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分班”是阳光下的罪恶 |
我们现在提倡依法治国,可是法律在我们的社会里却屈从于许多因素。一个国家的法律是这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体现着一个国家的民族信仰。它应该是神圣的,即便随着时代发展,法律也需要与时俱进,可是在法律没有进一步完善前,法律就是法律,不应该因为反对的人多,就屈从于所谓的民意。那还谈什么依法治国。应该尊重民意的是立法,或者执法过程中的自由裁量部分,绝对不能超越法律的底限违背法律的原则去屈从“民意”。这种愚昧的观念,是我们今后进行依法治国的巨大隐患与障碍。
人们的“特色法制观念”反映在教育上,最突出的就是中学里的“阳光分班”。阳光分班看似文明,其实是法制社会的假借民意盛行的一种罪恶。工作在教育第一线的同仁应该对此最有感触。基础教育的班级,尤其是进入中学,学生的个性差异日渐显著,自然规律导致的自然分化要求分班时必须尊重因材施教的原则,严格按成绩分班。可是时下各“地方”在民众对教育的不满意方面基本没有什么有效的作为,却拿出一个什么“阳光分班”来体现“公平”欺骗民众。真正的教育公平,是所有适龄儿童平等享有教育资源。
比方说在教育硬件上,实行国家标准化学校,学校硬件不达标的对地方官应该实行一票否决,不允许其再从事除技术职务(比方说主任医师)以外的行政职务。在软资源上,实行同城教师轮岗制,城乡教师轮岗制,没有在乡村学校工作过一个轮回以上并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中学教师三年,小学教师六年)不允许晋升高级职称。取消天下一大抄的教师科研成果与学术论文等滋生腐败的晋级条件,以工作量与工作业绩作为教师晋升的主要依据。学术论文可以加20%的晋级考核分,但必须网上搜索验证,当众答辩不计名的质疑。
网络时代,信息共享,使用网络信息撰写学术论文不是不可以,但必须有自己的理解与实践过程。也就是说你至少应该知道你所共享的网络信息应该怎么用,用的效果如何。那种通过大家投票推选进行技术业务晋级的方式,纯属自欺欺人。群众投票,投的是群众关系,看谁的人缘好,而无法确定你的技术水平。而且目前,这种群众投票的方式已经成为各种晋级黑幕的挡箭牌。许多单位,都采取这种投票方式,可是却从来不唱票,最终不管是什么因素确定的结果,都要假借群众选择的名义。究竟是不是群众的选择,没有人知道。只有少数几个被领导通过中国特色方式选定的评委或许能够知道。可在时下的国人观念里,即便知道里面有什么内幕,也不会泄露这种事关其自身利益的“机密”。
这种中国特色方式确定的晋级者,大多晋级后立即就会以种种理由脱离一线工作,成为事实上的在岗养老者。笔者通过部分本地调查与网络调查,许多学校里的高级教师,大多是晋级后,就以种种“身体健康”缘由脱离教学第一线。有的学校图书馆管理员(编制一个,可是实际上五六个)、后仓库保管员、看门的、付水的、送报的,都曾经是高级教师。真正晋升高级后,还工作在教学第一线的,微乎其微。有的虽然还上课,却也以种种理由要求教授劳动技术课、心理教育课等,只有在上级检查时才上几节,甚至几节都不上,只是编写点教案,制作个假课表应付了事的科目。这些人挣着学校里的最高工资,干着学校里的最轻的工作,整天除了侃大山、做私事外无所事事。直到他们退休,都要占据着高级教师的指标,这严重打击了工作在教学第一线的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也使许多教师,根本不在教学上下功夫,而是采取种种特色手段去实现晋级目的。这种中国特色的业务晋级方式,已经成为中国教育的恶性肿瘤。
谈阳光分班,说了这么些现行教育弊端。就是要告诉读者朋友,阳光分班这种打着“教育公平”旗号的阳光下罪恶,就是产生在这种欺世盗名的土壤里的。教师晋升不了高级技术职称,说是群众的选择,或者说硬件不够(没有花钱买教育科研成果、没有花钱买抄袭的教育教学论文的证书)。尽管现在,教育科研成果与教育教学论文要求是市一级以上课题与规定等级并能网上查证的论文,可是根本没有哪个部门正视那些公开叫卖这些可被网上查证,足够晋级等级的科研成果与教育教学论文的现象。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即使实行轮岗制,也无法让孩子们享受公平优质教育资源。公平也许公平了(大家都享受相同的平庸教育资源),但是未必优质。
