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人,看到这个题目一定会精神振奋——具体一点来说是“同居”两个字让神经高度集中。记得张标明的文章里曾经出现过一句话:“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偷窥。”这句话说出了人的劣根性——偷窥别人的隐私。
大家稍微注意一下就知道了,娱乐新闻里面啥事也不说,全编排明星乱七八糟的男女关系还有私生子,这样大家就喜欢得紧。有人说,当明星发现自己人气下降的时候,就弄出一点绯闻来,好引起人注意。这个我无法证明真假——认真说起来,明星们怎么乱搞,关我们屁事,不过是这些绯闻可以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照这样推理,当说起自己身边人的隐私时,一定比说明星的更加刺激。比如说我在宿舍说:“我今天发现我们院花XX和一个男人走在一起。”保证全部人会停下手中的事,过来听我说那个男人是谁。这就是个人隐私的魅力。我还是先给大家说个故事:
两个电视节目主持人对话:
A说:“你知道吗?今天我走在大街上被人认出来呢,还叫我要给他签名。真是不爽。”(说这句话的时候却是神采飞扬,手舞足蹈)
B说:“是吗?那你不是很开心?”(啧啧出声,艳羡之意溢于言表)
A说:“哪呢?看来以后上街的时候要戴墨镜了。”(这时候她骄傲如同公主)
我想这个主持人在逛街的时候也一定是忙着东张西望——她一定在留意有没有人认出她来,而不只为了买东西。在她尾巴翘上天的时候就露出了红屁股。从这里可以看出,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喜欢偷窥别人,一种喜欢被人偷窥。这么写下来我就发现自己说错了话,照此论断我就不是人了——因为我不仅喜欢偷窥别人,还喜欢别人偷窥。说明我有平常人的阴暗心理,也有明星的虚荣。我想,我写《同居的故事》就是出于这两种心态。
接下来还是说我“同居的故事”,也许我的隐私比上面的文字更有卖点。在进大学之时,我有心守身如玉,曾在自己床铺上写了一行气势磅礴的话:“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以此表示自己独守空床的决心。无奈世风污浊,我又不是柳下惠,不能像他坐怀不乱。所谓“白沙在涅,与之俱黑”,将我等的无奈表达得淋漓尽致。用一个很不恰当的比喻:大一大二老二“左倾”,坚持要单身生活;大三之时老二“中正”,开始持妥协态度;大四的时候老二“右倾”,准备不做单身公害。
大家看到这里千万不要把我的家伙和上面的“老二”混为一谈。我最怕的就是别人将我的文章和我的生活融为一体。(严正声明:本话虽与开头主持人的欲盖弥彰有相似之处,但是决非和她出于同一目的。她的“目的”一定比我“老二”高尚,这点毋庸置疑。)
在大学生活中,我睡过不少人,而且都不用花钱,这也许是最值得骄傲的事情了。而且我睡过的,不少都是师大文学院文采斐然之士,虽然不能说在文学院人人皆知,但至少写文章的都曾闻大名。这些人都愿意委身于我,更可见本人魅力所至,锐不可挡。(想到这里,山贼更是一副小人得志嘴脸,自己照镜子都觉得那副尊容实在无法用词汇来形容)
最近两次和我同居的都是风若吹,这家伙脸皮够厚,被我严词拒绝依然死皮赖脸要和我同居。而且更过分的是,第一次被我睡过之后,这人抓住我迟起床的弱点,把我书桌上的面包带走了,让我挨了一上午饿。三天以前又找上门来,要求同居,我打断了三根扫帚两个鸡毛掸子,依然眼泪汪汪地坐在我床上不走,我向以怜香惜玉的侠客心肠闻名于世,自然不能再与他为难,便为难自己再与他睡了一回。但是当天晚上我就把明天的早餐吃了,省得第二天要和他比谁起得早。
如果只是抢早餐,我还是能原谅他,毕竟早餐乃是身外之物。他善于在梦中制造情境气氛,这才可恨——风同学睡觉时常常在喉咙口模拟摩托车引擎的声音,这本来不奇怪,奇怪的是,他竟然能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发出引擎启动、提速、允速行驶、减速、直到熄火的声音。我在家里的时候都是以摩托代步,听到这种声音老是以为自己在家里骑摩托。结果骑了一晚上的摩托以后,整个人疲惫不堪,第二天在教室里昏昏欲睡。
