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我那帖中的简单定论、草率发出而让你及此事相关人只把眼光盯在“争权夺位”这四个字上而为自己羞愧。
是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完全可以引用seabird和人淡如菊信件中的原话来这样定论。但我最后没有这样做。
这是我为此给夜色阑珊的道歉回复:
http://www.my510.com/forum/adecoler.php?articleid=479081&userid=491
对于您帖中这句:却还是“理智”的强调不予修改和修饰这话我想您引用错了,我那帖开篇的话我直接复制在下面,请您再好好看看:
http://www.my510.com/forum/adecoler.php?articleid=478742&userid=491
阅读提醒:
这帖写的很费我精力,因为清官难断家务事,因为我希望自己能够尽量做到客观、理智、冷静地看人看事和分析问题,也希望自己的语句能尽量平和,而不要情绪化,因此这帖我写的极慢。因为急着要在今晚发出来,没时间再好好修改,现在发出来的文章显得很乱,同时我把自己的角色也定位的不好,很多问题里我把自己定位为一个智者了。我对我的帖子要求一向比较较高,有些完美主义倾向。对这帖我会随时做修改补充和完善的,会把文章及问题的起承修改的更顺畅些,也会把我自命为的智者身份和语气修改掉的。但对这其间我对这些人、事的基本观点和看法除非我发现我明显错了,否则我不会改变的。
同时也请大家用理性、冷静的眼光看完我这帖,不要被我对前面三个问题的回答而迷惑,认为我是在哗众取宠,从而失去理智看问题和冷静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对于前面三个问题的问和答,我认为我把这个事件定义为是争权夺位是不太准确而且话说的有些太尖锐刻薄(有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嫌疑)。因为文章的起承,我来不及修改,在后面的修改中我可能会去掉的淡化这个定论的,其实我后文章中已经淡化了这个定论。
其实对于上面那些细枝未节的问题没有什么好争辩了的,做错了事就是做错事了,说错了就是说错了,大家都不是小孩了,个人为个人言行的后果负责。对您的帖我认为您说的真好,您的这帖让我有些无话可说,但我这里还是忍不住想问您一下:
我为什么会一开始就简单地说是抢权夺利?我是这样说出来了。但这样想的没有这样说出来的人会有多少呢?
我这样说出来后。你才出来以最理智、最理性、最正义的天平出来正名~!
您现在是不是应该感谢我为您提供了这个出来正名的机会,您现在不仅可以正掉我公开的诬蔑,还可以正掉别人在心中的诬蔑!
这里我再请问您一下:
如果我不这样说出来,那您是不是要一直比我更冷眼地、一声不吭地旁观着?
在您这帖正名帖出来之前人淡如菊可是被很多人公开偷笑四五天了。夜色阑珊也是被人在心中的诬蔑了四五天,而你这之前做什么去了?
难道你也是用私下交流已经平复了她们的伤痛?
别人的私下交流不能平复这样的伤痛,难道你的私下交流就可以平复这样的伤痛?
那您现在还出来说什么说?
哈哈~!“是肯定的话你已经晚了,迟到的肯定比放p还不如”。
哈哈哈~~!
我在这里再狂笑三声~!
不说了不说了!我没必要再在这跟您打口水战!
我也没有必要再因为我一时兴起把你们股东名查出来的那帖而内疚了!事情的起因为也不是我那帖!我也没有必要再为我冷阳旁观帖而道歉了。
因为我们都是棋子!捣了这么久竟然我们都是棋子了!
“谁是谁的棋子?我明白了,我们都是一蓑的棋子”
哈~!我的内疚让一蓑去内疚好了!道歉也让一蓑去道好了!
“谁是谁的棋子?我明白了,我们都是一蓑的棋子”
夜色阑珊是一蓑的一粒棋子?她的那帖只是一蓑的一个布居?
那我们还在这里起什么哄啊~!走人吧!
我不愿意就这样被人说成是某某的一粒棋子!也不想再跟一班棋子这样玩着~!感觉这段时间来我就象是个跳梁小丑一样~!
您的棋子论让人明白了很多,哈,让人意兴阑珊了!
胡杨林现在让人没意思了,一蓑烟雨任平生叫人没意思了!
冷某就此别过了!
哈哈~!还好,我冷某在胡杨林里现在只有敌人,没有朋友了!
我伤害过或因我而受伤害的人你们找一蓑去吧!
冷某的帖就不修改清除了,就放在这三年不死的胡杨林里让大家去瞻仰凭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