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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回复帖: 柏舟的《“不”字系列之四——不必成眷属》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云烟深处 收藏:0 回复:1 点击:44 回复时间: 2003.06.16 12:26:16

Re:“不”字系列之四——不必成眷属


  若把不必改成未必或许会让人心安些。终是有情人都希望成眷属的,只是迫于某些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才成不了的。


删   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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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柏舟 Re:云烟深处 回复时间: 2003.06.16 23:05

    不字比未字有噱头些嘛。。呵。

删   除    回    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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