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才与通才 |
左脚耐克,右脚耐克,是名牌。左脚耐克,右脚阿迪,是乞丐。这和求知到底有几分相似呢?辩论场上,复旦举出这样几个例子,刘若英既会唱歌也会写书,成龙既拍电影也开酒店,爱因斯坦既学物理也拉小提琴,很多很多。从逻辑上讲,这属于重复论证,等同于一个,等同于这样一个小故事:一个母亲想让儿子既成画家又成书法家有成文学家又成作曲家,有一天终于得到个秘方,只有俩字:当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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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战二十三 |
Re:专才与通才 |
回复时间: |
2007.11.23 1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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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一样,因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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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海石 |
Re:专才与通才 |
回复时间: |
2007.12.09 1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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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你是老了老了,我可能就是毛头小子,小屁孩。
事实上只有咱哥俩才会有这样的不和群的怪论。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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