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时第一次写
帅
迷人
有钱
忠实的听众
风趣
体力好
衣着和宜
品位高雅
时时让我惊喜
32岁时改写
五官端正—--最好还有头发
会帮我开车门,拉座椅
肯花钱带我上馆子吃顿好的
听得比说得多
听我讲笑话,该笑时会笑
肯帮我提篮子
好歹有条领带
喜欢吃我煮的菜
不会忘记我生日及结婚纪念日
42岁时改写
还像个人—---秃子也无妨
等我上了车才开车
工作稳定---偶尔在麦当劳请吃饭
还肯听我说话
听得懂笑话
办得懂家具
会找遮得住小腹的衣服穿
不会笨到去买需要开瓶器的香槟
上完厕所能把马桶盖归位
每周刮胡子
52岁时改写
偶尔剪个鼻毛及耳毛
不在公开场合打嗝或挖鼻孔
有点信用
一样的笑话不讲N次
周末还肯离开沙发
会穿成对的袜子
肯吃电视快餐
多少记得别人的名字
偶尔刮个胡子
62岁时改写
不会吓坏小朋友
还记得浴室在哪
大病没有
醒时鼾声不大
还记得起来
肯吃软食
记得假牙在那里
还记得。。。。。
72岁那年改写
活着就好
活着就好
活着就好
活着就好
活着就好
活着就好
活着就好
活着就好
只要活着就好,一切都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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