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一) |
他们,是我活了三十多年认识的男人中的一部分,有意思的一部分。其中有我的朋友,也有一般的熟人。有好人,也有不太好的人。第一次动了写他们的念头是在前年的海口。当时姐姐带着孩子去三亚旅游,我和朋友找了家北方饭馆为她俩接风。蘑菇汤上来的时候姐姐忽然问我:老包死了你知道吗?我大惊:什么时候?怎么死的?姐姐说就前几天的事,癌症。
包哥,我认识的一个熟人。我们交往不多,也不深。我准备写的这个《他们》系列里第一个写的就是他,可能是因为他死了吧。
他是我认识的人中死的第二个。
看完我这篇东西后你可能觉得他是个坏人,甚至是个恶棍。我点点头——你这样认为有足够充分的理由。可我不希望你这样骂他,哪怕是在心里。
是的,我不想有人骂他,不仅仅因为他已经死了。
一 包哥
包哥不姓包,可他的朋友都叫他“老包”。这个外号怎么来的我也不知道。
94年的时候我在浙江。一个叫“小赖子”的熟人带了一个叫老包的人去找我。这个老包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个年龄在三十到五十岁之间的壮汉。我给他们登记旅馆的时候看了他的身份证,知道他姓郭,名字和香港那个白痴天王差一个字,比我大七八岁。记得当时小赖子对我说:“我亲眼见过,老包一拳把个人的脑袋打了个口子”。我看了看老包,肩膀比一般人宽一个拳头,脑袋也大一号,再看手,食指和我的拇指一般粗细长短。后来又知道老包不识字--这个我倒并不太意外,因为我知道小赖子就不识字。
后来因为工作关系在浙江又见了包哥几次,每次都是来去匆匆。再后来就不怎么见能看见他了,只听小赖子说过一回包哥的故事。说的好象是95年前后吧,一个冬天的深夜,小赖子和其他几个包哥的朋友先后接到包嫂的电话,电话里包嫂语气万分紧张,说有人砸了饭馆——包嫂开了个小饭馆。小赖子等十来个人分别从各自的被窝里赶了过去,有人还带着家伙。等这帮人先后来到饭馆后发现狼籍一片,酷似地震现场,包嫂坐在地上大哭,包嫂旁边躺着满嘴酒气人事不醒的包哥——饭馆是包哥酒后自己砸的。
小赖子说包嫂特贤惠。他有一次目睹包哥酒后在家里用不锈钢的茶缸铿锵有声地连续敲击包嫂的脑袋,包嫂一边哭着嘴里骂着脏话一边用抹布仔细地擦着茶几。
再见着包哥是在我的婚礼上。我们在呼和浩特一家饭店只订了两桌酒,来宾是双方在本市的亲戚和我的三个朋友。我和新娘给长辈敬酒的时候妈妈对我说:你看谁来了。我一回头,推开包厢进来的是我们这个城市妇孺皆知的巨富,一个美圆意义上的亿万富翁,而且此人有着深厚的非官方背景。我94年在浙江的时候就是给他打了十八个月的工。跟着我的前老板进来的就是包哥,显然,包哥是个“贴身保镖”的角色。我和包哥碰了几杯酒。那次是我和包哥第一次喝酒,虽然我们之前四年就认识了。
喝酒的时候我们两口子和包哥大笑着谈起了去年的那当子事,是包哥和我的新娘的事。
