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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同性恋爱

小番茄aiyaya
2006-04-10 09:28   收藏:0 回复:1 点击:4762

    长久以来,白娘子与许大官人的恋情都为人们所同情。几乎所有人都批判法海不应该干涉他们的婚姻,并由此引发了不少关于自由恋爱的话题。可是,人们在关注人妖之恋的同时,有没有想过人自己的自由恋爱?我指的是非一般的恋爱,以及结合。比如,同性婚姻。
  两个同性之间,应该是怎样的关系呢?兄弟般的,亦或姐妹似的,再深入呢?“不,不可以再深入了,与理不和啊!”中国几千年的传统道德观念告诉我。可是,如果两个男人因相处而产生了依赖、倾慕,并发誓要一生相伴,那又该如何处置呢?
  我国婚姻法第二条明文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可是翻遍了法条,我没有看到哪一条有说,夫即是此“男”,妻便是彼“女”。如果两个男性互相协商好,在家庭生活中你为我夫,我做你妻的话,法律是否承认他们的结合呢?如果法律的规定是为了人类的繁衍着想,才要求结合的对象一定得是异性。那么,随着时代的发展,男人也可以生孩子了,是不是就没有障碍了呢?
  看来,法律的规定并不是不可变通的,最主要的还是人们思想不能接受啊!从上古时代母系氏族社会的一妻多夫,到后来的一夫多妻,给人们的感觉就是男女搭配,只是比例不相同罢了。“男主外,女主内”、“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强调的便是异性的互补作用。而且,几千年的道德习惯也为人们所接受。可是我想,清王朝几百年的“不得与异族通婚”的禁令给异族想恋男女造成的阻力也是那么容易就冲破吧!可是,最后呢?
  听说几年前,有两个男青年携手蹋上红地毯,步入婚姻的殿堂了。这个事件在当时引起了相当大的轰动,试想,两个男的在同舟共济之后,发现谁也离不开谁,互相间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感觉,对他们而言,也是一种冲击啊,在深思熟虑之后,排除万难最终选择了走到一起,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啊!说实话我真的很佩服他们,但是大多数人们对他们的评价是伤风败俗、不可理喻。更有甚者几乎想要拆散他们,在这里人们充当的不就是法海的角色吗?既然表面上对人妖之恋给予那么大的同情心,为什么偏偏接受不了人的结合呢?就因为不是人们所期望的郎才女貌?那么,如果一个男人在他的异性世界里找不到同道之人,他作为生物的最基本的权利是不是就该被抹杀呢?
  当然,我也没有就是说,对于同性间的结合应该受到人们的称赞,而且,深受传统观念影响的我,认为同性结合者的尝试是由于心理的变态造成的。我想应该不是所有人在一出生就有这种变态的心理吧,大多数应该是在异性那里受到了极大的创伤,才导致心灵的扭曲吧! 所以,我想社会应该为那些人的行为负多少责呢?不禁又让我对这个畸形的世界加深了疑惑。
  在此也是呼吁:尊重同性者之间的感情,就像接受异族婚姻、接受人妖之恋那样,接受同性之恋吧。试想,如果我为人母,自己的孩子娶个男的当老婆,或者嫁个女的当老公,还有亲戚、朋友的闲言闲语,一时半会儿我也是接受不了,但那毕竟是孩子的选择,只要他(她)幸福,我就应该去尊重这一选择的。
  
原创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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