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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樱空释 收藏:0 回复:3 点击:3773 发表时间: 2006.01.22 18:28:34

爱情一杯酒的价(一)


  序
   跑到sohu去灌水,四在里面发表了《我和快餐的爱情》,近来还是有点小热。看到四为失恋而意图自杀时,看客人为此展开了口水战。爱情到底价若何?
  四将爱情比做快餐,是速度上来说,来得快,去得快。我将爱情比做一杯酒,是价值上来说,仅是一杯15年的张裕吧。于是就有了这帖《爱情一杯酒的价》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从古到今,从内到外,己数不清这个情字伤了多少人的命了。有自我了断的,有被他人了断的,还有一起了断的。
  有人问我用一杯酒向你买爱情,你卖吗?我说卖。一杯15年的张裕。
  这就又有人问我,那只是你说说罢了。
  我说不,我真卖了。卖了两次。一次别人不愿买。另一次成交了。那就先说说那成交了的吧。
   (-)
  ——樱与夏的交易。
  
   那时才出校门,我还是比较老土的,不懂有直销这种事,但却无师自通的直销了一份爱情。确切的说出售的不是我的爱情,而是冰的爱情。说实在的我这人一直很穷,什么东东到手后立马就消耗掉,从不存什么,当然也就不会存有什么爱情去售了,所以卖也只是卖别人的爱情。
   我是一个很冷漠的人,从没去花什么心思去交什么朋友,于是朋友来来走走,习惯了。离开我的朋友都是再见对我视如不见的了,想来是伤人太深了,或许是我这人根本就不配有什么朋友。我也是那种见了很多眼都不会让你记得的人。反正是往人堆里一站,等于不存在的那种人。
   与冰认识也是很偶然同时也是很必然的。我们是同时进入同一家公司,同一个部门的而且同住公司宿舍的人。所以认识是必然的。为什么会说是偶然呢,真正来说认识他应是进公司的一个多月后吧。没办法,我就是这么冷的人,懒得去结识任何人。所有认得我的人对我的评价就是懒。正是因为这份懒吧,而我又不是那种孤僻的人,所以我从不拒绝任何一个企图接近我的人,因为拒绝别人也是件很累的事,而我又是O型血人,天生乐于交朋友,对朋友要求也很低,只要那人不让我见了吃不下饭就行了。
   说实在的,也真不懂是怎么样就和冰认识了,就是有那么一天突然的发现身边常常出现了那么一个人。也算是有缘份吧,冰和我用的竟然都是V998,只是色彩我的深了点。那时正值冬季,天好冷,每天午餐后我们就会一起到床台边晒太阳,冰很善谈,常常说起家乡的北国风光,对于我这难得见到点雪的人来说真是无限诱惑。我与冰严格的来说不能算是恋人,他连我的手都没有拉过,最亲密的一次也只是两个人在互比手掌,他的手老大比我的两个还要大。
   冰与我相反,他是个很优秀的人,一同来到公司那么多人,他是提很最早也最快。长得也很帅气,但我说他帅的时候总是用嘲弄的口气。最喜欢的是他的鼻子吧,那是我见过最完美的鼻子吧,但我却送了个高鼻子的女诬给他做圣诞礼物,丑化他的美。公司里有许许多多的美女,明着暗着的喜欢他。于是我也常拿她们做冰的笑宾柄。还到处放风说冰是个花心大萝卜。其实他是个很痴心的人,他大老远的跑来这里,仅是无法承受女朋友的被叛。我觉得像他这么完美的人,他女朋友竟要和他分手,真是不可思意。像我那样的对他不屑,他都没有任何的怨言,这样的好男人真的难找了。
  
   正值什么国庆旅游节,我约了朋友一起去看花车,冰则和公司的男男女女们一起去海边放风筝了。海对他来说还是很新奇的东东吧,正如我对雪一样。
   吃午饭的时候收到一条短信,问我今天开心不。号是陌生的。想不起是哪个。真到吃完饭也没想起来,回来的时候,翻了电话本才知是冰发的。又有个新发现,好多天前,他发给我一条幽默短信,那时我都几乎不认识他,当时也没有再意那条短信。现在看看不知为什么竟会有那么点感到怪怪的。由其好像是觉得今天错过了一些什么。
  回到宿舍,听秀谈到他们今天一起到海边玩得很开心。又听人说秀对冰有意思。唉,我还是老样子的嘲笑冰处处招风引蝶,但心里却没有了原先那种看好戏的心态了,反而有那么点不高兴。
  晚上的时候冰来到我房里,不是很高兴的样子。他说手机丢了。我问那你没看到我回你的短信了,他说没有,你发了什么。我说也没什么只是说了看花车的兴奋。冰说也好,你冲电器也不用还我了。现在终于想起为什么会与冰熟起来了,有一次去别的市玩,回来的时候不知是忘了带还是丢了,反正我的充电器就是这样没了,正好与冰是同一型号的手机于是就与他共用冲电器了。现在他手机丢失了。充电器我就可以正大光明的独霸了。(说来也好笑,后来我去玩没带手机在身上,回来时手机也被偷了,是在宿舍里丢的,但小偷唯没有偷冲电器。)
  