我发现自己有一个很大的缺点——喜欢胡说八道。风同学睡觉安静得很,而我睡觉的时候常常磨牙,有时打呼噜。这些都是别人告诉我的,我妈妈说我睡着的时候把我弄到猪圈里面都不会醒过来,一点也没有错。我睡下去就雷打不动,别人对我做什么我都不知道了,更不会在乎风同学在我耳边拉风箱。所以,风若吹能不能在梦中发出引擎的声音,有待考证。有兴趣的女生可以找他,亲自证明,但是后果自负,山贼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我又得说一个不是论断的论断:世界上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我想和他同居的,一种是想和我同居的。结果还是一样,我没有把“我不想和他同居的,并且不想和我同居的人”概括在内。这说明话语有很大的欺骗性,尤其是一些看起来很肯定很有说服力的话。越是像上面的论断一样斩钉截铁越值得我们注意。比如超女何洁一直以一个性感的形象露面,我在校园里曾经听两个男生争论她的胸围,说起来的时候也是啧啧有声。再过了一阵子,我就看到网站上的报道——“何洁在福州演唱会上热舞走光露乳贴”。我忍不住笑那两个男生——为了何洁的胸围争论了半天,没想到是个假货。
其实很多长得很像真的东西常常都是个假货,只是我们没有分辨清楚。(好像又扯远了)
言归正传。
山贼、风若吹和tong 是一丘之貉。风同学和山贼睡过,而且也和tong 睡过,次数还不少,但是你不能因此推出山贼和tong也一起睡过。我除了和tong坐在他床上聊天,就没有再对他做过别的事,我一直因此耿耿于怀。所以大家如果对他感兴趣可以追他,纯情系数比较高一些。
Tong请我帮忙的时候我通常都会用一个暧昧的词语回答——“日”后再说。据说一些当官的就是这样的:男的请他帮忙,他要“研究研究”(烟酒烟酒);女的求他做事,他要日后再说。从山贼的回答可以看他的狼子野心,一直觊觎tong的美色,可谓贼心不死。
还有一个叫做裸奔男的,也常常在我的文章里出现。我跟他也是有肌肤之亲的,想当年他住我隔壁宿舍的时候,我三天两头往他床上跑。这家伙有裸奔之名,却无裸奔之实,而我刚好相反。于是我立志勾引他裸奔,谁知道这家伙定力甚好,以山贼的绝世姿色居然不能打动他,愣是做了三年良民。但是大四刚开始就忍不住了,不知道在哪里找了个MM,整天风花雪月,早出晚归的,跟回时代公寓路上的那些暴露狂、劫匪什么的都混熟了,一张老脸也开始有了类似山贼土匪的男人味。脸上的“痘”也在爱情滋润之下慢慢褪去,爱情是一方降火良药,比“王老吉”好多了。不过这也证明他晚节不保。
另外还有一些人,是我一直不想去睡的,也还有一些人,是我一直睡不到的。前面的不值一提,而后面的却是我心中永远的痛,比如张标明,还有更老的学长林清海。他们都是文学院历代才子中的佼佼者,(这样的人我睡他们怕是辱没了他们,但是我愿意让他们睡我)可惜的是,张标明身边美女如云,如同众星捧月般围绕着他,像我这样的货色只能远远地看着,像吃不到葡萄的狐狸。
因为没有机会才没有和张标明睡,这只能叫遗憾,真正的痛是错过了和林清海睡的大好机会。那是2005年的夏天……
他从泉州上来看女朋友,第一次是女朋友生他的气闹分手,结果他拉着我和tong去“欢唱”唱K唱通宵,在K房里面喝酒吼摇滚,清海狼哇狼哇地唱《我可以抱你吗》,一边唱还一边感慨“跟我的遭遇真像!”恨不得自己就是张惠妹的男朋友。他们两个人的歌声实在难听,吓得我晕倒在包房里。过了4点我们就出来坐在天桥上聊天,我和tong帮清海感怀身世,并且建议他向女朋友认错,再续前缘。他很无奈又很骄傲地摇头。我心中感到惋惜,没想到两周过后他们又手拉手站在我面前,我什么话都来不及说就冲上去揍他两拳。那天晚上他就打电话给我,说要到我宿舍过夜。让我摩拳擦掌,早早地洗澡等他。
那个晚上他如期而至,真是如玉佳公子,翩翩一少年,看得我春心那个荡漾呀……我花言巧语把他哄上我的床,照理应该趁热打铁玉成好事。但想到“三十六计”中有“欲擒故纵”,又有成语说来“日”方长,所以就放他一马,没想到直到现在还未能一亲芳泽,真可谓一失策成千古恨矣!
曾经有一个和清海睡的机会摆在我的面前,而我却没有珍惜,直到失去以后我才后悔莫及。如果上天愿意给我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一定大声对他说三个字:“一起睡!”如果非要给它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个晚上。
写完再倒回去一看,心中开始忧虑重重,因为一定又会有人怀疑我是不是有“同志”倾向。现在不仅人难做,连文章也不是那么好写……
------------------------ 我应该有很多你的回忆,但我的眼睛看到的一切都很茫然。我站在阳光照不到的地方,阳光和你一起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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