馒头并没侵权 |
刚才专门看了《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到了片末,胡戈打出了字模:导演陈凯歌、制片人陈红等。
另外,作者并不是牟利。
所以,不侵权。
该片学要害、最让凯歌不能容忍的地方是:被倾城吃到肚子里的馒头,20年后为何又很完整的出现在无欢的手里?
无欢说:一切都是导演安排的。
另外,通过批评满神对未成年人的诱惑,教育未成年人不要相信电影的宣传。这也是导演不能接受的。
馒头是对无极的讽刺和幽默。
现在社会又流行了新词:无极——无聊之极;馒头——惹麻烦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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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6号 |
Re:馒头并没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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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27 1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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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本来就没什么的,主要我觉得还是媒体炒作的厉害!!!不过《馒头》创意还是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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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落的紫丁香 |
Re:馒头并没侵权 |
回复时间: |
2007.01.06 1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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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戈也吃一堑涨一智了.干脆自己做起了导演,继续恶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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