那天我媳妇(当时还没领执照)坐长途汽车回她的老家,走的前一天她把第二天要带的钱放在了电视机旁边,可早上走的时候这个马大哈把钱给忘了。车刚开出城不久,车上一个面相痴呆的小伙子打开了一罐刚买的健力宝,由于用力过猛,里面的液体四处喷溅,邻座的衣服全湿了。受害者大叫着站了起来要找肇事者的麻烦,随即那人吃惊地看着肇事者手上的拉环——是个中了大奖(好象是五万)的金疙瘩。刚才还大呼小叫的受害者连忙压低声音要买那个拉环,肇事者傻乎乎的表情显示他根本就不知道天上掉了馅饼。这时候车上已经有几个乘客上前围观了,其中也包括我那可爱的没过门的媳妇。然后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口袋,这才发现口袋里没钱,可又一时想不起是出来后丢了还是压根就忘记带了,于是在自己身上左翻右找,让人很容易认为她是在着急拿出钱来抢购那个白痴手里的宝贝(期间乘客们还有很多热闹的事,这里就略过了)。这时候一个陌生男子走上前来,不动声色地轻轻拍了她一下示意她借一步说话,她还没反应过味来呢,就听见那人用非常低的声音问:“你是**(我的小名)的媳妇吧?”然后笑着轻轻地摇了摇头。
车上那伙人是骗子。他们这个行当有个内部名称叫“道班”。那个和我媳妇打招呼的男子是包哥的同伙,当时包哥就在车上。
包哥曾经是呼和浩特市最有名的道班班长。
包哥出身贫苦,很贫苦的那种。
包哥一辈子都没什么钱。他带弟兄们骗来的那些昧心钱都在到手后被他极快地挥霍了。
我听小赖子说过,在大家都没钱的那几年,包哥家就象个小食堂一样,很多朋友在那里常年吃住。
那次婚礼之后的两年,我和包哥在沈阳又见面了,一起待了一个多月。
那次是我和我一个叫“老六”的在沈阳合伙做生意,我只是象征性地投了点钱,应该算技术入股。包哥和小赖子也往这个生意里投了点钱。可一个月后包哥撤了资,因为他发现这个生意风险很大,很容易赔进去。
包哥的那些钱都是借来的,他说:“我赔不起。”
在沈阳,我请包哥把他荒疏了多年的手艺轮番表演一遍,包哥当即爽快地答应了。我印象最深的是包哥玩的“红黑板”--是一种用扑克牌玩的骗术.我瞠目结舌地看着他短粗十指把我弄得晕头转向之后,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的手和人本身一样不可貌相。
我们的那个生意后来的确赔了。不但赔了钱,还赔了老六的一辆凯迪拉克。
老六因为包哥的那次“临阵脱逃”——这四个字出自当时愤怒不已的老六——而大骂包哥。
我们在沈阳的时候,一次和几个偶遇的老乡喝酒,一个新近暴发的土财主老乡喝多了之后对文欣说(文欣是呼和浩特的一个没落的一级顽主,外号反革命,和我们一起在沈阳做生意):“反革命,只要我愿意,我可以买三台大奔换着开。在呼市你厉害,在沈阳,我灭你分分钟的事。”包哥当即去端桌上沸腾着的火锅。要不是那么多人的阻止,那个好不容易在沈阳发了财的老乡可能就被烫熟了。
一年多以后,我和老六在电话里闹翻了,我提着行李回到了呼和浩特。包哥知道后给我打了个电话约我出来喝酒。这是包哥打给我唯一的一次电话。
那天中午我和包哥找了小饭馆,用了两个小时喝光了两瓶“呼白”。我大醉,包哥把我和打包的剩菜一起送回了我家。这是我唯一的一次酒后让人送回家。
那个中午的酒桌上,两个小时包哥只和我说了一个话题——“老六是好人,你别误会他。”
此刻再回忆包哥,我发现他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是他的笑容,是那种彻底的憨厚,象极了天真的孩子,而且笑起来满脸的皱纹又深又密,象凿出来的。
后来听说,包哥死前,贤惠的包嫂不肯花“冤枉的医药费”了。也对,癌症晚期,治不好了。
在我懂事以后,有一半的时间是和比我大的人打交道,可我很少叫他们哥。包哥是个例外,但不仅仅因为他已经死了。
