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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褦襶子 收藏:0 回复:0 点击:3766 发表时间: 2019.02.15 11:07:47

多事之秋话教育


  时下,我们的生活里唯独不缺少苦恼。一个把和谐挂在嘴边上的社会,一定是问题成堆的社会。各阶层的国人皆难置身事外,罄南山之竹,书恼难穷。一介寒儒,除教育外诸事皆力不从心。今得微暇,参与一下有关教育理念的纷争。
  
  日前,看了一篇网友转发的《中国孩子的自卑源于没有尊严的教育》,网友戏称中国教育为“马戏团”。细思量,还真的挺贴切的。我们目前的基础教育理念,大多如驯兽差不多,基本是利用条件反射原理,培养孩子们所谓的“规矩”。其实,在我们的社会里不乏有识之士,先进的教育理念并不匮乏,只是践行起来难度较大。
  
  说中国人重视教育,也对也不对。广大家长们对于自家孩子的教育是真的重视,可是官家重视教育就是一个美丽的HY了。看看我们社会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就什么都不用说了,何况巨幅的体制折损,实际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或许更低。况且,有效的利用率低。真正作用于受教育的孩子身上的,能与世界上教育投入最低被国人们蔑视的非洲相媲美就不错了。还真别不相信,我们改革开放这么多年各行各业增长中教育投入的增长几乎是垫底的。按所公布的最高标准,也仅仅与非洲平均投入相仿。
  
  扯远了,这些问题都不是短期内能够解决的。舌笔双耕三十余年了,余最关心的是教育理念的有效性。所以长期以来,所写的有关的教育文字,从不在“布局谋篇”上下功夫,而是力求让细节更具体更丰满,这对于业外读者来看实在不值一评,可对于工作在第一线的业界同仁来讲却比较实用。只是可惜,现在绝大多数的业界同仁懒得思考,照搬前辈通行的教育方式是普遍的教育手段。每每看到一些有关教育案例,着实为供职一辈子的这个行业感到担忧,深感自己就是那个“忧天”的“杞人”!没有人相信“天”真的会“塌下来”。
  
  其实,我们天朝的教育,正是那种撤掉擎天柱的教育,支撑中华文明几千年的“读书人”正在从现实生活中灭迹。蒙元、满清虽然征服了比他们多千百万倍的汉人,可是他们却被汉文化给同化了。哥特人征服了罗马人,却被辉煌的罗马文化给征服。这是因为那个时代教育尚达不到“大一统”,残存了些汉文化与罗马文化的继承者。如今在“大一统”的教育面前,无人能置身“世”外,几乎难以有“漏网之鱼”,作为这洪流中的一员,余无力改变洪流的方向,唯一能做的就是精心呵护孩子们的天性,期望能保留孩子们独自认识生活的本事。所以,对于孩子“打架”、“迟到”、甚至是“逃学”、“早恋”余都不感到惊诧,也很少点破孩子内心的那份不想为外人知晓的小秘密,只要孩子们愿意以一种具体的举措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就好。余想让孩子知晓的是,生活在人类社会,每个人都得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基于这种理念,此文将就“尊严教育”与“惩戒教育”略抒管见。
  
  信息时代,先进的教育理念不难听到,可操作性却不高。走极端的“践行”,往往让先进的教育理念倍受质疑。就拿“惩戒教育”来说吧,支持与反对双方长期各执一词,反对者能够罗列出不胜枚举的受教育者的“悲剧”拒绝惩戒;支持者也能够罗列出一沓理由,阐述“惩戒教育”的迫切性。谈到这,余想呼吁,非常有必要将形式逻辑列为师范教育的必修课。广大教师,之所以在众多教育理念中难以分辨其进步性,基本都源于缺乏逻辑思维的能力。
  
  就拿“惩戒教育”而言,“惩戒”绝不等同于“惩罚”。关于这方面的问题,余曾有《惩戒教育刍议》一文,以“褦襶子”的网名发于网端,在此就不再赘述。反对惩戒教育者罗列的那些悲剧案例,大多都是惩罚导致的。与“惩戒教育”没有多大关系。换句话说,目前信奉“棍棒” 底下出孝子、“严师” 出高徒,的华人社会,还没有体会惩戒教育的真实含义。师范教育非常有必要将惩戒教育纳入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范畴,予以具体化。甚至有必要专门设立一个新的师范教育学科——班主任管理。
  
