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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收藏:0 回复:0 点击:3812 发表时间: 2004.11.12 12:44:23

吴淡如:如果你被控性骚扰[转载]


  人生中不如意和如意事,
   不过是一个钱币的两面,
   忍一时,会过去的。
   台湾的社会现象流行之快速,和流行性感冒传播的速度差不多。几年前一流行杀夫,
  传播媒体一报道,紧接着就有一连串的杀夫案件,一年多前则是“学生自杀事件”连续
  上演,最近流行的则是“性骚扰”。
   仗着流行,大家都来赶热闹。好像只要前有开路先锋打头阵,大家都敢大声说话了。
   性骚扰也许是这些年来才开始上台面的名词,但却是古今中外老早就有的现象(被
  骚扰者通常是女性)。终于可以为自己争一口气,但到底什么是性骚扰呢?
   这个答案,专家学者们讨论纷纷,到底未曾有定论,答案仍是:一个人认定而有所
  不同。
   于是,性骚扰的范围就变得无比广泛。有人认为异性在他面前说黄色笑话就是性骚
  扰,异性长官或同事因对他有好感请他吃饭也是性骚扰;有人觉得碰到他的肩膀握到他
  的手是性骚扰,穿低胸洋装而被别人有意探视也是性骚扰。
   从我听过的一些谈论“性骚扰”的现场节目中,我发现大部分“在地人士”搞不清
  楚什么是“性骚扰”,什么是“性邀约”或“性暗示”,而有些人也未免太小题大作。
   有关性的种种言语行为,如果当事人觉得welcom,当然不是我们所必须斤斤计较的
  性骚扰。
   如果是unwelcome(不受你欢迎)的,还可以为它下个定义,也就是,它未有性行
  为发生但含有“性侵犯”的意味,达到让你不悦的地步,且经过你的明白警告,他还有
  一而再、再而三犯行。
   很多女人(或男人)忽略了被骚扰后,自我表态的重要。以至于骚扰者食知味;也
  有人为了某些自我利益而屈从于骚扰者,成为一种“利益交换”的行为,事后才觉得很
  恶心,使得骚扰者以为自己是受欢迎的,双方主观认定因而大相径庭。
   如果你被控性骚扰,也可分两种状况来谈:第一种是,你确实知道自己有所犯
  “行”,有钱的就像卖可,杰克森,用钱打发没钱的只好否认到底;若你根本清白无辜,
  那一定得理直气壮,因为风波与话题一下子就会过去……
   无论如何,千万别学古人“一死以示清白”。以现代人的观点来看,一死绝不能示
  清白,只会让亲者痛仇者快,更引得旁人议论纷纷。
   在自杀率日益高涨的今天,我们或许该想想,人生中不如意事和如意事,不过是一
  个钱币的两面,忍一时,会过去。在人生中还有什么挑战比死亡更绝对?而我们竟因逃
  避一些情绪问题而自动向它缴械?
    
  谁为谁自杀
   “为他自杀”是个模棱的用语,
   千万别把它形容成为爱牺牲的高尚情操。
   常常只是,
   在爱情中,把自己看得太重。
   过气的明星为情自杀,喧夺一时,总算落幕,眼角膜移爱人间,有了好收场。
   “为”情自杀,有人叹她的痴,有人惜她的愚,有人批评她做了十多年的第三者,
  有人质疑她为何只爱爱情却不爱她的爱情结晶——孩子。为情自杀,人们的评价负面当
  然多于正面。
   但什么是“为”情自杀?让我们来讨论一下。我们通常把单方面的殉情定义为:他
  为了爱人而死。然后,这个被他“为”的人,常常成为箭靶,不管他是不是真的对不起
  那个人,他总是承受很大的压力,因为大家总是同情弱者的。死了的人当然理所当然赢
  得同情,被“为”的人成为代罪羔羊。
   撇开枫这例子不提,我们也无需讨论她的同居人有无对不起她。
   “为”情自杀或“为”谁自杀。是一个言过其实的用字。如果你“为”谁好,你得
  让他受益或得到点恩惠才行,如果你“为”他自杀,那是害了他,他这一生无论如何都
  会承受罪恶感和歉疚感,他得到什么好处呢?
   所以,“为他自杀”是个模棱的用语,它背后真正的意思可能是,为了让他有罪恶
  感而自杀。
   这种行为一点都不可歌可泣。千万别把他形容成为爱牺牲的高尚情操。常常只是,
  在爱情中,把自己看得太重。爱人的爱情“服侍”不周的话,就寻死寻活,说穿了,只
  是人类婴期以哭闹获得注意的恶性衍生而已。爱人们睁开眼睛,小心这个“为”字。有
  些口口声声说,“为”他牺牲这么久,他为什么都没有感觉?因为有时候的“为”,那
  人并没有得到利益,只因被死缠乱打而厌烦不已。
   从前有一首流行情歌的歌词叫:为“你”我受冷风吹——什么的?我实在觉得这个
  “为”字很奇怪,人家又没叫你受冷风吹,你受冷风吹、你感冒,他也未必有比较过,
  谁“为”谁?
