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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条人文主义狗 收藏:0 回复:5 点击:842 发表时间: 2006.07.22 16:14:33

袭人小论


   初中时头回读《红楼梦》时,只觉得通书上下,脂粉丛中,袭人是最好的。她温柔体贴,成稳周至,比起促狭刻薄的晴雯和黛玉,不知好哪儿去了。那时虽还没有听过“晴为黛影,袭为钗副”的话,却也自觉袭人和晴雯是宝黛二人的丫环版了。
  
   许是受了“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系列讲座的点拨罢,许是新买的这套《红楼梦》版本好罢,这几夜满脑子都是大观园里的是是非非。少时没有机心,本该看出头尾的地方竟也未曾留心到,而今怕是年岁长了,又学了刘心武读此书的细致法儿,再读起来竟似乎处处是险境,句句有机锋。越读越觉得贾母、王夫人、宝钗、袭人等可憎,而晴雯、黛玉及宝玉可怜了。贾母、王夫人原本就非女儿人物,不去论了,但这袭人,以今日之目再看,竟是除了来旺家的、林之孝家的、周瑞家的这些个悍妇外,第一讨厌可恨的。
  
   如果说第五回中初授宝玉云雨之事的警幻仙子其实就是秦可卿的话,那么袭人还不是第一个跟宝玉发生过性关系的女性。但随后宝玉就强袭人与自己“初试云雨情”,而后可以推断,宝玉日常生活中的稳定的性伴侣其实只有袭人一人。哪怕是后来袭人第一次向王夫人投诚,王夫人停了公中给袭人的份钱,从自己的份钱中依赵姨娘、周姨娘之例给袭人实际上宝玉“房中人”的待遇之后,袭人“自要尊重……夜晚之间,总不与宝玉狎昵……迩来不与宝玉同房”,宝玉也没有和其它丫头发生关系。连后来顶替袭人服侍宝玉夜里就寝的晴雯也只是“担了虚名”,并没有与宝玉发生过实质性关系,所以才有晴雯临终时的愤愤,索性“越性”将剪下的指甲和贴身的“旧红绫袄”送给宝玉,自己穿着宝玉的袄儿去了。从这点上来说,袭人在宝玉生活中的地位是无人可以取代的。第三十二回,袭人竟见面就张口要刚到贾府躲清闲的史湘云帮忙做双鞋子。湘云是小姐,袭人是丫环,即使是宝玉房中的大丫头,即使是宝玉的鞋子,怎有丫头让小姐做的道理?鸳鸯、平儿可曾央使三春中的哪位帮忙做鞋?没有。因此,袭人“妾”的身份是为大观园上下默认了的。
  
   这个默认当然是自上而下的,是以袭人由始至终与王夫人为代表的“管理层”站在一条线上为代价的。明确了这一点,就可以明白其实全书上下,曹雪芹是以反面人物的性质来塑造袭人的。袭人“反面人物”的表现我认定的,有以下一些。
  
  一、晴雯应该是袭人构陷的。
  
   这一点并非我发见的,早时翻过几本《红楼梦学刊》,仿佛记得有人专门著文论证。其实无需论证,明眼人一看即明。晴雯事发,宝玉就怀疑袭人,袭人自解的言语即泄漏了她对晴雯素来的怨恨。她说:“那晴雯是个什么东西,就费这样心思,比出这些正经人来!还有一说,她纵好,也灭不过我的次序去。便是这海棠,也该先来比我,也还轮不到她。”按照曹雪芹行文的隐晦法儿,让温柔和顺的袭人忽然突兀地说出这么一番话来,之前还叫作者在书中的替身宝玉怀疑,构陷晴雯的人,已是非袭人莫属了。
  
  二、袭人对宝玉的感情是有水分的。
  
   在全书“总纲”的第五回中,宝玉翻看“金陵十二钗又副册”,见到袭人的判词,是“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注释指出依据脂砚斋批语,袭人出嫁先于宝玉出家。而今的通行本中,袭人出嫁是在宝玉出家之后,这意义是大不相同的。看判词:“枉自温柔和顺”,既温柔和顺皆是白费;“空云似桂如兰”,即人道你惠质兰心,结果是假。我的理解,整句意为,袭人对王夫人等人的温柔和顺都是白费,而平日广为人颂的惠质兰心也是假的。在贾府盛极而衰时,她已另有退路,嫁了优伶。我猜想曹雪芹原笔后40回中,袭人应该是主动谋了后路,这才符合脂批,而不是像高鹗所续,是为王夫人等所不留,抱着为宝玉一死之心,半推半就地从了蒋玉菡。那么相比之下,晴雯比袭人更漂亮,若要嫁人,不愁没有去处,却为宝玉而死。难怪高鹗在所续书中也指出依袭人如此重要之戏份,而仅仅位列又副册的原因,说白了就是因为袭人不死。高鹗云:“孽子孤臣,义夫节妇,这‘不得已’三字也不是一概推委得的”。言下之意,做不到一死,不要拿“不得已”作借口,而是你袭人本就“不是哪一种泼辣人”。袭人完婚最后那一句诗:“千古艰难惟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也是这个意思。并不是定要袭人为宝玉殉了死我才满意,只是在特定的语境中前后比照,可以发见袭人对宝玉的感情,竟是有水分的。
  
