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站
管理团队
  
胡杨林-站务广而告之版主:snake_eyes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亓官 收藏:3 回复:18 点击:6002 发表时间: 2004.12.13 16:39:24

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感谢林友火火前几日所发的贴子,让我们林子不仅仅是自娱自乐,也让我们关注社会的苍桑。贴子的名字是《我们应该要做点什么??[贴图]》。地址如下:http://www.my510.com/exforum/exade.php?exid=11722&userid=35
  之后,觉得徐本禹这个名字很熟悉,然后就去查了查,原来这一系列图片原发网址在这里
  http://article.tianyaclub.com/2004/20040907001.htm
  
  是徐本禹的老师发的。他们为徐本禹的精神感动,为那种梦想所感动。其实在这个社会上并不缺少爱心,缺少的是信任。经常我们会在走过某个乞丐之后,心有所动,可是我们怕上当。现在,有一个机会,为了一群孩子,一群已经被社会所关注的孩子。伸出你的手,献出你的爱心。
  
  所谓送人玫瑰,手留余香。记得朋友说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人给一个乞丐一百元钱,同行的人告诉他,笨蛋,他比你有钱。这人只淡淡的说,那是他的事。但不给,则是我内心的伤!我们不敢自诩为善良之人,可是我们同样不愿自己在心里留下不愿见的伤!
  
  ======================
  下面是他们的联络方式:
  徐本禹的电话为13871291856,希望发短信联系。
  
  如果您选择转帐:
   帐号:031101040000027
   收款人:华中农业大学
   开户行:武汉市农行南湖办
   注意:请在款项用途中注明“贵州支教基金”字样
  
  如果选择邮政汇款:
   地址:武汉市华中农业大学南湖新闻网
   收款人:冯楠 黄辉
   邮政编码:430070
  
   汇款后请保留好银行或邮局的汇款回执,以便查询。
  
  
   请您将您的姓名、邮政地址等个人信息还有捐款的使用意图告诉我们,发邮件至sw@mail.hzau.edu.cn或者是打电话027-87281682。我们会将款项使用情况说明寄给你。
   如果不方便告诉我们,请您到基金的网站上去浏览查询http://news.ewe.com.cn/jijin
  
  贵州省大方县大水乡党委书记沈毅勇在网上公布大水乡党委电话号码:0857-5670004,这个号码也可接收传真;沈书记手机:13985351156;大水乡邮政编码:551619;共青团大方县委电话:0857-5227909。
  
  关于事件的真实性,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核实:华中农业大学纪委、监察处(027-87282056找负责人);华中农业大学党委宣传部(87282067、87282016、87282068);华中农业大学团委(87282012、87281895找团委书记);华中农业大学计财处(87282061找杨处长)共青团贵州省委西部志愿者办公室(电话不详);大方县委组织部负责人(电话不详);大方县团委(电话不详)。同时还可登陆华中农业大学南湖新闻网。
  ================
  这是我去信询问后,他们的回信。
  
  您好!
   谢谢您对孩子的关心!我们上个学期点对点的资助都已经完成了,如果您想一对一的资助,那只有下学期了,具体的资助名单我们将在本月中旬挂在网上,我们基金的网址是:http://news.ewe.com.cn/jijin/,上面没每收到捐款都会在网站上公布的,而且会寄回收据,欢迎大家监督哦。资助后,我们
  也会将具体谁资助的谁的名单公布在这个网上。
   孩子们的学费是:小学140.00/年,初中200.00/年。具体的捐款细节网站上有,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请给我们发邮件哦。
   祝生活愉快,身体安康!
  
  ================
  只需一滴甘露,就可以让幼苗绽开绿叶!
  只需一点烛光,就可以使心灵变得明亮!
  ================
  另,提醒注意,邮钱物前请先联系清楚。尽量不要仅联系手机号码,以免有人伺机从中谋利!!
  
  

------------------------
曾因酒醉鞭名马,生怕情多累美人

热点.时事关注收录 原创    收   藏  

回帖


回复人: 江月 Re: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回复时间: 2004.12.14 13:35

    感谢亓官细细地查了这些资料,让那些想这这些贫困孩子做点事的林友有一个可查询的地方。
  我生活和工作在贫困地区,深知贫困、无知识所造成的恶性循环,走出贫困需要政府的扶持,需要社会的关爱,更需要让贫困的人群提高素质。培养一个有知识的孩子就可以让一个家庭解困的希望成倍增长。江月已经支助了两个读初一的孩子,自己工资也不高,希望有更多的有心人能够省下一些钱,给这些孩子圆一个读书梦。

1 篇回复    查 看 回 复    回    复    

回复人: 梦漪繁 Re: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回复时间: 2004.12.14 21:46

    亓官,谢谢你所做的!
  谢谢你已做好了我想做却没做完的事。
  由此,我对胡杨林的明天和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因为,得到多助,失道寡助。公益网站的价值和人文观念不只是通过文字所体现的,更多的时候需要呼唤和行动,没有实效的意识和行动不会有网站长久和旺盛的生命力。
  祝贺林子!
  

