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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妃离 收藏:0 回复:11 点击:4972 发表时间: 2009.12.13 23:50:33

你争我论(正方观点)三辩——爱情决定婚姻


  尊敬的海石裁判,各位亲爱的林友们,大家好!我是正方三辩妃离,我们支持的观点是“爱情决定婚姻”。
  我想对方辩友一再地提到婚姻的责任,说责任是以物质为基础的,似乎没有了这个物质的基础,婚姻的责任就失去了保障线,就是一败涂地。
  那么经过几轮的唇枪舌剑,我的肚子的确有些饿了,我需要物质的基础来填饱我的肚子,那么照对方辩友的观点,是不是今天我没有能通过我的婚姻伴侣填饱我的肚子,我的婚姻生活就是不幸福的,就是失败的呢?
  下面我总结对方的几个基本错误。
  犯的第一个错误就是:“李代桃僵”,对方用物质的婚姻来代替幸福的婚姻,用物质等同于婚姻来构建他们的立论基础。这显然是错误的。
  对方甚至抛出了“如果说婚姻是一座需要用一生去建造的摩天大厦,那么物质就是这座大厦的地基。只有地基牢固了,我们才可以在上面添砖加瓦。”这样荒谬的观点。
  我认为物质是必要条件,但却并不是充分条件,靠物质维系的地基是不牢靠的。如果物质是泥,那么爱情就是浇灌泥的水,没有水来和泥,泥永远扶不上墙,婚姻的基石何在?
  对方犯的第二个错误就是:“扬汤止沸”,认为两个人在一起只要物质丰满,有房有车就可以了,如果婚姻变成了一种手段,一种用钱就可以衡量出标准的实体,那么恋爱的目的何在?
  这样来说的话,婚姻倒是简单的事了,婚姻登记处只要将单身男女的家庭经济条件摆出来,婚姻立马是水到渠成的事,这世上也能少了许多痴男旷女的存在。这显然又是荒谬的。
  对方犯的第三个错误就是:“避实就虚”,对方始终告诉我们物质是唯一能够给婚姻创造责任感的基础,但是没有说不物质的情况下婚姻的质量何在,没有说明有爱情没有物质下的婚姻状况。
  对方犯的第四个错误就是:“指鹿为马”,把谈婚姻的效果与谈婚姻混为一谈。我们今天谈的是决定论,是结果论,但是对方显然混淆了这个题目,将婚姻的构建条件摆了出来,显然是粉末倒置的。
  对方今天的论点可谓是云山雾罩,让我们一头雾水,不知所云。
  相反,今天我们已经从逻辑、理论、事实上论证了,婚姻并不是以物质是否丰满来决定幸福度。
  三毛当年不及前尘,不计后果的跟着荷西浪迹天涯,难道是因为物质的吸引吗?显然不是,但是我们从她的字里行间能够感受到女人的幸福,这是因为爱。
  司马相如当年一曲“凤求凰”,卓文君显然看中的只是司马相如这个人,当时卓文君一到司马相如家才知道他家一贫如洗,生活拮据,但卓文君仍然义无反顾的跟着司马相如私奔而走。
  相反很多一心想飞上枝头,嫁入豪门的明星女,下场多半凄惨的很。物质维系的婚姻,双方打一开始地位就不平等,还谈何牢靠。
  婚姻是什么,婚姻是两个人在一起过一种生活,这种生活必然和过去不同,要幸福就必须彼此包容退让,包容退让的前提是相爱,心里爱着这个人,才能在差异面前相互妥协,才能原谅对方的缺点。
  彼此的摩擦少了,生活才会幸福,这不是靠物质能够弥补的。所以我们最后重申一下我们的观点,爱情决定婚姻,心里有了爱,才能够不畏艰险,同甘共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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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回复人: 舞清风 Re:你争我论(正方观点)——爱情决定婚姻 回复时间: 2009.12.13 23:59

    好!一针见血……
  
  不死也流血不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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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闹市侠隐 Re:你争我论(正方观点)——爱情决定婚姻 回复时间: 2009.12.14 00:02

    嗯,完全正确,靠物质维系的婚姻基本都是杯具,这种事看得太多了。这些年离婚率直线上升,与太看重钱有相当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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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坐听雨声 Re:你争我论(正方观点)——爱情决定婚姻 回复时间: 2009.12.14 05:28

    嘿嘿,支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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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弄墨无文意 Re:你争我论(正方观点)——爱情决定婚姻 回复时间: 2009.12.14 08:58

    强力插入前五~~~~~~~~~~~~~~~~
  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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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硕鼠 Re:你争我论(正方观点)——爱情决定婚姻 回复时间: 2009.12.14 09:54

    来,支持下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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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硕鼠 Re:你争我论(正方观点)——爱情决定婚姻 回复时间: 2009.12.14 09:58

    闹市,你个家伙,刚在我的帖子里说支持我,这会儿又跑这来支持你主公了,鄙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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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闹市侠隐 Re:你争我论(正方观点)——爱情决定婚姻 回复时间: 2009.12.14 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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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洁生 Re:你争我论(正方观点)——爱情决定婚姻 回复时间: 2009.12.14 12:21

    六楼,这正是爱情的力量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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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姬无玉 Re:你争我论(正方观点)——爱情决定婚姻 回复时间: 2009.12.14 14:39

    叛变。。
  极度崩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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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海石 Re:你争我论(正方观点)三辩——爱情决定婚姻 回复时间: 2009.12.14 17:30

    有理有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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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顶尖高手阿宝 Re:你争我论(正方观点)三辩——爱情决定婚姻 回复时间: 2009.12.20 14:51

    哈哈,反驳的非常有气势,容易让人一刻无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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