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林文坛管理条例(2005.09.25更新) |
胡杨林文坛管理条例
一、文坛收录文章的基本规范
1、文坛概不受理转载文章,杜绝抄袭。若网友发现文坛中有抄袭和没有声明是转载的作品,请给总编或“读编往来”版主胡杨林大嘴写信,或在“读编往来”版提供线索,指证抄袭时请务必提供网址等线索,一经证实,胡杨林大嘴会发贴公告并由相关管理员删除其抄袭文章,给予抄袭者警告,情节严重者查封其ID。
2、文坛里收录的文章均由论坛管理员推荐,经文坛编辑审核后收录发表,若林友希望自己的文章能被推荐到文坛,在发表文章时请您注意文理通顺,表达清晰,段落分明,格式整齐,标点符号规范,并请尽量减少错别字。请论坛管理员先进行初审,推荐本版区的好文章。
3、文坛收录论坛中较优秀的原创文学作品。进入文坛的作品需有较强的文学性和可读性,文章必须脉络清晰,用语规范,层次清楚,没有或极少有错别字。对于较有价值而存在一些问题的作品,编辑可以作一定的编辑修改后发表,若改动较大与原文有出入的,应与原作者联系,作者同意修改后再发表,或者提出修改意见,退稿后请作者自行修改再推荐。
4、连载的原创小说,原则上在作者连载完成后才发表,超过一个月后仍没有续写推荐的连载作品,文坛管理员暂作退稿处理。为了鼓励坚持连载写作的林友,若连载小说已经在论坛中发表了较多章节并由论坛管理员推荐,文坛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收录逐一发表在文坛。
5、专栏编辑根据当前论坛文章质量把握专栏收录文章尺度,不能发得过多过滥,也不能长期没有文章发表。
6、编辑审核收录文章时只认文章不认人。不符合收录的文章,不论作者是谁,推荐者是谁都应退稿。
7、推荐到文坛的文章,会在三到四天内处理完毕,若有文章超过四天没有被处理(连载除外),请推荐文章的管理员发信或在管理员留言区等版区发贴向所负责专栏的编辑或总编查询。
8、对于鉴赏文章,见仁见智。我们致力推广和鼓励原创,也希望文坛里的文章百花齐放。由于文坛的文章由论坛管理员推荐后经专栏编辑审核后发表,经过这两重的审核,且由于论坛各版区管理员、专栏编辑的鉴赏标准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所以若您的文章没有被收录在文坛请见谅。
9、鉴于公正性的考虑,现任站长、文坛总编的文章不选入文坛精华。
10、主题区管和特区版主若对所推荐的文章有疑问,可直接向负责专栏的文坛管理员查询。管理员应互相尊重彼此的劳动,网络上的文章灵活广泛,编辑或管理员应避免用片面的或主观的态度审视文章。
注:文坛编辑的更新及所负责的专栏,请林友参看文坛各专栏版头说明,总编与编辑所负责的专栏会根据管理员人手情况随时调整,调整后会更新各专栏版头。
二、文坛各栏目收录文章的说明
胡杨林文坛共分11个栏目,各栏目收文侧重点有所不同,为方便林友选择推荐方向、论坛版主推荐作品和编辑收录文章,特作如下专栏收录范围的说明。
1、评论专栏
书评,哲学评论,文化视点,文艺评论,社会、政治、历史、名人评说。
收录乐评、画评、书评、文学作品的评论,有一定思想深度和见解的文化现象、文化人物的评论以及对社会、政治、历史和历史人物的评说。
2、小说类:
浮 世: 传记,回忆录,有关生活、亲情、友情的小说作品;寓言作品。
爱的传说:爱情故事;与爱情有关的童话故事。
惊奇怪侠:武侠、侦探、冒险、恐怖、科幻、聊斋夜话……
3、散文类:
在路上:游记、旅途见闻。
浮生杂记:世象百态、市井人物的描述;记录生活片段、身边人物、谋生生涯、小资情调的叙事散、杂文作品。
百味人生:描写友情、亲情、恩情、回忆的抒情类散文,反映生活中悲欢离合、世态炎凉的感悟。
心路心语:心灵独白,唯美、精致的抒情散文。
4、诗歌类
诗语如歌:现代体诗歌作品。
古风雅韵:古诗词作品。
5、戏剧类:
剧场:新兴的“实验小剧场”;戏剧、小品、相声、戏曲、曲艺等剧本作品。
三、专栏编辑职责
1、专栏编辑对于推荐的每一篇稿件都应认真阅读,经过审核后如果可以发表的文章应注意格式是否正确,标题是否合适,文章中是否有错别字等。
2、阅读推荐表中的文章时,根据编辑经验初步辨别一下文章真伪,若有抄袭嫌疑可做退稿处理,但应附上相关网址或怀疑理由。若在文坛已经发表的文章中发现有抄袭剽窃的文章,请编辑作初步查证后,把相关网址发给总编处理。
3、编辑退稿时必须注明退稿理由,请尊重别人的劳动,不应用空白理由退稿,相同主题不同章节(如连载)可在第一篇或在最后一篇上注明理由。不注明退稿理由的,论坛管理员有权对该编辑提出质疑。
4、文坛专栏处理文章的周期是三到四天,对于连载作品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或清理。
5、适当地选择一些优秀的文章转上专栏精华,原则上转入专栏精华的文章应撰写按语。
6、编辑鉴赏文章应只认文章不认人,避免出现偏袒自己或好友的文章。对于政治性较强、带有敏感问题的文章要较多留意是否采用,对于把握不准的文章,应报告总编商榷。
7、不定期撰写专栏小评。原则上一个月对专栏进行一次总结性的评论。也可对某一篇或一类文章进行评论。
8、专栏编辑与论坛管理员之间应有良好的沟通,沟通过程中可对推荐的文章或退稿提出彼此的见解进行讨论。
9、文坛编辑若在论坛中看到优秀的文章,可以要求区管或特区版主推荐,区管或特区版主认为不宜推荐或因其他原因未予推荐的,编辑可报请总编或常务站长裁定。
10、专栏编辑在林友中应具备一定的人气和威望。积极参加林子举办的各种活动,加强与林友的交流。建议编辑经常阅读论坛内各种文章,以提高鉴赏能力和鉴赏的包容性,提高编辑水平。
11、网站管理员代表网站的形象,文坛编辑应自觉把自己当作胡杨林的主人,积极为林子的发展出主意、想办法,为林友无私服务。在与林友交往的过程中,应谦和、稳重,与人为善,注意自己的言行不应影响网站的大局,自觉维护自己及网站的形象。
12、服从文坛和网站的领导,遵守文坛和网站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文坛和网站的决策有权提出不同意见,与站方协商修改。
13、专栏编辑如果一周以上不能上线处理文章的,可向专栏的其他编辑协调或向总编请假,只有一个编辑的专栏,请向总编请假后由总编代为管理。回来继续管理后向总编销假。超过15天没有上线管理又没有请假的编辑,若没有事先说明,总编会另外物色编辑替换,替换后会发信向原编辑说明。超过一个月不对专栏作任何管理工作的编辑,由总编暂时解除其管理权限。
四、文坛总编职责:
1、文坛总编在站长和分管文坛的常务副站长领导下工作。原则上自主管理文坛事务,重大事项向站长报告。
2、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负责物色和任命专栏编辑。注意听取林友和其他管理员的意见。任命编辑必须进行公示。
3、对不称职的专栏编辑解除编辑权限,但解除权限前应向该编辑发信沟通,听取该编辑的辩解,超过四日收不到该编辑的辩解意见,视为放弃辩解,即可解除权限。解除超过15天不上线管理的编辑权限不在此列。
4、专栏原则上由专栏编辑自行负责,总编一般情况下不插手有编辑管理的专栏编辑工作,若有文章需做转版或取消发表处理,转版或取消发表后总编应通知相关编辑。
