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伙伴 |
我发现的婚姻带给我的第一重利益是肉体上的,莫名多了一个人在身边,耳鬓厮磨,抬头不见低头见,2009年的日记里写道:“每天淹没在工作,孩子的生活里,好不容易给自己偷出几个小时空档,码了一篇字,里面满满居然还是他。”有什么可抱怨的呢?连不受约束的春梦,对象也都从来都是他。当你张开双臂,迎接一个人进入你的生命,从灵到肉,从此之后再也不是一个人,不会没有安全感睡不着,不会害怕。
所以婚姻的真相是伙伴,两个人组团打怪,BOSS在不断进化成不同形态,而面对不同形态的大怪兽,两位战士也要不断沟通,增加契合度,互相督促,增大作战力度,然后一路遇佛拜佛,遇魔降魔,嘻嘻哈哈着就把这余生度过去。
前天告诉孩子我在写一篇关于我和爸爸的文章,她很好奇的问道:“那里面会有我吗?一定会有吧。”我说:“在我们的故事里,你就是一个大背景。有你,但不重要。”我诚实的告诉她这个事实后,继续做我的事情,留孩子一个人孤独的怀疑人生。
我们的婚姻里遇到的第一个怪兽叫做分居。
以下内容摘自我2010年的网络日记:
这两天的日子可以用红红火火来形容,
一月十二号:老公离开第一天,在床上赖到下午四点。真是把我的最大爱好大大的享受 了一把,这样无拘无束的躺在床上还真不是普通的舒服呀。
一月十三号:老公离开第二天,为了工作的事情忙到郁闷。心里的反人类言论多到能溢出来。
一月十四号:去烫了头。别人说还可以,老公说基本还可以。我知道,不太好看,不过我只是想要改变而已。
一月十五号:去买了衣服。好多,都不贵,但都喜欢。花到身上只剩下二十块回家。 一月十六号:自己第一次化妆,出门。莫名的自信。和老友去吃饭,再去K歌。十一点半才回家。
这样的几天,因为老公的离开,过着完全由自己支配的日子。我的脸上容光焕发到朋友说我好像偷过情一样。我也想念在远方玩乐的老公,因为他其实也是一个喜欢一个人自由自在的人。因为我的出现他不得不结束自己信马由缰的生活,被我拖进这生活的大花园里。有时候觉得上帝还真是公平,两个共同热爱自由的人,总是在一起一定会感到窒息,所以我们总是要分离,然后相聚。改变的是老公待的地方,不变的是我守着的家和我们之间牵绊的心。
真是幸福呀。相守着是一种幸福,自由也是一种幸福呀。哈哈。
从上述文字中可见,婚内其实我们对于聚少离多这件事情适应的蛮好,如果说小别胜新婚的话,我们一年里总是要结好几次婚的来着,想不幸福都难。不过要想享受这份幸福,需要强大的生活琐事处理能力以及周到频繁的甜蜜沟通。不能在一起的日子里,我们每个月短信费用过百。。。我记得我好像制定过一个荒唐的规定,每天信息不能少于二十五个,至于为什么是这个具体数字,年代太过久远或者现在看来这个要求也太弱智所以下意识的在记忆里屏蔽掉了吧。还好,他折服在我无穷无尽的耍赖式说服行为中,能够消极地配合我眼睛睁开就要展开的信息大业。不过,后来的他,就变成了这样的存在
“臭老婆,今天早上怎么不骚扰我?好不适应。
女儿回来了,那管得上你。
就知道女儿回来你会变这样,也好,我一个清静。
我们要一起去超市了
嗯,小鸟和小小鸟一起快乐的起飞吧。”
我开心的看着他关于小鸟的比喻,这样有才的比喻,当然来自文学气息浓郁的我的短信中,我说:在等你回来的那天,我就会快乐的像只小鸟。就是这样的具体交流,让我们的分居生活,也便没有了想象中的那样难熬。
