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如果当事者真的为此会开心,那么起诉吧
我只是不明白如此是不是小题大做,或者该说大材小用?是否想过这整个所谓争取公正的过程,却彻底毁了本想维护之人的形象?且您争取的过程本身,便不公正!我想我这么说,您是不爱听的,因为您本意不是要毁坏当事者的形象,可我不得不告诉您,您及朋友所为,实属不理智!
这场闹剧,该早早收了场。或者您去找出当初真正伤到当事者的人,一对一的战斗。现在IP公开了,这并不难,且我本人也是想把她找出来狠骂的。这样泛泛出手,除了林中领导忧虑,除了我这样没意气朋友牵心,别人是不屑的。而那“她”暗里笑的恐怕更加的灿烂了。
请三思!
才疏学浅,言尽于此,再不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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