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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依 收藏:0 回复:17 点击:5515 发表时间: 2004.10.09 18:32:51

对我爱着的林子的一点建议


   林子的股份制度,产生了众多的股东,时间久了也为此产生了众多的矛盾,古有百家争鸣,但是在林子这样一个家园有如此多家长势必要多出很多矛盾。
  
   作为林友,文依想提以下意见,仅供参考。
  
   废除股份制度,由林友自愿捐赠
  
   原来股东的付出,在股东大会上,大家讨论下是要收回自己所投还是自愿作为自己的捐赠,如本人希望收回所投,那么从林友捐赠里把该股东资金退回。而自愿捐赠的股东将是与其他众林友同等的身份。
  
   林子设立记录林友所捐赠具体资金的目录,不按数目,按照时间先后记录。一份情不该按金钱数目排名的。
  
   由于废除了股份制,那么林子将来可能有的经济方面的收入在超出林子维护费用的时候该怎么办呢?在此建议成立赞助基金。无论我们收入有多少,或者仅是林友的捐赠剩余部分,我们自己寻找部分需要帮助的孩子,助他们拥有跟我们一样的学习机会。有点怕相关部门的蛀虫吃我们的钱钱,所以建议由我们自己去寻找这样的孩子。
  
   在林子设立专门版块,公开整个捐赠的情况,追踪报道我们所资助的孩子。
  
   以上,仅是一个热爱林子,热爱孩子的林友的一点建议。我想我写的并不是很成熟,希望能有支持文依建议的朋友加以补充说明,文依在此谢过。或者如果这个建议初步通过,文依也可拟订详细的计划与大家探讨。
  
   我们省一省,或者就是一瓶饮料一包烟,在那些写满渴望却无处渴望的孩子那里,却是他们的希望。
  
   这里大家都希望是一个家,一个不倒的家,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抛弃这些纷争,真正的为需要的人做些什么呢?
  
  

------------------------
*~-~* 希望你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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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回复人: 阳光下的蒲公英 Re:对我爱着的林子的一点建议 回复时间: 2004.10.09 18:45

    我第一个支持笨笨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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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祁肇 Re:对我爱着的林子的一点建议 回复时间: 2004.10.09 19:21

    沙发没坐上,只好板凳了。呵呵。资助学生的想法我觉得挺好。只是这个事情要做一定要做到公开、公正、人人自愿,而且对于资助的情况也要了解全面和透彻,公布的及时和详细。我个人觉得是个好建议。至于“废除”一事,不方便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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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道是无情却有情 Re:对我爱着的林子的一点建议 回复时间: 2004.10.09 19:24

    文依说得真好
  将来如果能建个胡杨林希望小学,多好!
  虽然我才进林子一两天,不过也挺喜欢这里的。如果我无情在林子变有情了,如果林子真的能把多余的钱捐给孩子们,我也会捐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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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千面弄影 Re:对我爱着的林子的一点建议 回复时间: 2004.10.09 21:48

    依真是个有热心兼爱心的好女孩,,嘿嘿
  
  俺为有你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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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胡杨林老大 Re:对我爱着的林子的一点建议 回复时间: 2004.10.09 21:51

    好嘛。就应该这样地。。静下来。想法子。才是正道哈。。。
  
  嘿。同意你地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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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长空飞雁 Re:对我爱着的林子的一点建议 回复时间: 2004.10.09 21:58

    这个建议好。
  问题是只要大家愿意捐赠,和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捐赠,希望看见文依的详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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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derek909 Re:对我爱着的林子的一点建议 回复时间: 2004.10.09 22:37

    爱……我要付出…………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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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free_me Re:对我爱着的林子的一点建议 回复时间: 2004.10.09 23:33

    亲爱的,好办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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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荒漠甘泉 Re:对我爱着的林子的一点建议 回复时间: 2004.10.10 12:44

    亲爱的,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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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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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乐行僧 Re:对我爱着的林子的一点建议 回复时间: 2004.10.10 13:15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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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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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子扬 Re:对我爱着的林子的一点建议 回复时间: 2004.10.10 16:59

    不错的主意,不过也还是要有领头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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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redcary Re:对我爱着的林子的一点建议 回复时间: 2004.10.11 10:23

    傻妹妹``呵呵,其实林子早该走上规范了,你说的那种叫家家酒,家园式社区是以前的提法,现在看来已经严重阻碍了林子的发展,也是这次林子地震的深层次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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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白丁布衣 Re:对我爱着的林子的一点建议 回复时间: 2004.10.12 14:40

    自愿是建立在信任上的。。呵呵。如个没有信任,,自愿也无从捐起~~首先如何才在透明的基础上,让大家给予牵头人最大的信任,才是募集资金的必要条件,,否则,一点点的不信任,都可能让捐助着,不甘轻易的自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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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大漠孤烟直 Re:对我爱着的林子的一点建议 回复时间: 2004.10.15 10:06

    果然妙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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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风起云落时 Re:对我爱着的林子的一点建议 回复时间: 2004.10.16 07:43

    双手赞成!
  你有没有想怎么具体实施?
  可以设立一个公开的银行帐户,具体交给谁管理,再具体讨论,这个对个人的要求比较高了。应该有两到三人共同负责,他们要负责寻找需要资助的孩子。这就要求他们有比较多的自由时间。他们本人应该有相对稳定的工作,有一定的理财能力和社会经验等等。
  至于股东制度的废除,我认为不要着急。因为我认为以林子目前的情况,自愿捐款不一定能足以维持林子的运行。可以让两个先共存,如果以后捐款够多再说吧。
  如果把捐款和股东制度的废除联系在一起,这个捐款的管理可以考虑交给一蓑,当然前提是他本人愿意,也要其它股东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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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风起云落时 Re:对我爱着的林子的一点建议 回复时间: 2004.10.16 08:31

    建议你先以一个完善的捐款体系的建立为目标写一个计划书,贴出来,让林友讨论,和一蓑商量。如果成功,对林子是很大的帮助,我想一蓑会考虑支持。当然一蓑也可能出于一些考虑,不愿接手此事,但响应的人多的话,如果条件允许,文依可以考虑自己找几个人来管理此事,即独立于林子的股东之外,我想这也是可行的。我是绝对信得过文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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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cnetsff Re:对我爱着的林子的一点建议 回复时间: 2005.03.12 12:49

    我认为可以在林子的首页开一小块做广告,只要广告真实,对林子可以起到相互促进的作用,林子也可以有一点小小的收入。
  还可以出版一本胡杨林的书,出书的人出一部分钱,书与胡杨林共同成长,对胡杨林也可以起到相互促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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