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林社区-yc姚律师-个人文章】
往事不堪回首 第四章(2)
□ yc姚律师
2006-05-01 10:22
收藏:0
回复:0
点击:4782
第四章 地狱九十天(2)
我被关的这个房间是一个套间的里间,厕所就在这个套间里。
下午他们又拉进一个女的,关在外间。因为里间的门开着,我能看得见。
这个女的大约有四十来岁,头发很乱,哭得眼睛又红又肿。她一个劲大喊大叫,要出去,要见她的孩子。当她闹得没劲了,才慢慢安静下来。
看管她的人一直追问她“屯留县武装部的枪支埋藏在什么地方”。
她一直回答“不知道 ”。
看管人员喝斥道:“你是武装部长老婆,你能不知道!”
她上厕所就要从我跟前过,她那双发呆的眼睛死死盯着我看。我见看管的人不在,就给她说:“大姐,既然叫他们抓到这儿来啦,想孩子也没用。你越闹,他们就越打你,一旦被他们打死了,不是永远见不到孩子了嘛。再说,你再闹,他们也不会放了你。”
她嘴里念叨着:“怎么把人打成这样啦,怎么把人打成这样啦……”她已经有点神经兮兮的,她那蓬乱的头发,直呆呆的目光,她那受惊的样子,再被他们威逼下去,非发疯不可。
后来我知道:她叫韩雪梅,四川人,屯留县武装部的打字员,武装部长的妻子。她爱人在北京学习,她也准备到北京去。她在长治长途汽车站下车后,在“一条龙”旅社休息了一下,就去了军分区。天黑时发现钱包丢了,钱包里装有150元。她就非要到“一条龙”旅社去找,谁也劝不住。领导没法,就派警卫员小夏持枪护送着她一起去。经过东大街“鬼见愁”战斗队——“红字号”的一个群众组织——门口时,被“鬼见愁”的人把他们二人都抓了。
“红字号”的人问小夏“军分区的军火库在什么地方”,小夏说“不知道 ”。“红字号”的人就拿从小夏手中缴获的自动步枪对着小夏,威胁说:“你顽固不化,老子毙了你!”小夏毕竟是军人,就上前夺枪。对方扣响了板机,子弹击穿了小夏的腿部。小夏带着伤腿被折磨了八十余天,被营救出来时,严重贫血,营养不良,皮包骨头,气息奄奄。我被营救出来后,曾多次去看望他。后来他转业到长治轴承厂当了化验员。六九年初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时,他还是面色苍白,腿有点瘸。
我出来后,韩雪梅大姐每次去长治都去看我。头两次去,每次都硬塞给我十元钱,说我身体太虚,叫我买点营养品补一补。韩大姐确实已不太正常。她每次见我都反复地给我说:“我和你关在一个房间时,我装着去厕所,是想看看他们到底打你了没有。他们给我说,他们优待俘虏,不打人。说你要不信,你问问里间的姚新民,看打他了没有。他们说的全是假话。我一看,他们把你打成了那样!他们连畜牲都不如。他们几个人一次一次轮奸我。我有几次扒到窗口上想跳楼自杀,但我舍不得我的孩子,才没有跳下去。”
我被关的地方是第二招待所大楼的最高层——第四层西北角的一间。外间门口有持枪人员站岗。大楼北边是体育场。从窗口可以看到体育场内有三五个老年人在打太极拳,锻炼身体。
天黑时,他们又把我蒙上眼睛,捆起来,用车拉到淮海兵工厂,关到技工学校大楼的地下室。
他们两个人拉着我走下一段楼梯,又走了几步平路。听他们说:“把这一间里的人换过来,把他关在这一间吧。”一阵开门关门的响声过后,他们把我推进一个房间,然后解开绳子和蒙眼睛的围巾。
这房间很小,大约有六平方米。顶上一个十五瓦的灯泡,常亮着。后墙根好象是一个通气孔,已用一块铁板焊死。地下一边靠墙铺着谷草,是被关押者的地铺。刚进门的一角放着一个塑料桶,供排泄之用。后边一个墙角堆放着一摞《战友报》,上边扔着一件染满血迹的蓝格衬衣。房间是两扇门,门上有用钢筋制作的一环扣一环的关子,用一把大铁锁锁着。
天气很冷,我又穿得很薄,晚上睡下一会儿就冻醒了。我就把蓝格衬衣撕成条子,拧成细绳,用它把一半谷草编成草帘子,睡时盖在身上,当作被子。晚上冻得醒来时,就在空地上转圈儿跑一会儿,当身子不太冷了再睡。再冻醒,再起来转圈儿跑,身子热点了再睡——如此反复,夜夜如此。
每天早上,看管人员把门打开,让房间里的臭气往外冒一冒。接着就是送饭的人提着一个上大下小的铁皮圆桶,拿着一把勺子,给每一个房间送饭。饭基本上都是小米稀粥,有时另加一块死面窝窝头。被关押人的饭碗是从来不洗的,吃过上顿,下顿再用。
送饭的时候,送饭人后边跟着两个武装人员,手持冲锋枪,站在房门两边,枪口对着门里。平时是武装人员在巡逻,有节奏的皮鞋声从楼道里传到每一个房间。
早上门被打开时,我在门里的左侧往外看,可以看到门外右边就是楼道的尽头,一扇铁大门已被焊死。可见我被关的是地下室的最后一间。
我对面的一间,是个单扇门,门上是暗锁,安着一个拉手。对面门打开时可以看到,房间后面有窗户,窗户下面有很多桌椅,堆放得很高。每当晚上,看管人员就用一条绳子把我门上的铁关子和对面门上的拉手紧紧地绞在一起。
作者签名: 为实现法律公正和社会正义而奋斗!我的QQ号是420026676,那位网友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加我,我会免费为你提供满意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