每次他要回来的前一天,我都会给家里做一个大扫除,主要是害怕被他碎碎念。然后准备好几样饭菜,静静等他掏出钥匙开门的声音响起。对那个声音的敏感程度,一直延续到他再也没有可能出现在现在,单元门打开后,有邻居也会边上楼边拿出钥匙,这时的我,就算明知不可能,还是会屏住呼吸,等待那么几秒钟。而他进门后第一件事情,不是换鞋,而是拥吻,鞋柜前的镜子见证过我们无数次可以将思念宣泄时的那声声长叹。而这场景,离开前要重新上演一回,这次情绪就不是满意的长叹了,而是些许的气恼。镜子绝不会嫌弃被洒狗粮。生活不是言情剧,事儿慢慢的就变了,后来的他,都是我去车站接回来,送行呢?会和小伙伴们一起,等他走了赶紧还要去玩呢。怎么形容这种改变呢?唯一不变的可能就是变化本身了,无论表现形式如何变化,那种彼此给对方的踏实,安心感,变不了。
在一起十二年,分居生活模式大概有八年。而只有分过居的人大概才会懂,探亲又是一种多么令人销魂的愉快体验。刚开始孩子小,我独自一个人坐车去。后来孩子大了,带着她,拿着吃的,开车去。他的驻地属实条件非常艰苦,不过每次去的时候,他都有可能会请几天假陪我回处玩玩,获得和旅行差不多的体验。最可贵的是,探亲之旅,离开的人是我。我一直认为,在这种分分合合里,先离开的人,痛苦程度比留在原地的人要轻一些。我们俩喜欢在对方的背包里提前偷偷放进一个小礼物,我送给他的生日钱包。他自己做的刻着521的钥匙小挂件,好像这样做才能有效削减掉离别后的哀伤。再后来,他工作调动,固定在一个小山头做了孤单的看井人,好处是每个月有一半的日子可以待在家里,离家也近了好多,我就会带孩子去看他,有次他说想吃汉堡,我开开心心的上路了,然后在毫无明显标识的山里,迷了两个小时以上的路,在此期间,带给他的汉堡也下了孩子的肚。还形成了孩子对于随妈妈出行的极度不信任感,很久很久都不能消除,她甚至会要求我在这座我从小长大的小城里出行也开导航。真是和爸爸一样欠揍的家伙。我就想知道,转过弯看见一棵什么样的树就掉头这样的指示,谁能听懂并做到?因为树有好多,路也有好多呀。。。还有一次,雨后,他说,快到的时候会有一个大水坑,你肯定开不过来会把车陷进去,所以到那里后,停下来,我过来开车。我答好。等到我把车开进泥坑不能动弹时才明白过来,哦,原来这就是他说的那个泥坑呀。然后无视他杀人的眼神,带着孩子拿着行李步行离开,留他一个人,努力爬山希望赶在天黑前能够找到好心人帮忙拖车。。。我就不提还有一次带了一众好友去他驻井烧烤时忘记拿木炭的事情了,反正那天他熬的对汤很好喝。
命运随机把好事坏事分发给人们,谁也不会永远倒霉,也没有人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拿到牌后,会什么心态去布局,又用什么心态去和他人合作,比这把牌最初的样子更重要。玩牌的过程太多相似,牌局落局之时,回首一看,能笑着说,这把牌,打的还不赖,玩的也开心。已经算是个好的交代了呢,对吧?
刚结婚不久的时候,他会捉我的手放他衣兜里,还会配上这样的话:“你知道我的手为什么这样热吗?”
:“我不知道,为啥?”
:“因为上帝知道你的狗爪子会很冰凉,所以才会让我的手这样热。我就可以给你暖手了。”
慢慢的,恶趣味上头的他,会在我习惯性把手放进衣兜后说:“呀,呀,呀,谁家小偷这么大胆,要偷走我的手机呀,我的钱包呀。这个小偷,还不把手拿开。。。我的钥匙你也要?这张纸片给你行不行?”就这样在大街上,大喊大叫,还要伴着嫌弃的要甩掉我的手的夸张动作。嗯,这种时候,恨不得从来都没有认识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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