    
  谁都有伤心的权利
   谁都有伤心的权利,
   可是,大部分的人,
   在发泻自己的伤感时,
   往往没有想到,
   别人也有伤心的权利。
   一位朋友两年前失去了父亲,丧父之痛固然是大的逮击,但是那种悲伤会随着时间
  而淡去。这两年来最折磨她的并不是父亲的逝世,而是“未亡人”,她的母所带给她的
  压力。
   虽然父亲在世时也不是个多体贴母亲的好丈夫,两人吵吵闹闹,住在同一屋檐下,
  也等于是形同陌路,但父亲在因中风去世后,母亲对父亲的爱忽然像魔术海绵一样扩张
  了。她在这两年来,动不动就把自己锁在房中哭泣,比从前更不爱出门。有时她已婚的
  哥哥姐姐妹妹回家团圆。祖孙三代和乐融融之际,母亲会突然悲从中来,在餐桌上嘤嘤
  哭泣了起来,使大家不知所措。每次大团圆变成追悼大会,让所有的人在屡次安慰无效
  下,渐渐会找借口不再参加,以免尴尬。
   因而又导致母亲大骂儿女不孝,“你爸死了,你们就不理我?”要她出门参加活动,
  她一律以“不知道人家会怎么看我”为由拒绝,在家长嘘短叹。买了一件漂亮衣服弁她,
  她会说:“他人都不在了,穿这样会给人笑。”朋友的姐妹都已出嫁,哥哥老早另组小
  家庭,只有她一人与母亲同住,这两年来,被整得歇斯底里,有时对母亲会怒目相向,
  母亲就暗地向其他儿女投诉她的不孝,殊不知她因为要照顾母亲的情绪,使她连星期假
  日都不敢出去约会,精神已近乎崩溃。
   和母亲同哭,只会把每一天摘得愁云惨雾;装酷,母亲说她没良心。父亲生前,母
  亲成日和父亲吵架,要儿女“做公亲”,死后,父亲反而如同母亲一片天。这可说是相
  当习见的传统妇女的感情表达方式。
   “谁都有伤心的权利,”她说,“她少了一个感情不睦的丈夫,但我也少了一个和
  蔼可亲的父亲,为什么只有她有伤心的权利?”
   谁都有伤心的权利,只是,我们该希望的是,不要再让伤心成为家族的压力。可是,
  大部分的人,特别是感情纤弱的女性,在发泄自己的伤感时,往往没有想到,别人也有
  伤心的权利。
   另一位好友数年前面临丧弟之痛,最令她无法面对的并不是生离死别的事实,而是
  她母亲在大家快乐相聚时总会忽然哭泣的样子。白发人送黑发人固然残酷,事实上,她
  的弟弟在得忧育症自杀前,她曾建议母亲给他请心理医生,母亲的回答是:“有这样会
  给人家笑。不准!”并且在生活中多番给她的弟弟压力和打击,到他变成自我伤害性很
  强的精神病患,已经来不及了。
   “谁最该伤心?”她说,“每一个亲戚都不断的告诉我说,叫我善尽责任照顾我妈
  的情绪,可是这件事,逝者已矣,受伤害最大的是我!她现在来‘锦上添花’做什么?”
   她逢年过节根本不敢回老家,因为在精神上不断自虐并虐待全家人的母亲,在大家
  团圆桌吃饭时,总要故意空一个位子,多摆一份碗筷,气氛变得很奇怪,非搞到大家吃
  到一半触景伤情哭了起来。
   生离死别谁能免?时间会慢慢冲淡一切,但自我疗伤仍是必要的,受了情感上伤害
  的人,没有权利再把自己的伤口挖深,否则,伤害仍会与日俱增。大至生死相离,小至
  失恋都一样,总要把自己往上拉,而不是往下推。往下推,会失去的比本来失去的更多。
  有一次朋友去超市买东西,算帐的女孩把她的东西乱摔,一副不甘不顾的样子。她火起
  来,要找经理,另一位女孩替她求情,说:“她正在失恋,所以脾气坏!”这位朋友虽
  然想想算了,但仍把失恋的女孩训了一顿:“可是你现在是在工作,不是在谈恋爱!”
