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宽容以待 |
近日听说范美忠老师将正式受聘于北京某教育学校,担任该校文科教研室主任和潜能开发研究院研究员,还要在中央民族大学礼堂公开讲授人文关怀等等课题,他终于获得一个复出的机会了,心中着实很为他觉得高兴。
但是,据说范美忠要复出的“消息传出后,原本已在人们的视野中消失的范美忠,再一次引起人们的关注。在网友评论中,批判的声音仍然占了多数,反对范美忠继续从事教育工作,并质疑该培训机构作秀”,有人甚至为范美忠将重操旧业,十分地气愤,大骂“可耻的家伙,还有脸讲课?”这真是又令我觉得很是吃惊。
说句实话,关于范美忠,我对他一点都不了解,只是从人们议论中知道他在汶川地震中扔下学生独自逃生后,颇为洋洋自得地发表了《那一刻地动山摇》的帖子,声称他自己“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那一番言论,在网络上引起了一片哗然,得到了一个“范跑跑”的别名,被骂为“最无耻教师”。那时候,我写了一篇《聪明反被聪明误》,很为他可惜,认为他枉为是北大的高才生,枉为一个聪明人,他以为他这样说只是调侃,他只是“想刺刺某些道德家”,他觉得他拿自己开刀很无畏,但他竟不知道,他的调侃却不是言行不一而是言行一致,他的调侃属于自己惹火烧身,因为他事实上是先跑了,他首先就输了他敢作敢为的立足点,他还有什么天下之大不韪可冒?他的调侃于是只能是成了典型的强词夺理式的“无耻者无畏”,他这样的调侃是没有用的,他拿自己开刀就只能是自己砍自己的脚!
哎,他其实真是有点傻,甚至还可以说是很傻逼!实事求是地说,范美忠对于他的跑,原本是可以像大多数人一样,为自己人性本能的过错保持沉默,只要他自己不说,就没有谁可以知道。“但他没有,他直面自己的内心,说出了真话”。他这样做,即使从本性上说精神可嘉,但他错就错在他以为他是一个思想出奇的另类,言行甚为偏激且不安分守己的人,他鞭挞自己却同时又鞭挞别人,他以为他很聪明,其实他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不是吗?“当时,人们普遍认为,你可以不崇高,但你不能亵渎崇高,这是一个基本的道德底线,范美忠恰恰突破了这条底线”,他不就正是因为他这种自以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言论”成为舆论谴责的焦点,后来不得不“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千夫所指不说,赖以养家糊口的工作也失去了”——不单被解雇,而且连教师证也被取消,半年前就已赋闲在家了吗?
然而,“这次开华教育培训机构的负责人与他进行了面谈,最终双方找到了契合点,他愿意从事人文教育方面的工作”,不能说不是一件好事——虽然,有人说“北京这所学校让范美忠讲人文关怀,实在是不够厚道。以范美忠目前给人们的印象,他可以讲别的内容,唯独不能讲道德、讲人文关怀,他的关于人文关怀的演讲,只会给人带来更多复杂难言的感受”,这些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只不过,纵然是这样,“目前,北京这所学校聘用范美忠,对他来说应该是雪中送炭,我们也不能因为范美忠曾经的言行就否定了他的教学才能,就让他永远穷困潦倒下去。因此,无论北京这所学校是出于什么目的,对于范美忠再次获得工作,我们都应该宽容以待”。而令人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有些人非要坚称自己就是有道德,就是出于真诚的道德坚守,就是要范美忠名声扫地,人生也扫地”,坚持“反对范美忠继续从事教育工作,并质疑该培训机构作秀”,要人为干涉而取消范美忠的讲座呢?难道范美忠真的是“连狗屎都不想拿来相提并论的”,永远也不能得到饶恕吗?
但范美忠需要工作和生活,还是放过范美忠吧。阿门!
