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国际”《全球资讯榜》2006年11月24日的报道:“储户段先生在去年8月26号,到工商银行下属的甘露园储蓄所开立了一个个人通知存款帐户,并在帐户里存款,截止到今年8月,段先生与银行发生多笔业务,但他发现在存款日经过“大月”的31号,计息系统对31号当天忽略不计,一年来他的存款被少算100多元。段先生多次找银行要求更正,银行拒绝返还,因此将银行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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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银行目前的计算方式,假如存入100万元的7天通知存款,每天的利息是年利率1。62%除以360天,每天的利息是45元。由于银行是按照一年360天计算的,假如存一整年的话,就会损失5天的利息,也就是225元。同样的问题也可能存在于活期储蓄当中。目前工、农、中、建等大银行对存期达到一年的活期储蓄只计算360天的利息,也就是说存期在361天到365天之间的5天也是不计算利息的。但中信银行等部分小银行则是按实际存款日计算利息的,存在他们那里的利息会比一些大银行多出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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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了吧?!咱们的银行多年来是这样偷我们的钱。几乎所有善良的人们都被蒙骗着。感谢段先生,致敬段先生!您揭开了一个弥天大谎!
该报道的编后语这样说:“说谎是品质问题,行骗更是违法的行为,银行在偷逃消费者利息这个问题上,不仅是品质败坏,而且还是公然的偷窃,今天我们把问题暴露出来了,而此前银行有多少次没有兑现给消费者这五天的利息呢?监管部门因该好好给银行算算帐,其实无论是做什么买卖,君子生财,一定要取之有道。靠蒙蔽消费者,来挣些黑心钱,是永远也发不了财的。”
我们的银行真是“狠行”,想当年你哭着喊着央求我们,给我们办银行卡,从来也没有说过要收什么“年费”,现在你强行收了;接着又收了“查询费”、“小额账户管理费”,还有什么密码更正费、挂失费……,给出的理由很蹩脚——与国际接轨,按“国际惯例”。你的服务与国际接轨了?遵循“国际惯例”了?!你这是公然抢钱,无耻打劫,强奸储户!多年来你偷我们的利息终于被揭穿了,总不会说也是与国际接轨、遵循“国际惯例”了吧?
强烈呼吁银行监管部门彻查,给以亿万善良的储户一个说法!
监管不到位就是犯罪,监管部门早都该好好给银行算算帐,不能总由着银行的性,今天在这“卡”一点,明天又在那偷一点吧?!
2006- 11-25
------------------------ 榆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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