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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回复帖: 掌心公主的《妓女与小偷[话题十六]》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guest0218 收藏:0 回复:2 点击:151 回复时间: 2005.03.07 13:03:09

Re:妓女与小偷[话题十六]


  讨论任何问题都将会出现一个前提,无论你想不想要这个前提,它是客观存在的。
  事实上你所说要讨论的问题就有一个前提:你的朋友的手机被小偷偷了而且你和你的朋友们显然都不是妓女或者小偷。这个前提将把讨论的结果带到一个既定的死胡同里,也就是你在聊天室里得到的多数同情妓女而鄙视小偷的结果。
  把这个问题放在论坛延续,我想要么你是无聊找不到什么更好的话题,要么就是你希望有些更客观的答案,也许不能称之为答案。
  那么,我谈谈我对妓女和小偷的看法。
  
  1。职业
  
  小偷和妓女,无论大家或者社会是否承认以及认可,作为获取金钱或其他基本物质生活资料的行为来说,应该可以算是职业。当然他们都是不合法的。抛开法律上的正当与否以及行为或意识上是否为社会认可这个问题不提,小偷和妓女与其他的职业没有质的区别。如果从市场的角度来看,他们也的确满足了相当一部分人的需要,譬如,妓女满足嫖客、使他们的欲望得到满足;小偷把偷来的东西低价卖出满足了二手商贩、刺激了二次消费等等。从哲学的角度来看,那就简单了,存在即是合理。从社会及法律来看,两个职业都带来了相当大的危害,妓女在道德和卫生领域的问题,小偷在法制和社会安定方面的问题,也都是不可忽视的。无论如何无论,或者说我们不得不认同,小偷和妓女也是职业。
  
  2。层次
  
  小偷和妓女的定位问题。这个问题是个普遍问题,事实上社会上的其他职业也会面临这个问题,不可避免的。什么是小偷?什么是妓女?前面洋洋洒洒的兄弟姐妹们或者掌心公主你们谁给我个说法?从看见讨论主题到现在的20几分钟里,我想不通这一点。例如,我偷过东西,小时候偷父母的钱,粮票换东西,大一点我还偷过同学的书和笔什么的,那么我应该可以算一个小偷,我想若这样算的话这个世界上没有几个成年人不是小偷的。由此我们可以从伦理上可以推翻一点,偷东西这个行为并不能做为定义一个小偷的充分必要条件,而最多只能是必要条件。很多人以及律法都认为,偷东西并且被被偷东西的人认为利益受到损害则为偷窃。也就是说我偷我妈的钱而我妈不认为她的利益受到损害则不为偷窃。伦理上的荒谬使我感觉很无奈,因为现实上我偷我妈钱的那一刻我认为我自己的确是小偷。何解?至于妓女,没有体验过,但是我想,妓女似乎更多的是一种道德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我们国家的传统和积淀导致我国的法律定义妓女为非法,而实际大家都知道,很多国家的妓女是合法化的。妓女的工作是从事性爱,工作本身没有错误,毕竟绝大多数人都要做爱的,我国的法律或者说中国的道德认为问题出在钱上,即可以性爱,但是不能从事交易。当然通奸例外,不过似乎很少有和妓女通奸的案例或报道出现。把这个概念等价到其他职业,同样作为劳动者,妓女经过她特殊性质的劳动却不能获得相应的报酬,那么从事妓女这个职业的人以何为生?国家的处理很简单,以何为生?你不做妓女不就行了吗?道德是要的,精神文明也要的,那么怎么解释与解决妓女的物质行为问题呢?何解?
  
