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提出的,也正是许多初写诗或者好诗的人的共同疑问。
其实,诗的韵律感已经大大超出了朗朗上口这个概念了。而是强调那种自然而和谐的内在的韵律。这是诗发展所达到的。比如:我的那首《雨中的红莲》中写到:“感动于凄美/还是伤心于柔弱/心已被掏空了/留下残损的荷塘/正好装下一个人/苦闻三十余年的荷香/沽塘落叶残荷是采莲人的心/这爱便是/心大无形/与天地同在/向下深深入渊/向上聚合阳光”
这首诗根本就读不上韵律,但这首诗完全可以称为佳作(因为在《星星诗刊》发表并得到了专家的评论)。我之所以把这首诗录于此就是想说明:诗的韵律是内涵出现的,而不是表面的形式。
当你把一首诗的内在的韵律把握好了,朗读起来依然上口。你可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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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可点化生命,润泽灵魂。友,可滋补情感,哺育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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