(2008-12-25)
------------------------ 人老了 但还有一个文学的梦
|
|
|
|
|
回帖 |
|
|
回复人: |
戈壁红柳912 |
Re:我们应该宽容以待 |
回复时间: |
2008.12.25 23:41 |
|
俺有个建议,题目改作:《放过范跑跑》,妥否?
呵呵
|
|
回复人: |
苇海放歌 |
Re:我们应该宽容以待 |
回复时间: |
2008.12.26 05:43 |
|
小范也得吃饭。不吃饭想跑也跑不动~
我看了一些报道,看来小范在那个机构还得跑。因为教育主管部门说那个机构只是一个公司,不是有资质培训机构,网友这一闹~我看公司生意也不会好。范老师还得跑~~~~~~~~~~~~
|
|
回复人: |
寻梦之旅 |
Re:我们应该宽容以待 |
回复时间: |
2008.12.27 22:08 |
|
范跑跑有工作的权力。但对范跑跑从事与教育有关的工作还是反对。教育是事关塑造人类灵魂的重要所在,难道我们觉得这个社会还需要有更多的范跑跑来体现社会的包容与多元。
|
|
回复人: |
文学青年 |
Re:我们应该宽容以待 |
回复时间: |
2008.12.28 13:09 |
|
看来这个问题还是很复杂、很众说纷纭的。录回如下文章,供参考:
只许领导犯错 不许范美忠有误
作者:严少雄 来源:中思网
在汶川地震中不顾学生安危率先冲出教室的范美忠受到了谴责,失去了工作。导致范美忠失去工作的主因不是范美忠会跑的腿,而是他不会伪装的嘴。
大半年过去了,范美忠终于有了实现再就业的机会。北京一所民办学校与范美忠签订了聘用合同,可是校方因聘用范美忠而受到了巨大压力,学校领导无奈地说:“我都快承受不住了``````”校方表示,如果教育部或者市、区教委过问此事,结果只能是和范美忠解约。
就业权属于人的基本生存权,谁有权力剥夺范美忠生存的权利?范美忠即便有错,但范美忠的错不至于让千万双眼睛盯住范美忠失去生存的权利,不至于叫范美忠永久失业,也不至于让堂堂的国家教育部的大炮盯住范美忠这只蚊虫!不是说依法办事吗?如果不叫范美忠实现再就业,依据的哪条法律?不是说要和谐吗?范美忠和家人吃不上饭就是和谐?现在又要折腾一个新鲜词叫“不折腾”,却为什么要去折腾平民范美忠!
史上最牛县委书记在失去县太爷的宝座后可以再当官,阜阳毒奶粉事件被问责的官员现在又重获要职,原市长被调任到省环保局当局长,其他一些被问责的官员或者回到原单位的领导岗位,或者异地为官。对比被大大小小事故问责的官员,范美忠的错是多大的错?如果教育部或者属下的教育主管部门施加压力于聘任范美忠的学校,那么我们就要问:被问责的官员可以再当官,范美忠却不能再就业,在官府的眼里做人的差别咋就这么大呢?
|
|
回复人: |
寻梦之旅 |
Re:我们应该宽容以待 |
回复时间: |
2008.12.28 15:57 |
|
说到就业权是人的基本生存权,那么范跑跑与那些问责的官员应该是一样的.范跑跑有权当教师,那些被问责的官员有权换个地方任职.
其实大家对范跑跑再当教师与问责官员易地做官的看法都一致的.网络上都是一条声的反对,两者间不存在比较的问题.