   谁都有伤心的权利,但谁也都有让身边的人不受负面影响的权利。
    
  当救世主遇到殴妻汉
   在面对两性问题时,
   我们还是此对承认,
   男人如果在婚姻中使用尽力,
   大部分的女人是无法抵抗
   “他看来有点娃娃脸,像是一个温文尔雅的人,我实在不相信他会殴妻。”朋友看
  了最近的影剧“传”闻后说,“男人,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看人本来就不能只看外表啊,男人女人都一样……”我随口想发表评论时,忽而,
  有什么哽住了我的喉咙。不,这件事不太一样,殴夫的女人绝对不会比殴妻的男人多。
  在面对两性问题时,我们还是必须承认,由于男女的生理差异及社会压力之不同,一个
  失败的婚姻对女性的负面作用确实比男人大。选错对象,女人可能付出的实质代价也比
  男人要大。因为,男人如果在婚姻中使用暴力,大部分的女人是无法抵抗的。
   殴妻,一直是这个文明社会没有消失过的话题。而传说中殴妻的人,其职位及教育
  程度也并非我们所想像的低。心理学家们一直在探究暴力狂的成因,发现,如果一个男
  人有个会殴打妻子的父亲,他们长大之后,殴妻的比例也比在正常家庭的小孩多好几倍。
  他们虽然会为母亲的遭遇感到不平,但那未必有助于他们对自我暴力倾向的约束。他们
  会在殴打妻子后,送给她们玫瑰花,不过,在他们向妻子跪地求饶之后,“绝不再犯”
  的发誓常会被一再破戒。根据蒂娜透纳真人实事改编的“与爱何干”(WHA TD DO 
  WTTH LOVE)就是一个好例子。当然,殴妻者未必皆有家庭的“精神遗传”,也有人是
  好竹出的歹笋,不过,想要有一而没有二,真难!
   最近看到一些惊人的数据指出,台湾百分之十一的妇女遭受过“殴打式”的婚姻暴
  力。这个数据太可怕了,如果女人都对这个数据认真,那么谁还敢结婚呢?但我们不能
  因为太想结婚,就忽然略了这个数据。
   也许你会想:每一个被殴的妻子,先前应该不知道,她许下终身的“良人”,可能
  是个暴力狂吧!不然,谁会冒这么大的险呢?
   其实不然。我就知道几个实例,婚前即打得你死我活,还是兴高采烈结了婚,女人
  常会有“他会因结婚而改变”或“当了爸爸他就会改变了吧”的愚忠。有个律师朋友还
  告诉我最近的一个法院判例,一个被殴的妻子提出不堪同居之虐待的控诉,法官以她
  “被殴打时间过长”(从第一次被打到现在长达十多年),驳回她的离婚请求。法官大
  概认为,她既然能认这么久,认到死应该没问题吧!
   还有妇女忍耐的理由是为了孩子——按照上述心理学家的观察,如果不想让儿子打
  他将来的老婆的话,你还是趁早作选择吧!能跑得掉是运气好,社会新闻上,还有不少
  “追杀逃妻”的例子。
   爱谁都可以,别爱暴力分子,万一他有殴妻行为,别再做救世主,是我唯一能给受
  虐妇女的建议。虽然你很容易发挥同情心,但你最好记住,殴妻者在发泄完之后都会变
  得楚楚可怜和愧疚万分,那不意味悲剧永不再发生。
    
  还要她们再忍多久?
   不是每一件事都可以以爱包容。
   有此事已经侵犯了“包容”的底线,
   不该继续被纵容。
   “婚姻暴力”这种夙昔在台湾社会被视为“家务事”的暴力行为,最近因为广告及
  宣传曝光在大家面前,大多数的我们才恍然发现,原来有这么多妇女,长期生活在“求
  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暴虐之下。事实上,没有身受其害的人,还是没办法揣度受虐者
  的惨状。
   在我看了一本书《我痛!》(张老师文化)之后,我发现我之前对婚姻暴力的想像
  还过于天真。书中的六个案主,都受过长期的虐待,有的甚至是“被杀”。“后来我先
  生还拿刀杀我……因为到后来一直吵,我说要离婚……趁我睡觉时,他就拿刀坐在床边
  开始砍我,我这个大骨头被他砍断、手臂被刺穿、头上也受伤……我说不要登报,爸妈
  都会没面子……他好像也吓到了,有后悔一段时间。但是一年后,他又觉得为了杀我这
  件事,出门被人家指指点点,他很不满,竟然还叫我到他祖先牌位前去下跪,要我认
  错……”
   你觉得匪夷所思吧?这根本是谋杀,而受虐妇女竟然可以忍下去。为什么没有人起
  诉谋杀犯?“面子”比性命重要吗?是否与旁观者的劝合不劝离有关?是否社会或亲友
  对离婚妇女隐隐的歧视让她们抬不起头来?她们有人会说,为了孩子忍辱负重。但据统
  计,会打老婆的人有相当高的比例会对孩子施与肉体虐待!(即使没有,也是精神虐
  待),你为什么忍下去?