1 篇回复    查 看 回 复    回    复    

回复人: 山映斜阳 Re: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回复时间: 2004.12.15 08:18

    先收藏了,等出差回来,考虑捐助。
  感谢亓官的热心,好运。:)

1 篇回复    查 看 回 复    回    复    

回复人: 子扬 Re: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回复时间: 2004.12.15 11:21

    收藏,继续关注:)

回    复    

回复人: 至深至浅 Re: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回复时间: 2004.12.15 12:18

    支持,做力所能及的。

回    复    

回复人: 彩云飞 Re: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回复时间: 2004.12.15 19:21

    非常好,让有爱心的人终于知道劲向哪边使了!
  希望不光只是关注,能用实际行动来帮助这些孩子们!
  谢谢亓官!
  

1 篇回复    查 看 回 复    回    复    

回复人: 清涛 Re: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回复时间: 2004.12.15 21:08

    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这些责任倒底该谁来负

1 篇回复    查 看 回 复    回    复    

回复人: 知非子 Re: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回复时间: 2004.12.16 09:10

    支持

回    复    

回复人: 微笑拈花 Re: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回复时间: 2004.12.16 10:43

    我被深深的震撼!

回    复    

回复人: 驿晨萧 Re: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回复时间: 2004.12.16 12:24

    收到。。

------------------------
生死涅罄,犹如昨梦;
菩提烦恼,等似空花.

回    复    

回复人: crystal04 Re: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回复时间: 2004.12.16 16:53

    顶一下,越来越喜欢林子了。
   特别想一对一资助一个小女孩,可是现在还不清楚具体手续。

1 篇回复    查 看 回 复    回    复    

回复人: ~苜蓿~ Re: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回复时间: 2004.12.16 18:07

    写写好人~~世间一定有真情~

回    复    

回复人: 木头吉普 Re: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回复时间: 2004.12.16 20:23

    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涵义深刻!

回    复    

回复人: 割麦季节 Re: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回复时间: 2004.12.18 21:06

    我觉得应该像《2004年“中国BBS社区100强”评选 》中,林子里搞的赠林元活动一样,林友捐款的,发来相关的证明信息,就会得到相应捐款数的林元数,
  http://www.my510.com/exforum/exade.php?exid=11572&userid=8694

1 篇回复    查 看 回 复    回    复    

回复人: 最后的舞者 Re: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回复时间: 2004.12.21 12:30

    @@@@@@@@@@@@@@@@@@@@@@@@@@@@@
  从大家那么多洋溢的发言,我深深的感觉到林子里有那么多善良和有爱心的人,我特佩服大家。
  但是,我对楼主的提议是不支持的,也可以说是反对的。
  如果大家当中有关心新闻的话,应该记得三年前香港媒体攻击希望工程组委会资金混乱的事情,那时候国务院特发文:除希望工程下属的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及全国妇联下属的中国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暨宋庆龄基金会之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组织助学募捐活动。
  
  我知道大家都是善意的,都是真心想做点好事,但我想劝大家一点,做好事也要讲究方法,比如你可以把钱捐给希望工程,也可以采取一对一的对口帮助形式,都可以。...................

2 篇回复    查 看 回 复    回    复    

回复人: 最后的舞者 Re: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回复时间: 2004.12.21 12:58

    而且中国青少年基金会提倡的对口捐助是指不通过任何组织和个人,既捐助人直接联系受捐助人的方式。
  这个贵州支教基金虽然是在做好事,但是却违反了法律,破坏了希望工程的募捐制度,不值得提倡!!!
  请大家多关注一下相关的规范制度和法律条例!!谢谢大家!!!

2 篇回复    查 看 回 复    回    复    

回复人: 冷若冰霜110 Re: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回复时间: 2004.12.21 13:48

    亓小官,新官上任三把火,烧的格外漂亮:)
  一把火:重新安排林子里的管理员分配活动
  二把火:和传媒连手,开办胡杨林里胡杨节的大型活动
  三把火:奉献爱心,大家手拉手,进行义务献爱心活动
  

1 篇回复    查 看 回 复    回    复    

回复人: 黑碳 Re: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回复时间: 2005.01.03 01:49

    强烈支持!!
  尽己所能
  助人为乐
  更何况是爱心活动!

------------------------
去留无意 宠若不惊

1 篇回复    查 看 回 复    回    复    

回复


回复主题: 回复在论坛 回复到信箱
回复内容:
附加签名:
上传贴图:
图片要求:长宽建议不超过:650×650。大小:300K 以内,文件后缀名必须为:.gif 或.jpg 或.png
      
版主推荐:
文坛新文:
作者其它文章:

Copyright 2002-2008 版权所有
胡杨林©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支持拓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