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油坊轶事 六 |
冬梅和我
写着写着冬梅就出场了,不仅仅在文字里,更在我心里。一呼一吸,一颦一笑,一如昨日。到了这一刻,我越发不明白我干嘛要写这篇大油坊。
我二哥和二嫂就是冬梅她妈给介绍的,冬梅爸是我老爹的徒弟。在车队里,冬梅的爸妈都是响当当的人物。一个是省市劳模,保养厂的厂长,整天嘻嘻哈哈颇有人缘,也能服众;一个是车队调度室主任,手握重权,尤擅公关。冬梅妈年轻时号称全公司一枝花,冬梅的样子颇得其母“真传”,标准个子,标准身材,超标长发,超标气韵……什么都是那么高质量,绝对可称省优部优产品,幸运的是脾气秉性和她妈刚好相反。
小学四年级的一个早晨,自习时间,老师领进来一个白衬衣、红领巾、瘦骨伶仃,娇怯怯的小女生走进教室,介绍说:“这是咱们班里新转学来的同学。”随后就把她分给我当同桌,没过几天我发现她就住在我家前面的新楼里,而且还有一个弟弟。老实说,除了她第一天走进教室的情景,和那双比我前任同桌更大的眼睛外,直到小学结束,冬梅再没给我留下什么可供回忆的东西。倒是她的弟弟比较好玩,经常参与我们的活动,比如到果园偷果,掏燕子窝,骑马摔跤之类,可惜他妈太厉害,一些走的远、耗时间的活动他都不敢去,比如远征飞机场,探险防空洞等,只能无可奈何的听我们回来向他炫耀。
整个初中我都忙于踢足球和滑冰,冬梅和我也不是一班,所以三年时间里,只是觉得她的模样和我们必须往脑袋里塞的知识一样——日日有不同。有时上学、放学碰巧走到一起,也不怎么说话,生怕别的同学看见说:“你看,你看,那谁和那谁又一起走了,关系不一般呐!哈哈哈……”高二上学期,因为中途流失生太多,校方把八个班合并成六个,文理分科后又并成四个,因此,我和冬梅数年后有又得以坐在一间教室里,突然,我发现她已经不再是那个带着满眼慌张,匆匆坐到我旁边的小女孩了。她象低沉窒息的课堂里一束静逸的风景。
大体上说,我属于晚熟的那一类。小学到初中,体育考试几乎从未及格,个子是班里最矬的。初中时之所以拼命的练球,就因为从来都是替补后卫身份上场,夜夜梦想着能当一次前锋,有个精彩绝伦的进球,一个就够了。高二后,一切终于扭转了,身高列居上游,篮球、足球、乒乓球样样精通,学习成绩却与日俱下,不过这时老爸已经不打我了,打不动了,生气的时候只是一声长叹:“又一个没出息的货!”