在写《包哥》的时候,我脑子里不时会想起小包。这很好理解,都有一个“包”字的缘故。所以,第二个写《小包》。
《包哥》里提到了,包哥不姓包,姓郭。本文的小包是我唯一的包姓朋友。
二 小包
91、92两年我成天和一帮画画的混在一起,我现在所掌握的有关美术的全部知识都来自那两年。混得时间长了,那帮成天脏兮兮的家伙们有几个就拿我当了朋友,偶尔我没事干的时候甚至会义务给他们当模特,当然是穿衣服的那种。小包就是他们中的一个。
那是个冬天,我和几个画画的没事闲聊,推门进来一个穿军大衣、戴眼镜的小伙子。这人第一眼让人记住的是他的一头毛发,留得足有一尺来长。这在画画的人中不算什么,还有留二尺的呢。奇特的是这厮的头发是自来卷,而且是不会倒的那种,所以我那天实际上是看见一朵蘑菇云推门进来了。如果你是个足球迷,现在就可以闭上眼睛想想前哥伦比亚国家队的中场核心——“金毛狮王”巴尔德拉马,不仅头发,这俩人连相貌都有几分相象。你猜出来了吧,这就是小包。
我和小包能成为朋友,很大程度上得归功于他那次生病。
那天小包发烧了,躺在床上象个产妇一样虚弱地哼哼。我正好没事,又兼有几分恻隐之心,就留下来照顾了他一天,把那家伙感动得什么似的。病好了以后,他请我喝酒。那次喝酒很有意思。
我们去了一个叫“高丽馆”的朝鲜族饭馆。我记得那次我俩就着一盘花生米和一盘凉拌海蛰喝光了两瓶“托县二锅头”。那年我二十一岁,小包二十岁,身高相差将近二十公分。你可以想象一下,两个戴着眼镜的文质彬彬的年轻小伙儿,一个象澳洲细毛羊另一个象非洲长颈鹿,进得门来就点了两瓶二锅头两个凉菜,不动声色地喝完之后,然后没事人似的离开--是不是很牛?我记得后来我和小包再去那家饭馆的时候,那个漂亮的鲜族老板娘一看见我俩进来“噌”地就站起来了。
其实那天喝酒的时候我一直是在有意控制,竭力让自己显得若无其事。后来我们多次喝过酒,小包是我的朋友中唯一一个从来没被我喝趴下过的。我得承认,要不加上虚张声势,公平地论酒量我是逊他一筹的。
小包和熟人喝酒有个招牌特点:每次一喝舒服了就把酒杯往桌上一顿,然后郑重地说:我来唱首歌。他的声音属于那种国宝级的男走音,我从来没见过第二个人能有本事象他那样,一首歌唱下来能跑的调一个不落地全跑了。而且即使是唱《聪明的一休》也是满脸悲戚痛不欲生。到现在想起来这事来我都有点惭愧,以前那些为小包的歌声鼓的掌太缺德了。每次想到现在已经三十多岁的小包还很可能在酒后把在场所有人的耳朵挨个强暴一遍,我都会陷入深深的难过。
小包家在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的一个叫“四家子”的偏远小农村,紧靠沙漠。自幼丧父,寡母一直在农村独居。
我们认识不久之后,有一天小包让我陪他去买衣服.去商场的路上他面带羞涩地告诉我,他早就想买一身牛仔服了。这次二姐寄来了钱,总算如了愿。我和另几个朋友花了一上午终于选定了一身让所有人都满意的。小包在整个过程中不停地擦汗,显得兴奋异常又局促不安。后来小包在呼和浩特的日子里,那身衣服就再没有从身上脱下来过。
那个时候的小包真的是非常可爱,我很怀念。
小包是我所有朋友中字写得最漂亮的。我见过他用毛笔帮人写请柬,一张请柬上同时出现正楷、行书隶书和魏碑。虽然有点炫耀的意思,可不得不承认他的字实在太漂亮了。
小包是我所有朋友中唯一称得上诗人的。有一次他给我看他写在信纸上的诗,我把诗接过来后简直傻了——你想,半尺多厚的纸啊,全是诗,什么感觉?
