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拇指 |
点点原本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就是因为瘦弱,一直比同龄人小而瘦。大家戏叫她“点点”。叫得久了,“点点”真得叫点点了。
其实纠缠点点让点点心烦的并不是“点点”这个中庸的名字和自己瘦弱的身体。让她自卑了的却是她的大拇指。点点因为小所以青春期也来得迟了些。十七、八岁时她才开始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瘦小倒也不是什么大毛病,点点皮肤白,女孩子嘛,这样显得“小鸟依人”。但她发现了一个让自己伤心不已的一大缺陷就是右手的大拇指。这个大拇指和其它四指极不相称的长在那里,短而且粗,单竖出来,直梆梆的,没有一点弯度,那个关节好像也不太灵活,可以前倾,却一点不能灵活地向后背一下,乍一看,像个光头的缩脖和尚。一点很小的指甲嵌在上面。如果把其它四指捂住,单看这一指,活脱脱就是一个脚的大拇指。甚至没有她脚上的大拇指好看。如果要配的话,也应该是农夫脚上的一趾。
那个时候,点点正暗恋坐在自己前排的鹏。当她惊讶地发现自己身上的这一缺陷时,羞愧的无地自容。鹏的成绩好,人缘好,又幽默。尤其在班联欢会上又能歌又能舞,简直是完美的化身。点点偷偷观察鹏的大拇指。鹏的大拇指生得极秀气,和其它四指非常般配,别说是男生,就是女生生得这样的大拇指也不冤枉。弹钢琴,弹琵琶,拉二胡,或者去绣花,再细致的活都能配合其它四指干得了。自己的大拇指却是这般的丑陋不堪。点点觉得这比脸上长一块疤都更令人抬不起头。
从发现自己大拇指丑陋那一天起。点点就不敢在人前写字。迫不得已,就用左手捂了右手写字,结果养成了习惯,只要写字,必是左右手出击。平时,大拇指总是压在手心里。与人打招呼,握手就用左手,不到万不得已,决不用右手单独出面。
闲时点点常举着这个难看的拇指想,这个拇指怕是在自己小时受过重创才成了这个样子吧。但因为有背负它的耻辱,点点甚至连母亲也没有问过。
后来毕业,大家各自分飞。鹏自然没有了音讯。人家怎么可能喜欢有这样一个拇指的人呢!大概早成了别人的新郎。点点最后也要做新娘,她的新郎拇指也极难看,不过那是因为幼时顽皮让车挤压受伤术后才成了这个样子的。而且她的新郎直到很久经点点的提醒才发现点点的拇指。其时点点很是提心吊胆了一阵子,怕这个拇指成为了自己婚姻的裂缝。没想到她的夫细细看过之后说了一句让点点大吃一惊的话:这个大拇指挺别致的,我喜欢。最后点点就和那个喜欢她拇指的人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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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写得有水平,爱一个人包括爱她的缺点,何况一个大拇指,更算不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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