  与“惩戒教育”相对立的就是目前广泛盛行的“尊严教育”。其实“惩戒教育”与“尊严教育”都是进步的教育理念,问题是我们整个社会都曲解了这两种教育理念。因为混淆了“惩戒”与“惩罚”,所以反对“惩戒教育”的意识占据主流教育理念,致使“惩戒教育”在教育实践中被广泛排斥或在缺乏明确的界定依据的情况下极端地将惩戒与惩罚混用。同因惩戒教育极端现象导致“惩戒”遭到排斥一样,“尊严教育”被理解为对受教育的孩子意愿的肆意纵容。许多对学生的正常教育手段,都被解释为侵犯学生“尊严”。
  
  那么什么是受教育者的尊严?那些倡导“尊严教育”的“砖家”也从来没有给出明确的标准。因为中国的“教育砖家”不是从来没有在教育第一线工作过,就是长期脱离基础教育一线工作,闭门造车,观念脱离受教育孩子的新变化,邯郸学步地照搬西方的“尊严”教育。其实,一个受教育者的最大尊严就是“个人认识”得到重视与尊重。在《惩戒教育刍议》一文中,余将“惩戒教育”提升到“头悬梁,锥刺股”的自我激励高度,以调动学生主观能动性,自觉接受“学习难度”的挑战。具体的作法就是引导学生,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基于重视学生“个人认识”的理念,如何承担行为责任,可以让学生自主选择。承担责任的形式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要让受教育的学生形成“行为责任”意识。而目前在我们社会里流行的“尊严教育”,被曲解为学生说不得,碰不得!当一个个受教育的未成年人悲剧发生后,没有多少人认识到这恰恰是缺乏“惩戒教育”缺陷导致的结果。
  
  那些排斥“惩戒教育”倡导“尊严教育”与排斥“尊严教育”倡导“惩戒教育”的做法都是曲解“惩戒”与“尊严”导致的。前文提到“一个受教育者的最大尊严就是〖个人认识〗得到重视与尊重”,那么在现代法治社会,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你的“认识”被尊重,你就得为自己的“认识”承担相应的“结果”,就必须为自己的每一个过失承担相应的具体责任。作为受教育的学生,承担责任的方式自然必须是学生自身的努力,不能由他人代替,家长也不可以。想要受到尊重,想要拥有尊严,那就必须自己争取。尊严不是别人恩赐的,是自己努力争取的。
  
  在现实教育活动中,我们的许多教师都打着严格要求的幌子,苛责学生的过失,其实学生的过失是再正常不过的受教育反映。动辄让学生写保证书(这种现象非常流行),保证不犯什么什么错误,这种要求就是缺乏对人性的尊重,超出了受教育者的生理极限(见笔者《极限意识与教育》一文),大多数的学生大多数情况下是根本做不到的。那么结果就只有一个,要么让学生口是心非撒谎;要么使学生自信心受到打击,最终养成视承诺为儿戏的恶习,渐渐丧失了自尊意识。如此愚蠢的做法流行,说明我们的教师队伍素质堪忧,如果认同这种做法的教师要是还合格的话,那么现在只要接受过高等教育就没有什么人做不得教师了。
  
  日前,看到领国务院津贴的业届同仁李镇西先生,提出对规范化教育的质疑,这与余长期以来的模糊观念产生了共鸣。三十余年的教育,使余认识到,规范化教育就如同“病梅”,中看而不中用。其实,规范化教育是最泯灭受教育的孩子天性,扼杀孩子创造力的。这种教育模式大多盛行在一元文化的极权社会。之所以长期以来,内心对这种观念存在矛盾,就是顾虑,缺乏规范化教育,难以让学生融入法治社会,看了李镇西先生的观点与其国外考察的反映,孩子的天性与法治并不存在本质矛盾。只要善加引导,孩子会很快接受秩序观念,融入法治社会。因为“法治”是个人利益的最有效保障。
  
  李镇西先生到台湾,台方校长指着校内的一棵树对李先生讲,这棵树是允许学生爬的,这让李先生当时很吃惊。对这种观念吃惊的大概还不只是李先生,目前在我们的教师队伍里,还有多少老师把“爬树”与学生品德联系在一起!台方的校长解释,爬树与不爬树都是孩子的天性,大概许多中国大陆的老师接受不了学生爬树往往是基于安全考量。这种担忧,与担心孩子上学放学的路上被车碰着无二,拒绝这种风险,就意为着拒绝孩子成长。犯错误是孩子成长不可或缺的程序,是教师必须正视的问题。拒绝孩子犯错误,就等于拒绝孩子成长。风险是教育的附属品,就象打球过程中的合理冲撞似的,只要没有违规,撞伤也不应该承担责任。在现代社会,一个孩子如果不接受教育,就相当于被废掉。家长、老师甚至整个社会,担心孩子这种风险,担心孩子那种风险,就是不担心孩子因为拒绝风险而废掉!
  