关键在于,面对舆论压力谁能顶住的问题.铁岭的那个最牛的领导复职一事好像又黄了吧.
|
|
回复人: |
阳光风雨后 |
Re:我们应该宽容以待 |
回复时间: |
2008.12.28 16:13 |
|
范从来就不是个好老师!作为教师当有教师的职业道德!他可以去从事其他的行业,比如研究,或者其他。
|
|
回复人: |
胡杨林边的看客 |
Re:我们应该宽容以待 |
回复时间: |
2008.12.29 11:52 |
|
有学者在论说“伪善”时,采用的是行为标准。他言下的“伪善”是指虽心里想着不善、嘴上说着不善,可他行为上表现出的是善。那种口中说着善,却做着不善的事,这类人则不在他所说的“伪善”之列。
范美忠,对教书与写书不作区分,他教书时也想着写书。写书可尽力让读者相信自己的观点,教书则还应该有另一些东西要考虑。教师在针对某一问题表达自己的选择之前,首先对与此有关的事实、假设、方法和判断应该一一明确地传达给听者。做到了这一步,教师就可以说出自己的观点了吗?似乎还不能,在他畅谈自己的观点前,他还应当“不断重复揭示所有范围内的道德选择”。
也许,在范美忠看来,值得可怜的是他的相对人。因为他是在写书。
|
|
回复人: |
戈壁红柳912 |
Re:我们应该宽容以待 |
回复时间: |
2008.12.30 00:28 |
|
俺认为还是应该把此文题目改成"放过范跑跑".
怕什么呢?理不辩不明!
|
|
回复人: |
灿烂 |
Re:我们应该宽容以待 |
回复时间: |
2009.01.03 13:52 |
|
我不否定他这个人,但是我否定他做一名教师.
|
|
回复人: |
静湖微波 |
Re:我们应该宽容以待 |
回复时间: |
2009.01.04 16:46 |
|
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基本生存权利,更何况在这个和谐的社会里。对于范美忠,我觉得应该一分为二的看待,我不赞同他在地震中舍弃学生逃跑的行为,但我们也不应该阻止生存的权利。
|
|
回复人: |
丛草 |
Re:我们应该宽容以待 |
回复时间: |
2009.01.07 19:21 |
|
反对他成为老师,别在崭新的纸上涂鸦了.宽容是中华民族的美德,我们应该提倡,对于这种从根本上和老师职业格格不入的教师,我们的宽容是在考验本质!
------------------------ 拥抱无知,拥抱罪恶.
|
|
回复人: |
阿边 |
Re:我们应该宽容以待 |
回复时间: |
2009.01.16 15:30 |
|
我一直都没看到要断绝范跑跑生路的言论,只是强烈反对他从事教师这一高尚的职业。不是说真话就等于高尚,正如罪犯承认了犯罪事实一样!罪犯能说“我说了真话,所以我是对的。而人们认为自己无罪,是因为你们说了谎话”——可笑吧!!错了就是错了,而总是以“说了真话”来强调“危急关头连老婆孩子、甚至母亲都不顾”的所谓“人性的真谛”的正确性甚至高尚性,这合乎我们民族的价值观么?请范跑跑不要死皮赖脸地非要做“灵魂工程师”,而应该到大型企业应聘做高管吧,也许很快便也了大款呢——我们一点都不反对!
|
|
回复人: |
休闲客 |
Re:我们应该宽容以待 |
回复时间: |
2009.01.23 01:03 |
|
范美忠需要工作和生活,放过范美忠。我同意,但行业多,并非教育是独行。
是他说话不注意造成的,很多人为了他,说不起话。中国人就是这样。
曾有某英雄美女说:嫁人要嫁给“范跑跑”。她确有苦,从相关资料应证。她确觉得评英雄、评烈士,......大家知道,不说了。
|
|
回复人: |
追影子的云 |
Re:我们应该宽容以待 |
回复时间: |
2009.01.28 10:41 |
|
对一个人不要一棍子打死,毕竟,特殊的环境,造就了特殊的事件。但什么也不是绝对的,假如,没有5.12,假如没有那些违章建筑房,假如范美忠不是教师……
|
|
回复人: |
小奋 |
Re:我们应该宽容以待 |
回复时间: |
2009.09.03 22:51 |
|
完全同意作者观点。
但是在道德观念来说,范跑跑是注定成为一典故的了,反面的典故。
迟早是要收入“新华词典”里去的。哈哈
|
|
回复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