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彩霞案说明什么?
8月13日备受关注的罗彩霞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案件由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合议庭人员审理。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庭审和调解,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峥嵘一次性给付罗彩霞赔偿金4.5万元,原告放弃其他诉求。庭审期间,王峥嵘的代理律师代表王峥嵘向罗彩霞鞠躬致歉。
罗彩霞没指望成为旗帜或丰碑,她只是要找工作、谋生存的一个普通女孩子。“罗彩霞事件”发生后,类似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件不断被曝光,罗本人也接到很多受害者的求助电话。她对记者说,“很多人问我怎样打官司,我的意见是不鼓励,等的时间太长了。或许,私下解决更好。”
2009年6月30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发出《关于核实普通高等学校重名重身份证号在校生学籍的通知》,并公布了同姓名同身份证号在校本专科学生的数据,要求各高校认真核查疑似冒名顶替的在校生,但即便到目前,尚不知清查出多少冒名顶替者;可怜的罗彩霞,捅破了冒名顶包的窗户纸,却经历了一年的难挨与不易,今天终于有个说法,我还是要祝贺她的官司没白打,也为她的维权的精神感到钦佩!她毕竟是个农村的女孩子,真和“秋菊打官司”一样。同时也为只重视学历不重视能力的社会现象感到无奈,正是这样才有人为了学历不择手段,罗彩霞案绝不是个案;我们希望教育部门在处理冒名顶替的同时,也多考虑考虑分数优则士是否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
------------------------ 雄鸡一鸣天下白,迎接每天都是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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