瑣記屑語(二)
《尋充電器記》
時值冬末,歲屬春初,江教吳鑫于昨尋手機充電器,終尋不至。即問寢室中人,幾乎無人知之。問殿軍兄,曰:“見吾充電器否?”其曰:“汝可前往吾桌,不知彼處可否有之。”吾曰:“善!”便前往殿軍兄桌,見一充電器甚像吾物。然同居一室,同處一房,未免不無尷尬,遂曰:“不知是否為吾物。”遂離其桌,回至己桌。左思右想,不尋頭腦,遂罷。
翌日,吾復尋思吾物,復言吾物不知何處。久之,遂見殿軍兄作驚訝狀,甚為難摹,故不知何以描摹其狀。聞其曰:“吾物贈之與你。”吾驚訝之,頓感奇異,久之,遂曰:“呵,不善。吾物歸吾物,汝物歸汝物。若言贈之與吾,吾甚敢欽謝,然吾實不愿無功受祿矣。”
然,出乎本人之想象,殿軍兄下床趨往其桌,握器而來。吾直曰:“不善。不善。不善也。”殿軍兄,皺眉而曰:“無甚不善。望兄贈吾面顏!”吾亦不敢受之,遂絡繹推諉。然殿軍兄置充電器于吾桌,便還至床。吾甚為感之動之。
然,晚飯之后,吾問陳君(中文系,遷吾寢室同處,陳軍是也),曰:“李是否需借汝之充電器,以充電其MP4?”陳君曰:“善也。其無充電器也。屢屢借吾物用之。甚煩。其可花錢置身網絡,竟不肯買一充電器。實乃費解也。”吾方始知殿軍兄為何如此大氣大方贈之與吾也。吾曰:“汝言為何?其無充電器?”陳君曰:“善。汝不知乎?”吾遂更調而言:“知也。”
時至今日,憶之甚感有趣。便開機敲鍵,遂成此文。以貽自身一笑是也。
憶想他日,其“贈”之充電器與吾,吾于彼時甚為感之動之,甚感羞愧慚穢,幸得陳兄道之實況。若無陳兄之金言,至今仍感羞愧慚穢也。
書完,遂想之:不知日后閱之此文,可會笑否?
諸位看官,汝道可笑否?
吳鑫2009年2月27日20:16:12 江西教育學院
------------------------ 是以有非常之人,然后有非常之事;有非常之事,然后立非常之功。夫非常者,固非常人所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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