   不能一味地指责这些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妇女缺乏勇气,看看我们的社会做
  了什么。社会价值观在妇女还没被虐杀之前,还是会劝大家“床头吵、床尾和”,我们
  的法律没有欧美的“保护令”,来庇护身心受残的妇女免于再遭到暴徒伤害,纵容那些
  大声说“你跟我离婚,我就杀你全家”的男人;我们的警察没法像抓现行犯一样,破门
  而人管“家务事”,只能在门外听见哀嚎。
   当然,一个女人的勇气也是必需的,女人也常纵容男人的犯罪行为,只是痴心等着,
  天打下一个雷他就会改变。这些案主有的在新婚之夜就开始遭到毒打,却接连生下一堆
  孩子一起受累;等她仟悔“他第一次这样做,就不该原谅他”时,她已经年近五十了。
  大半人生,在哀嚎中度过,“爱”改变了什么?书中还提及,有一位十二岁男孩的母亲,
  亲眼看见儿子被丈夫活活打死却无力挽救,因为如果她去救,自己就会被打死。为什么
  你要忍到这个时候,忍到此时,尽管你“不作为”,也是帮凶。
   受虐妇女脱离暴力,需要勇气、社会鼓励,也需要“法”力。爱只能感化君子,施
  虐者绝对需要制裁。
   有时你很难理解法官的脑袋在想什么?有个被长期施虐的女人在基金会协助下诉请
  离婚,丈夫的伤害罪成立,离婚却被驳回——这种判法,与“共犯”何别?
   我认为,对于婚姻暴力,我们的社会在现阶段所采取的方式,叫作“纵容”。我们
  的社会没有法律帮忙对抗家庭施暴者,我们的传统继续滋养施暴者,我们的受虐妇女也
  常以各种“无可奈何”的理由纵容施暴者。
   纵容并不等于包容。
   不是每一件事都可以以爱包容。有些事已经侵犯了“包容”的底线,不该继续被纵
  容。
   据台北市社会局的统计,北区妇女服务中心每年接到的五千个电话中,有三千个是
  来投诉婚姻暴力的。某妇女基金进行全国性的问卷调查,高达三成五的女人表示被虐待,
  一成一说她们被殴打;而台大社会系教授冯燕则显示,三成五的妇女曾经历婚姻暴力。
   施虐男人会觉得“她不听话,我就应该教训她”,以“比力道”来展现他的“大丈
  夫”威风,是父权社会遗毒,基本上是“强凌弱”的行为。我一直觉得,对女人施虐的
  男人和对孩子施虐的父母,无疑地都具有“欺善伯恶”的劣根性,如果他们的施虐对象,
  比他们高大而孔武有力,他们必定不敢挥下那一拳。据一些研究报告表示,他们在情绪
  上、心理上、人际关系上都缺乏自信,有百分之百在幼年曾遭暴力虐待——受虐者在身
  体“长大”之后,转而成为施虐者,不过是一种恶性循环。一遇到生活压力无法消除,
  他们就变成了一只咆哮的禽兽。据另一项研究指出,高学历者,并不能保证他们没有虐
  妻行为。
   婚姻暴力已经不是能用“夫妻沟通”、好好讲就能消弭的行为,请名人上电视谆谆
  教诲说“暴力不能解除问题”这是对症下错药,真正有力的方式是法律,真正能防微杜
  渐的则是社会传统观念的改变。你别再重男轻女,别再相信床头吵床尾和了吧!
   我们的教育更该教女孩子,如何选择一个身心健全的对象;如何多加观察了解他,
  再决定是否要与他步入礼堂,而不是只是在口头上问“你爱不爱我?”我们也该教女孩
  子,什么可以忍,什么不能忍,不要催眠式的要她们认命,“爱你的敌人”;我们也该
  教所有男男女女,如何处理自己的情绪、如何面对困境;教男人如何尊重女人……,除
  了教科书,我们要学的太多了。
   有些原则值得一再省思。美国心理学家Sokol等人就曾提出一个暴力倾向测试,让
  女孩来检验男友:
   1他有没有酗酒或嗜药的积习?
   2他几乎没有朋友?
   3他在工作上是不是一直问题很大?
   4他需要你,是因为需要你的拯救?
   5他的占有欲简直不可理喻?
   6他是否在短短的交往之后,就催促你给他承诺?
   7他会无缘无故猜忌?
   8他试图孤立你,期待你亲友全无?
   9他的自我评价混淆不清?
   10他是否脾气暴躁,不耐任何挫败?
   如果一个男人在与你交往时已经侵犯了这些“底线”,除了赶快溜之大吉之外,你
  无法让暴力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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