  3。受害者
  
  上述两个问题都提到了一个相同的论点,小偷和妓女这两个职业不能被社会接受主要是因为他们对人们造成了危害。小偷对人们带来物质利益的损失,妓女对人们的卫生方面和伦理道德方面带来巨大的危害。而作为受害者,都是不知情的。前面提到有人说:妓女你可要可不要,小偷可不管你愿意或不愿意。在这里有点不妥。实际上,染上AIDS或破坏家庭、生活、爱情的瞬间,没有人会知道的,这如同小偷偷你东西的时候你不知道一样,二者都是到后来才知道的。换个角度,从受害者的角度看,是受害不假,但是这里有个问题:不可避免吗?为什么不能控制自己的生理欲望和冲动?为什么不能把手机放在安全的位置?说到这里,很多人要骂我了,帮小偷说话啊,我怎么知道手机放哪里安全啊?知道不就不被偷了吗?我写到这里停了会,不知道怎么说,近代量子物理上常说一个词:佯谬。譬如著名的阿基米德和乌龟赛跑的佯谬和猫佯谬。(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查阅,这里我就不赘述了)问题的关键是,手机放在哪里安全谁也不知道,包括小偷也不知道,那么受害者的受害也就带上了一些主观色彩而忽视了客观上的未警觉。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受害者不认为自己受害,譬如前面说的我偷我妈钱她不认为她的利益受到伤害,或者某个妓女和某人性交不收费只为追求某种生理或心理上的满足等等。
  
  4。技术和能力
  
  technology:The scientific method and material used to achieve a commercial or industrial objective.(用以达到商业或工业的目的的科学方法和材料。)
  
  ability:The quality of being able to do something; the physical, mental, financial, or legal power to perform.(做某事的能力;去实施某事的体力、智力、经济或法律的力量。)
  在这里引用老外对这两个概念的解释是因为我觉得英语解释的更加容易令人理解。(题外话:中文没能成为世界语言我想很大的一个问题就是不容易让人理解,的确,中文很丰富,能表达很多很多,但是表达的东西却让人很难理解,甚至晦涩。毕竟语言是让人们交流的,起主要目的不是追求文学或者意境上的东西。想想中学的语文课就该知道中文的致命缺点了。)小偷和妓女的本领不能称之为技术,而是能力,一种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能力。相信说“技术含量”的朋友应该是来自《天下无贼》的调侃吧。这里就引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区分技术和能力?道理很简单,生存。这一点不多说了,每个活着的人都生存着,获取自己所必须的物质生活资料,小偷和妓女也一样。做个假设,你,小偷和妓女三个人,谁也不认识谁,扒光了放在一个房间里,在那个房间里,大家为了氧气而生存,为了生存而消耗氧气,职业的束缚还有什么意义?再换个问法:到底是做小偷的那个人可耻还是小偷这个职业可耻?(缩句:人可耻还是职业可耻?)妓女的问题也是一样,区别是妓女问题主要还不是伤害不伤害的问题,而是道德的问题更多点。想不得传染性性病,注意性交前的保护措施就可以了,而道德的沦丧才更加值得关注。性交作为妓女的职业行为也是一种能力,这个能力我猜并不象很多人想的那样简单。话又说回来了,出卖肉体和出卖灵魂是不同的概念,别说我是无神论者了,就是有神论者恐怕也很难在二者之间划上等号。
  
  总结
  1。前提:有生之年,估计是不会看见天下无贼或者天下无妓的太平盛世了。
  2。结论:既然要与小偷和妓女们在这个地球上相处,那么就要心理和生理上的准备。讨论谁更可恨实际不是在讨论人而是在讨论职业,这个讨论不会对既成的大环境带来任何影响,唯一的意义就是提醒大家提高警惕和觉悟。
  3。后话:看题后的第一感觉,或直觉,更讨厌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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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那
进京赶考而不读书的书生
来洛阳
只为拜见你的背影
水里的绝笔 天光里的遗言
掬你小小的清瘦 一瓢饮你小小的丰满

就是爱情与失恋
让我一首又一首诗
活的像
泰山剑石惊天裂峰的第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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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掌心公主 Re:guest0218 回复时间: 2005.03.11 11:49

    如果你这篇文章是首发帖,我一定会推荐的。呵 呵……
  
  你想了很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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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顶尖高手阿宝 Re:guest0218 回复时间: 2005.03.15 18:06

    分析得很深刻,也很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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