笔者之所以将“阳光分班”称为阳光下的罪恶,是源于惨痛的教育经历。原来分快慢班时,的确存在基础教育的学校对慢班学生重视不足,甚至放任自流现象,但这些学生的学习成绩绝大部分是基于其自身的个性差异。并非完全是因为这些孩子被分到慢班未被重视所致。而今在家长们的强烈呼吁下,“阳光分班”成了时尚,可是这类原来被分到慢班的学生,在阳光下分的班里仍然是不被重视的,唯一不同的是,还要搭上那些原来学习成绩不错的孩子。
哪个老师都不会把教育重点放在那些学习成绩最差的孩子身上,忽视那些学习好的孩子的求知渴求。首先是现在的考评机制所致,只看到最好的,不看平均分,其次社会舆论也只把哪个学校的哪个班的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多,出多少优秀学生,看成是教育成绩。如果你只重平均分,把精力都用在差的学生身上,会让那些学习成绩好的学生丧失在中高考中竞争的实力,错失享受客观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这是当前的应试教育体制所导致的悲剧。如果老师这么做了,对那些学习成绩好的孩子也是显失公平的。
其实,如果你这么做了,会导致因为优秀学生出的少,使整个学校被社会所抛弃。全校同仁的饭碗将面临着被你的行为砸掉的风险。不但领导容不了你,就是同仁们也容不下你。你很快就会被什么末位淘汰机制所淘汰。甚至先砸了自己全家人的饭碗,更不用说晋级从此会终生与你无缘。
在这种情形下,要求教师个人去实现教育公平(重视平均分)同阳光分班一样是种阳光下的罪恶,同样是极不道德的。笔者在自己的文章中多次阐述过把道德拔高到绝大多数人做不到,拔高到与人性相抵触,才是最缺德的。所以,阳光分班无人受益,只是多了许许多多的受害者。
业界同仁都明白,差距相差太悬殊的孩子是根本无法“同槽饲养的”。就好比老师领着一群孩子(同一个班)在人生的路上长跑,要么让跑得快的同学发挥能力,以最佳状态去追求人生更高的目标,要么拖住这些学习成绩好的孩子,为学习成绩差的孩子陪葬。而且,客观上这对于学习成绩差的孩子危害更是致命的。将学习成绩差,却水平相仿的孩子放在同一个班,这些孩子也许难达到杰出,但还能得到基本的生活知识,形成基本的生活能力。可阳光分班使他们很快被抛弃。你想,学习成绩好跑得快的同学与学习成绩差跑得慢的同学,速度相差过于悬殊,学习成绩差的同学,很快就会被前面跑得快的同学落没影了。一群人,大家一起在人生路上长跑,前面的人都跑没影了,你还有什么动力去追赶?
阳光分班的初衷,就是避免暗箱操作,只要透明公开就好。如今却被家长们都想把自己的孩子与学习成绩好的孩子分到一个班的观念绑架,“阳光分班”成了学习成绩好的学生与学习成绩差的学生搭配分班的畸形模式。比方说300个学生分成六个班,分班的方式就成了,依据成绩名次123456+654321+123456直到把全部学生分完。最终学习最差的一批学生,就会与学习最好的一批学生分到一个班。也就是好比说跑得最慢的与跑得最快的孩子分到了一个群体(班)。其结果就是学习成绩差的很快就跟不上了,然后完全放弃。一群在课堂上(一天少则七八个小时多则十来个小时)无所事事的孩子,你让他安静地不影响学习成绩好的孩子学习,除非你用强制把他们逼疯了。只要这些孩子正常,就绝对做不到。最终课堂(也就是多数时间的学习环境)被他们搅得乌烟瘴气,老师无法发挥最佳状态教,学习成绩好的孩子无法发挥最佳状态学。于是同归于尽,大家一起平庸。
从事教育的同仁们都明白,那种想让自己的孩子受学习成绩好的孩子影响去进步的想法,纯属异想天开。尤其是从小在溺爱中长大的自制力极低的独生子女们,只有学习成绩好的孩子受学习成绩差的孩子影响退步的机会。在家长的溺爱下,老师都很难影响多数孩子们去进步,指望学习好的同学去影响其进步,这只有被特色了的脑袋才能想得出来。
近几年,自从有阳光分班。每届新生,用不了一学期,就会出现大面积差生(百分制30分以下),而且绝大多数的差生成绩都在个位数。许多开卷考试的成绩都常常是零分。这说明,根本不是孩子们学不懂,而是根本就拒绝去学。各界舆论都站着说话不嫌腰疼,纷纷谴责老师不去做工作。怎么做?大家一起在人生路上的一个起点(中学)起跑,前面的同学转瞬间就没影了,你鼓励那些学习成绩差的孩子追上去?目标都没了怎么追?你拿他们还当人吗?机器人?
按成绩分班则不同了,前面的同学即便跑得快,后面的同学还能看到前面的同学的影。你鼓励他们追上去,他们还有看得见的目标可追。要求学习成绩差的孩子去追赶想象中(前面跑得没影的同学)目标,同鼓励当今的人在有生之年去实现共产主义一样,动力何在只有当事人自己心知肚明。
一些研究教育的“砖家”与教育行政部门,常常以缺乏有效的评价机制为理由,对这种阳光下的罪恶推波助澜,并将之说成是实现教育公平的行为。人类文明里还有比这更无耻的吗?
