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解禁“小汽”车谈取消八“小件” |
从解禁“小汽”车谈取消八“小件”
2006年2月,中央有关部门出台限期解禁小排汽量汽车的政策。
为了缓解交通堵塞,不少城市曾作出限制小排汽量汽车的规定,认为“小汽”车速度慢,且价格便宜,不少市民有购买能力,城市汽车流量将大幅度增加,会导致本来就不流畅的交通更加拥挤。这种规定完全不适合中国国情、不符合节约型社会精神,同时也是对中低收入阶层的歧视。
不符合国情是因为:汽车超速是车祸的主要原因,交警部门为此专门在道路设置电子监控,高速公路车速限制在每小时100公里以内,速度超过20%处于罚款200元,超过50%则处罚1000元。因而,时速可达两三百公里的汽车在中国基本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其次,我们已经提倡节约型政府和节约型社会,使用汽车也要提倡节约,一是要限制购买价格昂贵的大排汽量汽车,二是要支持使用小排汽量汽车,三是要鼓励购买环保型汽车,四是要禁止公车私用,而鼓励购买私家车则是减少公车私用的好办法之一。再次是,小排量汽车的消费者往往是中低收入人士,限制“小汽”车上路有着“仇穷媚富”的嫌疑。
鉴于高速公路限速行驶,有关人士提出不要生产和进口“大汽”车,汽车内部把最高时速设置在120—150公里内,司机想超速也没办法,不是更节约了吗?节约了汽车成本,节约了高速公路密密麻麻的“电子眼”。
2月份召开的广东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有代表提出,取消宾馆“八小件”,这也是基于节约精神。所谓八小件,估计是指牙刷、牙膏、香皂、洗发水、沐浴露、浴帽、梳子、拖鞋,高级宾馆还配有须刨、润肤露,不管有没用或有没用完,第二天通通倒掉。代表认为,一套“八小件”5元,一年要耗掉资金数十亿。当然,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八小件”不是宾馆恩赐给旅客的,是从旅客的住宿费中开支的,属于宾馆的配套。取消后,住宿费是否能降低呢?我看不见得,因为在几百元的住宿费中,5元的数额不醒眼,宾馆不会减掉的。节约的是宾馆,而不是旅客。
国人已经习惯了“八小件”,一旦取消,不少人就得花钱花时间去购买,不仅没节约,反而更浪费。以前听说国外宾馆不配“八小件”,2004年,笔者去欧洲学习时发现,巴黎长隆宾馆的配置和我们基本一致,还多了烫裤子的电热板,赫尔辛基的酒店没有小瓶沐浴露,却有大瓶沐浴露。我想,取消“八小件”不如改为配置“八大件”:洗发水、沐浴露、牙膏、洗衣粉都用大件倒挂在墙上任客人使用,香皂改为洗手液,拖鞋不配一次性的,牙刷、梳子、浴帽则由客人按需向服务员索取,这既减少浪费,又以人为本,何必一定非取消不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2006年2月26日星期日于汕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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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ssqqpp |
Re:从解禁“小汽”车谈取消八“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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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04 1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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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解禁还是取消,只要不是形式主义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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