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真的很迷茫。在美国的炸弹落向平民的时候,在伊拉克这个主权国家被侵略的时候,在国际法被粗暴践踏的时候,在强权政治横行的时候。是不是这个世界已经没有公理和正义可言。
美国可以把让他国民受伤害的人称为恐怖分子,而在美国屠杀其他国家的国民的时候,是不是一个恐怖主义国家?在世界组成以美国为首的反恐联盟的时候,是不是想过这个为首国家的本质?也许想过的是它的实力。
我很欣赏我们的一位军事家的著作《超限战》。在一个强权欺凌一个落小的主权国家的时候,我们是不是还在讨论这个落小主权国家为了自己生存所使用的手段是否合法?为了国家的生存,还有什么手段不可以使用呢?尤其是对一个想疯狗一样到处乱咬的国家,还有什么顾忌呢?我支持拉登的对美斗争,我希望我们的国家在这场战争中,不要畏惧强权。在朝鲜,在越南,我们做到了,为什么在伊拉克我们不做呢???
说实话,我很佩服拉登,也很支持这些反美义士。更希望所有反对美国的国家联合起来,共同打击这个新法西斯国家!!!
------------------------ 走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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