5、对文坛上已经发表的文章经常进行阅读,如发现有不恰当的,及时作适当修改。
6、代请假的编辑处理稿件编辑工作。
7、与编辑多进行交流和沟通,了解编辑工作中的困难和疑问,及时协调解决文坛中的问题。
8、协调文坛与论坛的关系。受理论坛版主及其他林友对编辑的投诉。组织征文活动及文坛与论坛之间的活动等。
9、注意培养编辑后备人才,建设文坛编辑人才库,为胡杨林文坛奠定组织基础。
10、负责文坛对外联络工作,积极加强对外宣传,争取扩大文坛的影响面,为网站的进一步发展打下基础。
注:本条例是将林子曾用的关于文坛管理的一些规定综合整理,并根据实际情况作了一定修改。经两位站长过目,也向全体编辑征求了意见。现作为文坛管理方面遵循的规章制度发出来。本条例在试行过程中将不断完善。以后根据发展还将增加《文坛活动开展办法》《文坛打假基本程序》《文坛编辑考核办法》《文坛管理流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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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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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长空之流 |
Re:胡杨林文坛管理条例(试行) |
回复时间: |
2004.10.28 1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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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
文坛编辑总没有论坛管理员那么勤奋的,很少在线。一发表文章时如一阵风吹来,这样似乎不好。还是就是N年前就写了的文章也可能在今天发表。
呵呵,编辑们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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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free_me |
Re:胡杨林文坛管理条例(试行) |
回复时间: |
2004.10.29 0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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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姐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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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清女 |
Re:胡杨林文坛管理条例(试行) |
回复时间: |
2004.11.11 2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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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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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西北有狼 |
Re:胡杨林文坛管理条例(试行) |
回复时间: |
2005.06.01 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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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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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蝴蝶飞舞 |
Re:胡杨林文坛管理条例(试行) |
回复时间: |
2005.07.17 2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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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我在其他论坛发的东西可以在这里发吗?叫原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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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午月禾 |
Re:胡杨林文坛管理条例(2005.09.25更新) |
回复时间: |
2005.10.08 1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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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支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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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gujing83 |
Re:胡杨林文坛管理条例(2005.09.25更新) |
回复时间: |
2006.02.12 2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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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的原创多啊!!!
支持!!!转载就转载嘛老是冒充!!!
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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