  三、袭人前后几次献言破坏性巨大。
  
   袭人在全书中直接向王夫人献言了几遭,我没用心算,但印象中的几次,却都破坏性巨大。一次,宝玉挨了贾政打,她在王夫人面前说:“我们二爷也须得老爷教训两顿”,并建议王夫人将宝玉搬出大观园,这是大观园“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的命运安排第一次进入“管理层”的考量中。袭人也因此地位骤升。另一次,贾母、凤姐等骗宝玉成婚,袭人向王夫人进言要考虑到林黛玉,并把宝玉“那年夏天”把她当作黛玉当面所做的那番表白内容都告诉了王夫人。众人于是商议,就有了凤姐荒诞、残忍的调包计。此计一出,宝玉昏头昏脑结了婚,黛玉凄凄惨惨归了西。黛玉临终时,“管理层”竟然还让林之孝家的到潇湘馆要紫娟过去帮忙完成调包。贾家对黛玉何其薄何其狠?袭人在此过程中,不能说有十分的恶意,但一贯的立场显然使她为“管理层”做出调包计的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大抵凡不知情为何物时,男人都是喜欢袭人、宝钗的,及至壮硕,有了性情,却自会慢慢觉出晴雯、黛玉的好来。宝玉挨打之后,袭人和宝钗一番冠冕堂皇的话,比起黛玉抽抽噎噎道:“你从此可都改了罢!”,不知贴心了多少倍。在当时的社会语境中,宝钗、袭人的行为也是可以充分理解的,金陵十二钗中的女子,不管是正册的也好,又副册的也罢,毕竟都不是俗物,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坏人。即使对凤姐这样的人,曹雪芹也是以一种敬惜、怜悯、叹惋的心情来描画的。尽管如此,置身书中的语境,袭人无疑扮演了一个不甚光彩的角色,而这个角色,按照曹雪芹的原笔,在后40回中可能更加的不堪。有时候,想若能一睹曹雪芹原笔的后40回,便是少活二年也愿意;有时候,却想不看也罢,就让高鹗把各人的命运从地狱第18层提升至第17层,稍稍不那么惨烈和痛苦,留下些希望的种子,也是好的。至于袭人,论来论去,到底也论不出个断然来,还是曹雪芹的判词,一语把她了结,真正是“枉自温柔和顺,空言似桂如兰”。我盗书中片言,亦判曰:
  
   花气袭人知骤暖,侯门欲海自可堪。
   芳心用尽难称意,到底各投各自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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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始终是未来的英雄,一方面我如饥似渴地想成为一尊圣体,另一方面又不断推迟这个愿望的实现。
           ——让·保罗·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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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回复人: 贪婪的傻子 Re:袭人小论 回复时间: 2006.07.22 22:06

    可巧的是第一次读《红楼梦》的原著也是在初中的时候,现在手里有两个版本和一套DVD,粗粗读过周汝昌的评和纸砚的批。不同的是从一次读红楼开始就只喜欢黛玉,而袭人却是最让我讨厌的一个,那时候只懂看故事情节喜厌都出于对人的偏好。
  对于这一部旷世奇著,很多文人学者至今仍在研究探讨其中玄机,追溯人物原型,推断背后故事,但仍争议不休。大家论来论去,除纸砚外恐怕所有的点评只能被称作读后感罢了,只是在找证据证明自己的见地。宝玉参禅悟玄机时写过一句话,现借用“无可云证,是立足境”。
  红楼是一部人生百态的大百科,是你我命运轨迹的镜鉴,从喜欢袭人这等人到看透、厌弃,莫不是你的心路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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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婪、疼痛、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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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漫步长天 Re:袭人小论 回复时间: 2006.07.23 16:18

    刘心武的引起了红学界的一场风暴,我们也可以在这里见仁见智.
  我看过红楼很早了,后来了粗览几次.
  对袭人,可以用现代社会中投机钻营的人来形容.表面上同志们对她还过得去,但背后的指责是免不了的.
  袭人只可做佣人,不可当情人,更不能成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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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凭竹清音 Re:袭人小论 回复时间: 2006.07.25 09:20

    首先我是拥黛派,但是我想曹雪芹的初衷不是要鄙薄红楼中的哪个人,否则,又何来“千红一窟,万艳同杯”之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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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闲云孤鹤 Re:袭人小论 回复时间: 2006.07.25 17:05

    一部《红楼》是大学问,评点《红楼》更是大学问。故读看《红楼》需要大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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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江南鬼火 Re:袭人小论 回复时间: 2006.07.25 20:15

    袭人“亲”奴
  晴雯“逆”奴
  两人的冲突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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