96年我在浙江台州和小龙一起做生意,日子过得很艰难。小龙也是小包以前画画时候的朋友。小包费尽周折得到了我们的通信地址,第一封信写了九页。半年后我们到了宁波,小包打来电话,说快从美院毕业了,需要送礼的钱。我和小龙都很为他高兴,寄走钱后晚上喝酒为小包庆祝了一下,那天我俩都喝多了。
小包毕业后在赤峰教了一年书,97年辗转去了广州。去广州的时候还饶路到南通来看了我。依然很好的酒量,酒后依然悲戚地纵声跑调。
小包到广州后,开始也是教书,后来去了家房地产公司。我们偶尔会通电话,知道他日子慢慢好过了,还在当地成了家。
2000年我在沈阳,一天后半夜一点多电话响了,我迷迷糊糊地爬起来接,是小包的。那个电话我们通了两个多小时,小包明显喝多了,踌躇满志地和我谈他在广州的这几年的发展过程,一边通话一边还在喝。他问我过得怎么样,我说不怎么样。然后他突然给我出了个谜语:文胸。谜底两个,一个食物,另一个是社会现象。我猜出了社会现象是“包二奶”,食物却怎么也猜不出。之后小包告诉我谜底是“扣肉”。我拿着电话感慨万分:连小包都已经会出这样的谜语了,看来我们的国家真的要繁荣富强了。不知道为什么,当时我象个患了强迫症一般抑制不住在心里不住地问自己:小包还穿着那身牛仔服吗?
挂电话前小包忽然大着舌头低沉地说:“郝兄,你知道我最大的理想是什么吗?就是有一天让你给我打工。”
半年以后我去了广州。
非常巧,我姐的一个朋友在广州做生意,急需合作伙伴。而我从沈阳回来后暂时没事干,于是就和他一起去了广州,看有没有合作的可能。于是事隔三年后,我又见到了小包。
动身前小包告诉我,他的太太生了,而且是双胞胎。我带着两套长命锁和两瓶“呼白”就上路了。
和小包握手的时候我注意到他胖了很多,那头卷毛也有不少白的了,还留起了络腮胡。去他家的路上我说,等一会见了他的双胞胎我要挑一个胖的带回去。他忽然站住,脸色严肃地告诉我:这次你只能看见一个。我一惊:难道出了意外?他吭哧了一会说,另一个孩子在武汉。然后他用一支烟的时间给我讲了一个简单的故事:事实上压根就没什么双胞胎,另一个孩子是另一个女人生的,娘儿俩都在武汉。我猛然想起了半年前电话里他给我出的那个谜语。
那次我在广州只待了一个多月,期间在小包家吃过两顿饭,其中的一顿是在中秋节的时候。小包在厨房洗香菜的时候对我:“这么几根香菜,一块钱!咱们那里,五毛钱一把!”
碰第一杯酒的时候,我注意到小包的脸上有伤痕,明显是挠的。我下意识地看了眼他老婆。正好与她的目光相遇了,那个委屈的女人一着急就把话说漏了:“郝兄,不是我挠的,是二姐。”小包当即大怒:“找病啊你!?”
之前我知道,小包的二姐这次千里迢迢地赶来广州,是想问小包借点钱做个小生意
饭桌上小包不停地用筷子指点着桌上的菜重复着一句话:“都吃光都吃光,今天过节都吃光。”我想起了几天前和他在大排档喝酒的时候,他把“上汤菜芯”中粗些的菜茎吐到地上:“我不吃这个。”
中秋节的那顿饭吃到半截,我做了个重要决定:讨债——三年前他借的那笔钱。
在离开广州的火车上,车开动的时候我接到小包的电话,电话里满含歉意地说他昨天晚上喝多了,爬不起来了,不能送我了.
这是我们最后一次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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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5 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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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他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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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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