  据说现在许多学校,连体育课都局限于简单的自由活动了。七零后以前人上学时的那种郊游,放学后的自由活动都难以见到踪影。孩子们基本都被束缚在学校,活动都是千篇一律,根本没有自己的选择。纵然现在存在些安全因素,可能把孩子遮在羽翼一辈子吗?看看那些自杀的孩子自杀原因!谁敢保证孩子们离开学校,不会遇到相同的问题?既然孩子们自杀的原因,将是孩子未来走向社会随时可能遇到的,纵然成年后人的抗挫折能力有所提升,可所遇到的坎坷也比学校里要严重的得多,学校教育为什么要回避这些问题呢?培养孩子抗挫折的能力,应该是学校教育的首要任务。惩戒教育,就象一种疫苗似的,能通过低毒性的“接种”,让孩子们对于生活里的挫折产生免疫力。拒绝惩戒教育,就是拒绝这种“接种”,将来遭遇没顶之灾时如何抗拒?求学时的“尊严”代价岂不太大了。
  
  尊严,某种程度上如同幸福感,是个人的感受。有的孩子接受严厉的批评感受到的是“需要”得到满足(尽管不多)。可也有的孩子接受同样的批评,则会感受到尊严受了侵犯。教育从来就不是一个简单程序,所以需要因材施教。而不是把教育分成什么“惩戒教育”、“尊严教育”去套用。
  
  受教育者的“尊严”往往体现在“需要”得到满足。李镇西先生到芬兰,听了一节数学课。整节课老师只是在学生间巡视,解答学生的问题。课后,听课者问老师为什么不讲课,那位老师讲,学习是孩子们的事,他只是教会孩子如何学习,解答孩子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这种模式的课,在我们中国也有,可大多是不分教育对象的邯郸学步。
  
  魏书生先生有本写给青年班主任的书,许多年轻教师照着做觉得无效,对魏先生的观念提出质疑。其实教育从来没有公式。目前,各行各业都面临着人工智能的挑战,英国BBC基于剑桥大学研究者 Michael Osborne 和 Carl Frey 的数据体系分析了 365 行职业中,在未来的" 被淘汰概率,排在最后三位,淘汰率不足百分之一的是酒店管理者、教师、心理医生。其中教师与酒店管理者并列为被淘汰率倒数第一,被人工智能淘汰的机率只占0.4%,所以没有什么教育经验是适合所有受教育者的。魏书生教的盘锦实验中学,相当于当地最优秀的学生集中的顶极一类中学,管理那部分学生的经验,自然不适合管理普通中学的孩子。教育有原则,但无普遍适用的经验。任何教育经验都必须活学活用。对比起来,管理普通中小学孩子的经验,使用面或许更广一些。在不同学生身上,只是使用多少或运用方式存在差异而已。而管理象魏书生所教的学生的经验,要用在普通中小学,那就需要应用者充实具体细节。魏书生在他的那本书里,也介绍了他在成名前工作在普通学校里的一些感受。可是基本都是对那些做法持否定态度。不知道有多少读者读此书时想过,被他否定的那些曾在普通学校里的做法,与他后来的教育成就之间存是否存在什么关联!
  
  在此文即将杀青时,转载相关文章的一位网友发来一则对“说对一半。教育理念的确愚昧落后!但目前走极端的尊严教育也是杀害孩子的凶手!归根结底还是忽视孩子的心理健康!无视孩子的心理与生理承受极限!这是目前绝大多数教师教育理念的缺陷!”的回复:“尊严就是尊严,不明白什么是极端的尊严”。“走极端的尊严教育”与“极端尊严”是相同的概念吗?读该网友的大量文章,思路清晰,辨析鞭辟入里,观点深邃。可是为什么他会有如此回复呢?这说明,如今的许多国人,沉浸在自己的理解中,被思维惯性裹挟,难以辨清方向。余亦常犯此类毛病,有些过后自己觉察,有些可能自始至终都未能觉察。站在第三方的角度评价一下尚无妨,可是如果教育工作者也如此看待纷繁的教育理念,就难以从中汲取营养了。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什么都要接地气。这地气是什么?对于教师来讲,就是你的教育对象;对于受教育者来讲,就是你未来生活中可能遇到的种种。余亦不赞同教育的目的性太强,可是大的取向还是要有的,就是要满足受教育者不侵害他人利益前提下的天性需要。
  
