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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三公主 收藏:0 回复:4 点击:6159 发表时间: 2007.08.22 18:36:37

[七夕征文]童养媳


   那年头,也许是兵荒马乱之故,规矩人家的女儿出嫁都很早。
   女孩嫁给男孩时才十二岁。女孩是穷人家出身,虽没读过书,却似乎生来就知情懂礼,颇有大家的风范。
   男孩不大,多说比女孩大上二三岁,是位还在学屋读书的大男孩。男孩家也很穷,幼时丧父,三间茅草住房里还有老母和弟弟。
   男孩对女孩很好,说等毕业就去当兵,最好是终身兵制,那时可以把女孩带走。
   女孩并不在意男孩的话,她仍然如往常一样起早贪黑为全家人的伙食而忙碌。她既要备三餐饭食,又要下田挣工分,还要抽空做针线女红换点钱养家。
   男孩毕业了,毕业的这一天,他和女孩圆了房——于是女孩成了女人;男孩成了男人。
   男人凭着优秀的成绩,终于遂了心愿,当了兵,后来随部队专业去了塞外。
   女人目送男人的身影,落泪了。此时她腹内正有个小生命在狠劲地踢腾着,而男人却不知晓。
   男人在部队表现出色,很快就被提了干,但春风得意之时却接到一封家书。书信内容令男人咬牙切齿,他没有多想立马就回了信。
   这是封“休书”,女人听别人念后,几乎没哭死过去。三年整,男人音信全无,她在家忙里忙外,伺候婆婆,照顾小叔,还要哺育三岁的孩子,自觉没做错什么。可是男人来信却说她不守妇道,死活要和她离婚。女人自嫁了后,从来就没想着要离开这个家,离开男人。在女人心里,男人既使犯了天大的错,终归是自己的男人,是任何人都不能够取代的。总之,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女人从来都没想过要和男人离婚。
   女人想好这一切后便笑了笑,把男人的“休书”放入火堂里,像往常一样又开始忙乎起来。但是婆婆却不依了,她要执行儿子的权益,撵走这个已被休的儿媳妇。
   女人不解婆婆为什么狠心?自从小叔在学校住宿后,家里只有婆媳两个大人带着一个孩子。本来应该很容洽的相处,但婆婆说太挤,要和她分开住。无奈,她抱着孩子住进了东厢两间新盖的小土房里。从此婆婆不再理她,女人知道自从上次发现村长悄悄地潜入婆婆的房间,而她以为是“贼”前去捉拿时,婆婆就不喜欢她了。不喜欢就不喜欢,只要有男人疼她就行。
   女人守着孩子苦苦地熬日,指望男人有一天会回心转意,一家三口和和睦睦地过日子。没有想到男人竟这样绝情,封封来信都是催逼和她离婚。传言中,男人和当地的一位护士小姐好起来了。对这话,女人不信。但不信只是不信,女人又有什么办法?
   男人回来了,回来是和女人办离婚手续的。但做儿子的却发现村里风言风语在传说着母亲的“趣闻”。于是男人明白了,男人明白的时候,女人的孩子已经七岁了。
   七岁的小孩喊父亲,这令男人很尴尬。于是男人向女人赔礼,说自己有个相好的护士是真的。女人摇头,管它是真是假,你永远都是属于俺的,谁也抢不走。
   女人抱着孩子领着小叔随男人去了塞外,在那里定居后,逐渐地认识了护士小姐,并与其做了闺房好友。女人很热情地把护士请进家中做客,并很大放地介绍给自己的男人。最终,护士小姐被女人的毅力和魅力所震服,主动远离了男人。
   女人终于有一个真正的家了——丈夫、孩子和小叔。如果不是出了意外,那么女人的好日子似乎刚刚起步。
   三个月后,女人死了——因一次不测的医疗事故,医生们下错了药,把患了感冒的女人送进了鬼门关。人生很无常么?男人和孩子,还有敬嫂如母的小叔,三个男人围着一个所深爱的女人在众目睽睽之下一次次地哭死了过去——消息传回男人的老家,乡亲们都纷纷叹息:多么贤惠的好女子啊,怎么命运就像王宝钏呢?
   这个故事中的“女人”是笔者的一位亲姑姥娘,也就是笔者母亲的亲姑妈。如果不是过世太早的话,现在大概已经七十多岁了。听母亲的母亲说,那年头兵荒马乱,土匪出没,好人家的女儿,都早早订亲,在十多岁左右就勿忙地送到男方家拜天地。以防闺女被土匪抢走,污没了门风。姑姥娘和那男人是“指腹为婚”,十二岁到婆家后,因为没成年,先做了几年童女媳妇,等成年后再圆房过生儿育女的日子——不知道这是否就是那传说中过去的“童养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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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回复人: 菡嫣一笑 Re: 童养媳(七夕征文) 回复时间: 2007.08.23 19:39

    这才是一种爱情的执着和伟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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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梧澧 Re: 童养媳(七夕征文) 回复时间: 2007.08.27 23:47

    以是一把辛酸泪。爱总是女性付出太多,回报太少,最伟大的是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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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江洲死马 Re: 回复时间: 2007.08.28 15:20

    很好的故事啊,文笔也非常沉着老炼。但是作为小说缺少了点对人物的描写,我认为故事和小说最大的区别在于故事只讲述情节,而小说是描写人物。很多时候故事是先有情节,再加人物的,而小说应该是先有人物再放入情节的,所以西游记是故事,而红楼梦是非常好的小说。
  
  女性真的非常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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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江洲死马 Re: 回复时间: 2007.08.28 1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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