  
   秀与冰发展得还算是比较快的吧,对于其他的美女的速度来说。秀在业余的时候做点小生意。就是卖花的种子,是连同盆呀,土肥一起卖的,就是超市里15块一盆的那种了。冰向他买了回来种,可是怎么种都没有发芽,是的呀,大冬天的种什么花或。还有他的房间一点光都没有。后来我说还是把它放到我房里吧,我那里一面墙都是窗,光线好一些,于是冰每天都要到我房里去看照看他的花儿。说实在的直到搬家了,我离开了公司,那盆花都没有开花。离开的时候我取了他放在花盆里的标签:勿忘我。**年**月**日 冰种。 带走。反正为了不让他失望,在他绝望后的N天后我插了支勿忘我在那盆里,对他说终于开了。
   秀是最先搬出去和同学住的,那里环境要比公司的好上N倍。冰喜欢煮饭,于是去秀那里煮了好几次。冰和我在一起聊天的时候总会说起他那的乡菜有多么多么的好吃,听得我直流口水。
   如果说秀让冰种勿忘我,实在是没为她与冰之间做出什么有意义的供献,反而拉近了冰与我。那她这次搬家的作用就更大了。当冰邀我到秀住的地方去吃他煮的饭时,我第一次感到冰的魅力。家里老爸是个大男人主义的,几乎不下厨,只是开心的时候煎点地瓜给我们吃吃。所以当看到冰在厨房里潇洒的动作时,我竟痴了。说实在的他还真有两下子。但我从没说他煮得好吃,只是说味道怪怪的。
   由于秀的诱惑大家都再也不想住公司的宿舍了。纷纷外面找房并找谈得来的同事拼房。冰与公司的另三个男孩子拼了一套房。说是我也住进去好了,我开玩笑的说行。公司的住宿重组问题最终解决了,我这平常懒得理人的人,没想到倒是抢手货,那么多人想拉我合租。于是我没有花上一点力气就住到了离公司走路只有三分种的房子,而且各方面条件都不错。这可是别的同事跑断腿的成果。:)
   秀千错万错不当让冰有机会结她煮饭。因为这,后来冰成为了我的御用厨师。更可笑的是我得到冰的爱情却不是卖给她的而是卖给了夏。
  
   冰的宿舍在公司的北面,离公司十五分钟的路,之间是个菜场。这样每天傍晚下班,我就与冰还有他新的舍友们一起到那个菜场去买菜,然后到他宿舍里去煮。当然不是我煮了,我从始至终都是坐在厅里听着音乐饭来张口的那位。
   开始我也不好意思,但我洗菜,他们觉得太慢,又会把我的衣服弄湿,我切菜他们觉得切得太难看,又怕我切到手,于是只能站在一边看冰煮饭,他们又觉油烟会熏脏我刚做的头发。那我只能洗碗了,但就这也让冰包了。说是只要我能来,就为他们宿舍保持环境卫生做出了重大贡献了。就这样我们五个人成为形影不离的朋友。除了晚上12点到早上8点我们不在一起,别的时间都泡在一起了。就是周末我们也是五个人一起出动去玩的。这倒是让我宿舍里的人对我很不理解。自己有厨房不用,天天去吃别人的。但是不久我也把五人队伍变成了八人队伍,四男四女了,只是吃饭的地点变成了我宿了。我才发现,其实我是外交天才。在这里就不提我们八个人的另一段故事了。那是题外话了。
   可能是与我这种冷漠的人成为朋友在另一种意义在是莫大的荣誉吧。一次在公司里冰竟然和别人争得面红耳赤。
  我走过去,他马上说:樱,你是我朋友,对吧。
  我莫名其妙的看着他,他的眼直直的盯着我,我想也没想说:是的。 他竟然开心的手舞足蹈,不至于吧。至到现在我才明白,为什么当时他会那么开心了。他们北方人朋友就是男朋友或是女朋友的意思。而我的概念里在一起玩过的就算是朋友了吧。当时如果他能明白我们的概念有别的话就不会后来伤得那么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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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樱空释 Re:爱情一杯酒的价(一) 回复时间: 2006.01.22 21:53

    这回写的是有外表了。不知掌心公主看了没,给点意见,
  杯子里的海说我贴子太短了,嘿嘿。现在就还个超长的。
  不是说知错能改,什么什么的吗》》
  我这个学生还是很听说的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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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由由 Re:爱情一杯酒的价(一) 回复时间: 2006.01.23 06:42

    怎么没有二直接跳到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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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杯子里的海 Re:爱情一杯酒的价(一) 回复时间: 2006.01.23 08:28

    很听说, 很听说: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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