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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闲袖手 收藏:0 回复:6 点击:5721 发表时间: 2006.01.27 18:06:01

医生手记(10)——护士长的故事


  临近春节,出门在外的人大多都回来探亲,门诊上要求流产的病人骤然上升。今天来检查受孕的N个,早孕流产的N个,最大的一个怀孕5个月需要住院引产。
  
  下午清闲的时候和护士长聊天引产,她给我讲了个故事。
  
  12年前,病房有个将近足月引产的病人。病人是个大姑娘,精神有点问题,疯疯癫癫的,怀到快足月才被人送来引产。用的是羊膜腔穿刺引产,结果引产下来的毛毛8斤多重,居然还是活的。
  
  毛毛跟病房里其他的新生儿一起被放在婴儿室,唯一不同的就是这个毛毛不能吃不能喝不能管,因为引产下来的孩子是不能存活的,放在那里就是等死。
  
  护士长那时刚生下女儿几个月,负责婴儿室的班。每天上班的时候就听见那毛毛饿的哭,于心不忍,偷偷的用自己的奶水去喂。
  
  放了好几天,这个毛毛还活着。护士长当时还是个普通的护士,也怕被她的护士长知道,于是对同事撒谎,说毛毛死了要带出去处理,然后偷偷抱回了家。
  
  回到家又怕被婆婆发现,就藏在隐蔽的角落里。晚上还担心老鼠给咬到,不住的起来去察看。结果还是被她婆婆发现了,因为老人家听见除了自己的孙女外还有毛毛在哭。护士长也被老公责怪,抱个孩子回来怎么弄啊。而在当地,自己家里有孩子还从外面抱一个回来,是不吉利的。
  
  护士长把孩子收拾了下,放在一个纸盒子里,上面写着出生日期,然后晚上放在了福利院门口。第2天上班的时候,她又跑到福利院去看,那个纸盒子已经不在了。
  
  那个毛毛如果还在,长到现在应该跟自己的女儿一般大了。护士长说这些的时候,脸上还有种偷偷的神情,以及一丝窃喜。让我忍不住微笑。
  
  在妇产科上班,每个医生和护士都经历过很多引产的病人。按照规定,引产出来的必须都是死胎。但是总有些胎儿命大,不被那些药物置于死地,出来时候还奄奄一息。这时接生的医生或者护士的任务,就是必须让它们死亡。有的在胎儿囟门注射氯化钾,有的将胎儿口鼻反扑着禁止呼吸,有的将胎儿放在一边不予处理让它自然死亡,最迫不得已最残忍跟遭孽的就是用手捂死。
  
  护士长在妇产科一呆就是十几年,后来的工作中碰到无数的引产病人。引产关系国家计划生育,要求越来越严格。护士长和主任一样,也越来越严格的要求我们这些后来者。而她说起自己最不忍心的,是一个注射氯化钾后还不死的胎儿,到最后用手捂着看它挣扎,直至颈上出现青痕。就这样胎儿还坚持了5分钟之久。护士长说,那个5分钟对她实在太漫长,她感受着它对生命强烈的渴求和挣扎,忍不住手也颤抖了。
  
  在我之后来的年轻医生和护士,少有这样的经历。随着两性知识的日渐普及,大月份引产的病人也日渐减少。我运气比较好,没有碰到那么执着的生命,最多也就是奄奄一息,将口鼻扣着一会就结束了。科室有个护士,刚修完婚假上班就碰到个引产下来活着的。她一边将胎儿反扑着一边跟我说,她婆婆前些时还嘱咐她别做这些事情,可是做这个工作哪里可以避免。
  
  提起产科,就想起那些从我们手中出来的新生命,那些带给人们的喜悦。而那些不该出生的生命,那些黑暗中的悸动,却不会被他人所知,所见。乃至是自己的父母。同样孕育的生命,有些注定是喜悦,有些注定是悲哀。 我们迎接希望,也埋葬痛苦。见证着生生死死,越来越看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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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袖手旁观客
我亦逢场作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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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回复人: 由由 Re:医生手记(十)——护士长的故事 回复时间: 2006.01.28 05:23

    好残忍的规定。活着的婴儿也是一条命,如何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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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闲袖手 Re:由由 回复时间: 2006.01.28 20:44

    药物引产下的胎儿,即使活着成长,难不保畸形或者智力障碍。
  而且,国家计划生育的一票否决制,谁敢违抗?
  医生也不愿意做这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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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凌正红2 Re:医生手记(十)——护士长的故事 回复时间: 2006.01.29 20:26

    好久没看你写手记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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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闻鹃 Re:医生手记(十)——护士长的故事 回复时间: 2006.01.30 19:41

    那么活生生的婴儿,就因为计划生育政策,被救死扶伤的医生护士们“谋杀”,真是既残忍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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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天真 Re:医生手记(十)——护士长的故事 回复时间: 2006.01.30 20:22

    我是一名实习护士,虽然没在妇产科实习过,可是看了这个故事,很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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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闲袖手 Re:医生手记(十)——护士长的故事 回复时间: 2006.01.31 23:18

    昨天上班又碰到个要求引产的病人,病人年纪17岁,出外打工时候怀的,回家过年要求引产。因为她带的证件不符合要求,我们拒绝了她的住院要求。
  按照要求,未婚怀孕要求终止妊娠的,需要身份证以及未婚证的复印件,医生才能实行操作。证明未婚的证明,必须得是当地计划生育管理的公章。她带来的未婚证明是当地居委会的公章,因为过年期间当地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已经放假。
  她妈妈已经来过两趟,均因为证明不符合而被我们拒绝。哀求我们,说小姑娘还等着过年期间引产完后,赶紧继续出去打工。但是我们也不敢违背计划生育的规定,去使自己丢掉饭碗以及让医院受处罚。
  对于当地这个规定,我们也深恶痛绝,但是无力抗拒。最后于心不忍,我指点她妈妈一个办法,作弊。把她两年前的流动人口证给复印下来,把上面的日期改成半年内的。
  其实我这样是弄虚作假,可是面对一个才17岁已经怀孕5个月的女孩子,因为一个证明而不去解放她,当个医生我实在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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