  据说日本的幼儿教育,就是力求原始。一位考察日本幼儿教育的学者讲,多年前他到日本考察日本顶极幼儿教育,发现该幼儿教育中使用的最先进的一个工具就是一台收录机,是用来放广播操的。没有见到其他任何先进的教育手段。孩子在泥土里嬉戏,在寒冷中光着上身爬山。这或许就是日本式的接地气吧。反观我们现在的学校,绝大多数的校园已经难以见到泥土,除了种植花草树木的地方外,基本都被水泥覆盖了。运动会的铅球、铁饼、标枪比赛都被取消,器材被尘封到仓库里。学生读了十多年的中小学,有许多孩子都没有摸过这些运动器材,有的甚至都没有看到过。水泥地与人工硬覆盖隔绝了大自然的气息,孩子们就象大棚里的蔬菜花草,俨然地道的“教育工厂出品”。生产程序程式化,“流水线”上下来的毕业生,模式雷同。前文那个网友回复时诘问“什么叫极端尊严”,尊严没有极端,但尊严教育的确存在着“整齐划一”的极端,连语言批评都构成侵犯学生尊严,最恐惧的是没有标准,只以学生易于接受与否为准。不错,现在许多教师在批评学生时口不择言,有失文化修养水准的现象非常普遍。但这具体标准没法订,如果订出这种标准来,我们的教育就只能培养“驯化工具”了。除了那种泼妇骂街似的脏话(说这种话的人也不配当老师),都不应该视为教育禁忌语言。
  
  多年前,一位看校门的工友临退休时告诉余。余当年带的班里有些学生因为挨了严厉批评,聚集在收发室里互相倾诉抵触情绪,说着说着就有人建议向老师发难。可是他们将余批评他们的话与惩戒他们的程序理来理去,最后叹息对老工友讲,我们老师没给我们留“机会”,被他收拾挺难受的,可是你也挑不出他的理来!
  
  语言伤害学生,比惩戒还要重。可能构成对学生心灵的毕生伤害。教师批评学生口不择言是从教者的大忌。可即便如此,也不应该设置语言批评禁忌,只能通过提升教师修养来改善。有学者讲教师不能有不良情绪,尤其是不能当着学生面发泄不良情绪。这纯属太监探讨性和谐!不错,教师应该学会管理情绪,这也是要教给孩子们的本事。可是如果教师的教育工作中彻底禁绝了“哀怒”,你教出的学生还会是人性健全的人吗?准确地讲,教师应该具有管理情绪的能力,控制喜怒哀乐的表达,将之演化成身教的一部分。人就是有喜怒哀乐的,如何表达喜怒哀乐也是门学问。你从不愤怒,拿什么教学生控制情绪?这不仅使学生丧失了接受管理情绪教育的机会,也可能使学生产生是非观念上的混淆。当老师的,要正常地表达自己的情绪,通过你的喜怒哀乐,让学生明白,什么事会令人欢喜,什么事会令人愤怒,什么事会令人哀伤,什么事会令人欢乐!只不过教师的喜怒哀乐表达不能太随意!
  
  好多年前,一位余当时初三的学生因为上厕所没有让蹲位,被三个高二学生按在操场地上欺负,这个孩子摸起一块地上的砖头,砸向那个骑在他身上比他高半头的男孩子前额,三个高二学生被他疯狂的气势吓傻了,往班里跑,这个受欺负的孩子拎着砖头在后面追,三个高二学生无奈跑到我的办公室。我问明情况后,让那个受伤的高二学生去校医室包扎。受欺负男生看着余严肃的表情,违心地说,对不起教师,我当时不够冷静……余当时对孩子讲:“人格没有温度,你当时的反应是正常的!”但是,余还是帮孩子分析事件的利弊,与当时可供选择的处理方式。那个挨砸的孩子家长后来打上学校放讹,余代表孩子与放讹的学生家长打了一场民事官司,彻底胜诉。不但他们讹诈的一千余元医药费自己承担,挨砸的那个学生家,还赔偿了余的学生二百元医药费,并承担了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他们请律师的费用)。
  
  惩戒教育与尊严教育并不矛盾,甚至相辅相成。是教会孩子如何维护个人尊严,增强孩子抗挫折能力的必要教育手段。联合国有个国际教育样板国芬兰,芬兰的教育就从不搞教师评比,学生评比。也从不给教师定什么规矩。学生的教育完全教给老师,并不强求一致性。只是教师的入职门槛很高,想在芬兰当个老师,无论什么层次的老师都是非常困难的。整齐划一的教育,是教育的最大弊端。是对学生尊严的最严重侵犯。还有比剥夺灵魂自主性更侵犯人尊严的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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