其实那些闭门造车的“砖家”,只要放下架子,去听听那些被他们瞧不起的教师们发的牢骚,就不难从中受到启发,找出些相对有效的评价机制。孩子小学六年毕业后,智力水平基本大体定型。显著超常进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只要在新生入学时,由本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小学生进行全城统一毕业考试,并将之作为今后三年中学教学评价的基准定位考试,然后将全城所有应届新生考试成绩统一排序。待各校分完班后,再将各班的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进行全城所有学校的同届班班级进行排序,就不难为今后三年(初中或高中)找到一种行之有效的评价方式。
因为考试难度不确定,所以不能用分数去衡量。但学生自己名次却是相对的(可以不公开,却不能不排序,至少应该作为教师调整教学的参照)。比方说六个班,每班五十名。如果三班学生某科成绩跌出150名的数量比五班学生同科跌出250名的数量多,那么三班的该科的任教教师的业绩就值得商榷了,但这不能说明这种现象的本质。还要看两个班中学生名次没有下降与下降的数量之比,如果三班的某科成绩这种比率也比五班同科比率低,那就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两个教师教学的差距了。
可是这种名次评价方式,会造成相对素质下降。比方说大家都不卖力气,最后名次上没有太大的变化,可是学生的学习成绩却整体下滑。因此有必要每学期同城的基础教育的相同年级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全城学校统一进行期末考试。考试成绩进行学生个人全市排名,全市各校的所有班级的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进行排名,哪怕你教的本校最差的班,可是你的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全市名次都没有下降,而教本校入学成绩最好的班同科教师的三类指标,哪怕只有一项指标全市名次下降,尤其是平均分名次下降,在业绩确定上,就可以说明这个所教学生在本次考试中成绩都比最差的班学生成绩高的老师,教学业绩不如教最差的班的同科老师。
这里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学生合理流动问题。所有中途转学的学生,无论学习成绩好的还是不好的,都不计入全市三类指标排名,转出学生不享有本地教育优惠政策(如重点高中指标生)。教育教学本就是一个无法进行精确量化的行当,所以如果有出现中途转学的班级,在确认教育教学业绩上,须参照转出学生此前的成绩,并侧重参照平均分名次。因为三项指标中,平均分名次是最相对稳定的。
倘若,全城的老师,尤其是中大城市几十所甚至上百所学校的老师都合起伙来消极怠工。那就是政策的问题了,与教学评价误差无关。
笔者已经到了没有精力发牢骚的年龄。之所以写此文,就是期望在当前教育深入改革之际,不要让法制意识屈从于国人愚昧的观念。但要想做到这点,光凭行政强制手段是做不到的。必须实现至少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实现小学、初中学校硬件国标化与全市小学、初中教师的轮岗制。
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在现阶段重点高中还是很必要的。但是为了相对实现教育资源的公平化,许多城市都在实行重点高中指标生政策。本地的高中指标生已经达到百分之八,而且还在声称要继续提高比例。以目前的国内高中文化课设置,的确不适合实行普及高中教育。若要普及高中教育,必须先要在文化课设置上,真正使高中回归基础教育的属性(降低文化课的难度与国际通行难度接轨)。
而今的中国大陆的教育,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想在现有体制下,实现最大限度的教育资源公平化,就必须首先去除滋生腐败影响教师工作积极性和教学质量的技术职称晋级制度,只有除掉这类滋生阳光下罪恶的土壤,让基础教育回归素质教育的属性,真正做到因材施教,才能有公平分配优秀教育资源的前提。
“阳光分班”严重违背因材施教的原则,是教育规律屈从于名利的结果。依法治国,缺少的就是对法制观念的坚持。为了口碑为了名利,牺牲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的观念,才是“阳光下罪恶”得以长期存在的土壤。为人民服务,是为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并非为人民的不切实际的幻想服务。不去启迪民智,而是通过屈从于民智的愚昧,沽名钓誉。这种时尚下,只有民众自己清醒,别无他路。否则国家民族的未来那是后话,最切实际的就是父母先亲自毁掉自己的孩子。
笔者的杂文《无情莫过中国爹娘》倍受冷落,说明绝大多数的中国父母,并非完全不知其个中利弊,而是不敢面对自己丑恶的私欲。他们在意的只是孩子带给他们的感觉,而不是孩子未来的生活质量。孩子只是满足他们欲望工具而已。阳光下罪恶的始作俑者,就是这些只在意孩子带给他们感觉的父母。我们的社会缺少的就是揭开这类父母私欲面纱的启迪民智的程序,否则他们还会以爱的名义去为阳光下的罪恶推波助澜。如果你真爱你的孩子,就别用你的孩子的未来去赌,以满足你的感受。世界上最伟大的父母,是那些即便孩子会因为父母理性地干预其成长,误解自己一辈子,也不会屈从于孩子幼稚的选择的父母。
最后必须明确地指出,“理性地干预”孩子的成长,即不是代替或者强迫孩子选择他的人生,也不是听任孩子幼稚地选择去换取“天伦之乐”。而是那种说服孩子进行理智选择的干预。别“用强迫代替”当理性,也别用“我都是为你好的爱”去满足私欲(父母的感觉)。不被孩子理解接受的爱同样是阳光下的罪恶。在强迫下长大的孩子,对于当今世界的坎坷毫无抵御之力。而孩子绝对不会有一个没有坎坷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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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澧 |
Re:“阳光分班”是阳光下的罪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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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1 1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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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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