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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回复帖: 火火的《Re:老许》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老许 收藏:0 回复:1 点击:34 回复时间: 2004.10.16 08:52:05

Re:火火


  唉!我理解那些愤青们的心情,可是有必要把一件毫不相干的事情想那么多么?


删   除    

回帖


回复人: 火火 Re:老许 回复时间: 2004.10.16 12:34

    呵呵,只能说是,这幅作品在不恰当的时间在不恰当的人群中传播,结果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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