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共22条,分别从正确认识股权分置改革、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严格规范股改秩序、调动多种积极因素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等五方面对未来的股改进程做出总体部署和安排,包括了市场关注的众多方面的重要信息。其中,比较重要的包括:1、股改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证券监管部门要通过必要的制度安排和技术创新,有效控制可流通股份进入流通的规模和节奏。
2、根据股权分置改革进程和市场整体情况,择机实行"新老划断"。
3、对于同时存在H股或B股的A股上市公司,由A股市场相关股东协商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4、对于绩差公司股改,鼓励以注入优质资产、承担债务等作为对价。
5、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后,支持绩优大型企业通过其控股的上市公司定向发行股份实现整体上市;支持上市公司以股份等多样化支付手段,通过吸收合并、换股收购等方式进行兼并重组,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
6、要通过大股东股份质押贷款、发行短期融资券、债券等商业化方式,为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股份提供资金支持。
7、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优先安排再融资,可以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同时改革再融资监管方式,提高再融资效率。
8、将股权分置改革、证券公司优化重组和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相结合,妥善处理好高风险证券公司的重组或退出问题,鼓励优质证券公司壮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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