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经常用来形容不切实际的欲望,尤其是情感世界的欲望。这是传统社会或农业社会企图通过限制、否定、瓦解人的欲望,以期达到个人知足和社会安宁的普遍手段。产生在这种社会背景下的世界三大宗教,集中地代表了这种对待欲望的态度和处理方式,它们都视欲望为万恶之源,都劝导人们约束乃至彻底放弃欲望。“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不过是通俗的民间版本。
我们不妨承认欲望对个人和社会的消极作用,承认欲望是导致的犯罪和掠夺主观原因,或者说“万恶之源。但欲望同时也是个人与社会创造财富的根本动力。这就是说,欲望本身是无害的,关键在于怎样去实现欲望。
在农业手工业社会,低下的生产力水平导致人们只能通过占有和掠夺他人的财富达到致富的目的。这便是视欲望为万恶之源的历史原因。大工业的产生及其在全世界的普及,越来越支持“劳动致富”的致富方式和致富观念。只要你有份普通工作,天天大鱼大肉肯定没有问题,手机乃至汽车也是有朝一日可以通过劳动工资支付的。今天的“癞蛤蟆”,可以想乘坐比轿子还舒适的小汽车,可以乘飞机“登天”,如果天鹅不是保护动物,当然也可以想吃并且吃的起。
至于情感世界的“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问题,我认为,不论是公癞蛤蟆想吃母天鹅肉,还是母癞蛤蟆想吃公天鹅肉,都属于他(她)们合法的欲望权,不应受到任何讥笑和劝导。凡是只发生在脑子里的事,不论是思想还是欲望,是动机还是企图,都是人的自由和权利。受到限制的只能是欲望导致的危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也就是说,你可以想偷东西,但不可以真偷东西;你可以自由地恨一个人甚至想杀掉他,但既不能打他更不能杀他,除非你愿意承担那可以预见的后果。
至于能不能吃到天鹅肉,那就要看癞蛤蟆的运气了。我以为,癞蛤蟆,不论是公的还是母的,既不应当因为自卑而放弃吃天鹅肉的企图,那等于主动放弃了自己合法的欲望权,也不应当因为事先假定吃不到,而在客观上放弃任何机会,那是对自己不负责任。人的一生,自己能够掌控的只有欲望和为此付出的努力,至于努力的结果,那属于上帝的管辖范围:只有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癞蛤蟆不可能说想吃天鹅肉,于是就吃到天鹅肉。
------------------------ 无梦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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