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室友,以前的同学,喜欢的老师,暗恋的女子,身边的人无不沉浸在精心经营自己博客的快感里。我想这种快感源自于每个人都有的表达自己的需要。深层次里,每个知识分子都有做主编的欲望。博客能够满足大家的这种欲望。你点击了这个页面,意味着你进入我的世界,听我选的歌,看我贴的图,读我对某部电影或小说的评价——我是主编。知识其实是一种和闲话分享有同一种品质的东西。这种品质就是传播。闲话不听则可,一旦听了,听多了,自觉不自觉地就会自己讲起来。知识也一样,学多了会撑得慌,迫切需要宣泄渠道来将其传播出去。记得中学时学校一位退休语文老教师,嗜书法、古文、词曲。家中老伴乃文盲,二子皆初中未毕业,对老头的那一套统统没有兴趣。老头无人宣讲,苦闷之余,经常去花市给卖花的讲杜甫。我本人也经常在父母面前卖弄一些学来的皮毛知识。因此,我完全能够理解每一个博过,正在博或将要博的同学。
然而,我自己却一直没有加入到写博大军的行列中去。听说过才子凭博客抱得佳人归,凭博客觅得高薪职位,凭博客变成文化名人、媒体大腕,这些传奇故事在北大也发生了不少。但我不是才子,丝毫不敢指望自己也凭博客混出一片天,杀出个未来。但与人交流沟通的愿望我还是有的,看着同学们每晚约好似的在电脑屏幕前相互浏览着对方的生活,有时候就心痒难搔:我也有想法,有图片,有不比他们逊色很多的生活,为什么不展示一下呢?最直接的好处,譬如最近在看毛尖的书,如果自己有博客,就可以在博客里把她的攒出来的淘碟手册《非常罪,非常美》,还有比这本更差劲的《慢慢微笑》狠批一通——可惜,我没有博客。
我不写博客,因为日光底下,并无新事。话是老话,可安妮宝贝说得精简,说得唯美,一如她说,日光升起,各奔天涯。目前为止,我觉得自己还是没有达到令自己满意的程度,无论是学识还是修养还是表达。我的想法基本上还没有达到值得公布给潜在公众的深度。我的博客,假如有,脱离不了这样的句式:今天看了一下午的毛尖,觉得不好;或者,刚刚看完李安的《饮食男女》,觉得很赞。这些话很多人都说过,我说了有什么意思呢?
我不写博客,因为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我诚然孤独,可我不愿向世人,相识或不识的,展示我的孤独。我知道我的这种想法很虚伪,但没办法,就像我哪怕打一辈子光棍也不会去鹊桥征友一样。我宁愿自己堕落为黑夜里最黑的花,人群中最虚伪的人,也不愿放弃尊严,不愿让人得知、窥视、怜悯和施舍我的孤独。我的博客,假如有,永少不了这样的内容:今天在学一看到一个美眉,奇美,身边的男人奇猥琐,妈妈的。这种话平日里一天不知道要和哥们儿们说多少遍,写在博客里又有什么意思呢?
我不写博客,因为我不想让自己也变成一个自恋的小男生。自恋是不好的,道理就像自渎是不好的一样。偶尔浏览同学的博客,发现大家都喜欢“追忆似水年华”,都泥足深陷在自己不长的人生体验当中。回忆高中和本科的生活,菁菁校园里的点点往事,同桌的她,喝醉的我;黯然于已随风逝去的青涩恋情,向左走的我,向右走的她;那年的电影,那天的晚霞……依稀是普罗提诺曾说过,记忆是心灵的真相。我深深地知道自己也是一个喜欢在午后的咖啡时光里,在淡青的烟圈里回忆和痛诉自己过去的人,一个感性的天蝎恶男。所以我必须提防自己在博客里陷入这种对“心灵真相”的喋喋不休中去。走不向深刻,我走向广阔。我可以去卡尔唯诺树上的城堡,可以逛博尔赫斯交叉小径的花园,可以在“白轮船”上看“白鲸”,在“白象似的群山”下度“白夜”,为什么我要窥视别人的生活?或者展示自己的生活。
一书一世界,一烟一天堂。看看天涯的贴图专区,那些喜欢把自己的性感照片贴在网上任人想象的女孩,那些把结婚照贴在上面招人浏览的新婚夫妇,那些在寂寞里抓狂了的痴男怨女……我深深觉得还是不博来的好。你知道,这是个自恋的世界,不缺我这么一个。
------------------------ 我始终是未来的英雄,一方面我如饥似渴地想成为一尊圣体,另一方面又不断推迟这个愿望的实现。
——让·保罗·萨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