服务的精神。
   菊尊重其管理在取消发表后再恢复发表,但劝阻其取消发表无效。
   以下是菊对这张帖子的操作过程:
   -----------------------
   这是我给热编的信:
   From:人淡如菊
  
   seabird:你好!
   夜色那帖菊刚看到,觉得不应上热点,因此取消了发表,后觉得还是由海鸟来处理吧。目前我把此帖恢复在热点上。
   菊认为此帖不应上热点。另外,也希望海鸟今后在处理热点的帖子上时,尽量以客观的态度去看待文字,不应以S人感情来确定帖子的发表。:)
  
   人淡如菊
   2004.10.05 20:31:56
  
  
   ----------
   这是我同版区管理员的讨论:
   Re:From:人淡如菊
  
   人淡如菊:
   菊姐,我有一事相劝,就给个机会别人说话吧:)这是对网站合伙人的尊重:)
   你这样做别人会以为你滥用私权的,声名不好。况且这样也不算过分的拍砖,只是建议:)
  
   长空飞雁
   2004.10.05 20:31:07
  
  
   ----
   Re:Re:From:人淡如菊
  
   长空飞雁:你好!
   哈哈
   这样的建议都推上热点的话,那网站内能上热点的帖子可就多了:)
   菊也尊重你的意见,我已经把那文恢复在热点上。
  
   人淡如菊
   2004.10.05 20:34:08
   ----------------
   菊现在以站长名义取消seabird的热点编辑权限。
  
  
  人淡如菊
  2004.10.06 20: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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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杯子里的海 Re:原热点编辑致林友们的信 回复时间: 2004.10.06 21:15

    海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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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彩云飞 Re:原热点编辑致林友们的信 回复时间: 2004.10.06 22:14

    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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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长空飞雁 Re:原热点编辑致林友们的信 回复时间: 2004.10.06 22:26

    希望能留住海鸟继续出任热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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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无法呼吸 Re:原热点编辑致林友们的信 回复时间: 2004.10.06 22:37

    老兄让我说什么好呢~~
  能认识你们是我瞬间一生的幸福!
  
  
  
  瞬间兰州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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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free_me Re:原热点编辑致林友们的信 回复时间: 2004.10.07 00:39

    海鸟将来也还是可以继续热点编辑的。海鸟的工作我们有目共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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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阿敏妹子 Re:原热点编辑致林友们的信 回复时间: 2004.10.08 12:38

    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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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坏公司 Re:原热点编辑致林友们的信 回复时间: 2004.10.09 15:12

    还是朋友,没有再见,我们同在这片林子里……
  
  

------------------------
马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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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老许 Re:原热点编辑致林友们的信 回复时间: 2004.10.09 16:29

    咳~``几天没有来,这里到底是为什么会变这样子?
  什么时候再来厦门,我请你喝酒,给咱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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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千面弄影 Re:原热点编辑致林友们的信 回复时间: 2004.10.09 21:46

    继续唱着歌一起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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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redcary Re:原热点编辑致林友们的信 回复时间: 2004.10.11 10:20

    有容乃大,呵呵,怎么象是摆家家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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