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站
管理团队
  
胡杨林-特区演绎男女版主:hover  叶依依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阿未 收藏:0 回复:1 点击:4440 发表时间: 2009.08.26 18:29:46

原 来(献给七七)


   原 来
   谈起“原来”,你会想到什么,你的内心是什么样的滋味?是懊恼,还是愤怒?是遗憾,还是满足?
   这是一个“原来”关于“满足”的故事。
  
   楔 子
  
   她,单名:莱。(读来,不是菜哦)。取名为“来”没什么不妥,比方说周恩来,这个“来”字就取的很好,要找他报恩的人多去了,源源不绝的上门来。可偏偏算命的给了她一个“莱”,此“莱”非彼“来”,头顶多了个草头,从此就与伟人无缘,沦落为草根阶层。古人都讲究人如其名,那个半仙名不虚传,果然二十多年后,她没有辜负了这个名,大学毕业后发现已然是博士硕士满街爬了,像她这样的混混,只能被踩在地底下,累死累活的出卖着脑力,体力,青春,卖得个萝卜价。谁让“莱”在字典里的唯一解释就是“萝卜”。被人叫了二十多年的“小萝卜头”后,长大了还是棵萝卜。
  
   一、原来VS真满足
  
   “首长,该量血压了······舒张压162,收缩压120。奇怪,怎么又上去了。再检测一下血糖,哇塞,都12.1了。老实交代,是不是又偷吃月饼了?”
   “那个,那个······我就吃了一小块,是无糖月饼——”
   “首长——! 你再乱吃东西,我就不给你代笔写自传了。”
   “那个,那个······老郑说是螺旋藻陷的,吃一块没事。”
   “那也不能吃,陷无糖,皮呢?螺旋藻的也不能吃。”
   “小丫头片子,螺旋藻的咋不能吃了!我吃了,原来的白头发都开始变黑了!老李,咱不听她的,喜欢吃的话,我明天再送盒给你。”
   “哼,白发变黑,还返老还童呢!”
   “袁莱,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首长,是公安局退休局长,老郑。我这副中堂‘上善若水’就是他写的。”
   “袁莱,哈哈,原来你就是袁莱!”
   “老郑,你认得袁莱?”
   “我说袁莱,你是不是有个同学叫郑芒竹。”
  
  
   二、你们有没手拉手
  
   袁莱: “老郑,恩······老郑局长,你说的是男生还是女生?”
   老郑:“你还认得一个女生叫这名字的?”
   袁莱:“没啦,只是,只是您怎么知道我是他同学的?”
   老郑:“他是我孙子。”
   袁莱:“哇塞,您真是我的偶像,就连孙子十几年前同学的名字都能记得,不愧是公安局长!”
   老郑:“那时候,他天天嘴里念叨着,原来怎么样,原来又干嘛了,我才知道,原来他同桌叫袁莱。”
   袁莱:“他说我什么坏话了?”
   老李:“哈哈,原来是同桌呀,你们有没手拉手过?”
   袁莱:“老李同志——,那时我们还太小,还在画三八线呢。”
   老郑:“是这样子么?”
   袁莱:“您不知道您那个孙子有多可恶。上课的时候趴到桌底下,把后排女生的鞋带系在课桌脚上;或是前排的女生站起来发言时悄悄把人家的凳子挪开······总之,每天都有新花样去捉弄女生。”
   老郑:“是吗,那我倒没听他说过,只知道,他有个同桌和木头一样的,怎么逗她就是不理人,当别人是空气。”
   袁莱:“哦?我还以为他当我是空气了,除了要我传纸条情书什么的给女孩子外。”
   老李:“你有没偷看,一定是偷看了,不然怎么知道是情书!”
   袁莱:“老李——我的思想是很崇高的,才没你想地那么~~哼!不跟你们说了,我还要到楼下老王家去给他量血压了。走了,记着,不许偷吃月饼——”
  
  
   三、原来,我曾在你心里走过
  
   木木:你好。
   熊猫:你好。你是谁?好像我没有哪个在福州的属鼠的朋友。
   木木:晕死,我们同学不都属鼠?前些日子遇到你爷爷了。
   熊猫:袁莱,袁莱同学。哈哈,猿来了,狼来了!
   木木:不好玩,这么快就猜出来了。
   熊猫:我常和爷爷打电话的。
   木木:哦。那天我想,天啦,你爷爷这么十多年都记着我,才知道,原来,我曾在你心里走过。哈哈哈。
   熊猫:笑吧,笑吧,小心把牙给笑掉了。没见过第二个比你自以为是的女生了。
   木木:你才自以为是呢,叫什么名不好,叫“真满族”,明明就是个汉族,你就改姓“贾”,那就可以叫“假满足”了。
   熊猫:我那叫“真满足”,你懂啥。
   木木:懂,懂,不就是娶了个晋江的老婆嘛,至于得意成这样吗。
   熊猫:哇塞,你对我这么关注,不会是看上我了吧。我虽然魅力不减当年,可惜已是有妇之夫了,你不要抱以幻想啊。
   木木:少臭美。不懂谁当年在爷爷的怀里哭着喊着“袁莱都不理我”。想当年我可是芳名远扬,都传到你爷爷那里,且过耳不忘,那是多大的魅力。
   熊猫:停停停。
   木木:O(∩_∩)O哈哈~,乖孙子我要上班了,改天再Q。
   熊猫:气死我了。你给我回来~~~~~
  
   (THE END)
  


原创    收   藏  

回帖


回复人: hover Re:原 来(献给七七) 回复时间: 2009.11.11 18:48

    有意思^

回    复    

回复


回复主题: 回复在论坛 回复到信箱
回复内容:
附加签名:
上传贴图:
图片要求:长宽建议不超过:650×650。大小:300K 以内,文件后缀名必须为:.gif 或.jpg 或.png
      
版主推荐:
文坛新文:
作者其它文章:

Copyright 2002-2008 版权所有
胡杨林©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支持拓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