如同二哥当年夹着书包上学,数学却号称“大拿”一样,我的物理、化学当时在全学年也数一数二,其他科目统统名列“后茅”。班主任常摇着头对我说:“你呀!怎么偏的这么厉害?”因为高考之期不远,这时的学习气氛越来越重,就象暴雨前越来越沉的黑云。好象女生对理科的理解能力天生都比较差,课间课余时常有女生向我“请教”问题,她们的问题有时简单得象一加一。我是来者不拒的,无论美丑,只要我能讲解的,一概完全“友情奉献”,不象班长和学委,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也为了不增加一个竞争对手而谎称:“我也不会呀,去问老师吧。”冬梅也找我问过几次,当她坐到或站到我旁边时,我顿生出一种莫名其妙的紧张,时间稍微长一点就浑身盗汗,手心发凉,偶尔和她的手碰一下,或者不小心和她对视一眼,我就完了——不但心如鹿跳、汗如雨下,而且声音颤抖、语无伦次!所以,有一段时间我最怕的有两件事,一是她面带微笑翩翩走来,说:“给我讲讲这道题好么?”天那!杀了我吧,这种折磨实在无法忍受了!另外还有老爸老妈夜深时的声声叹息。
高二的期末考试我本可以考的好一点,因为考外语时监考老师说我东张西望有“小抄”嫌疑,我一怒之下交了卷罢考抗议,结果,在以这次考试成绩为准的甲乙分班中我被踢到了乙班。高三开学,冬梅则坐到了优师优生、为学校创造升学率的甲班,这时全学年开始补课,晚上补完还要来一段晚自习,通常都要到七、八点钟,冬梅的爸妈特意跑到我家嘱咐我,晚上放学了一定要和冬梅一起回来,我当然满口答应,这是磕头都求不来的美差啊。
北方的冬天,夜幕降临的特别早,寒风凛冽,灯暗人稀。一个飞雪的夜晚,静静的小街上,只有我们俩人静静的走,听着脚下“喀嚓喀嚓”的声音,看着凄清的路灯下闪烁飞舞的雪花,犹如夏夜缤纷的蛾子,默默不语,似乎不忍心打破夜的沉寂,又仿佛各怀满腹心事。毫无征兆的,她忽然挎住我的胳膊,紧靠着我的肩膀,不抬头也不说话,我一下慌乱的不知所措,进而恐惧,不敢转过头看她,也不敢吱声,除了两条腿,身体的任何部位都不敢有一丝的抖动,就象胳膊上拴了个炸弹。这实在太突然了,怎么都不能相信这是真的,却真真切切的有一种不可言喻的,很奇妙的感觉油然而生,很激动,很不安,很幸福也很迷惑,只恨前面的路太短了……
那晚直到她家楼下我们甚至连再见、明天见也没说。她在走进楼门前有一个平常没有的停顿,大约几秒钟。以后谁也没有提起过这件事,不过这个梦境一样的夜晚却一直藏在我心底,也许是藏的太久了,才变成一个梦境。
高考落榜我并不意外,意外的是校门外的世界,尤其是经大哥介绍,我走进果树园里那个私营的小工厂,干临时工。面对陌生的环境,意想不到的人,难以接受的人际关系,我迷妄,失落,悔恨,只有拼命的干活,用肉体的疲惫来排遣心中的痛苦。开始干的活儿是用锈铁丝编筐,帆布手套,编不上一个就磨破了,白线手套只能顶几分钟,干脆就磨手吧,磨破了再缠几圈白胶布,破了再缠,缠了再磨。当领到第一个月工资时,我就成了编筐速度最快的,手磨的是最惨的,十个指头好象地里刚拨出来的胡萝卜,指纹全无,铁锈深深浸到皮肤里,怎么都洗不净,不过我很自豪,在我把工资交给妈妈的时候,看着白发苍苍的妈说:“妈,这是我的工资!”就这么一句话,我觉得自己长大了,甚至生出一种男人的豪迈。妈妈接过钱,没有数一数是多少,慈祥的笑容浸在整张脸上:“妈给你存起来,留着你结婚用。”顿时我的满腔自豪和骄傲全被一种酸酸的东西代替。入冬时分,我们改做变压器,矽钢片边上锋锐的毛刺把手掌割的遍是伤痕,车间四壁漏风,天棚落雪,细细的伤痕变成了刺目的裂口,打更老头生病后,我马上要求接替,既可以多一份工资,又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可以静静的看一些我喜欢的书,只是条件差一点,老板买来的一点点煤只能计算着烧,半夜冻醒只好插上电暖风,电暖风吹上一阵,又口干舌燥而醒,遇上停水,就只有到屋外盛一杯积雪化开了止渴。
打更以后,三爷常常来陪我到深夜,主要是为了这里可以更自在的看书,闲谈中,得知冬梅落榜后既没有补习,也没有上班,整天闲在家里,不时的向三爷借书,我忽然很想见见冬梅。
(1001)
|
|
|
 |
|
回帖 |
 |
|
回复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