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林社区-方央-个人文章】
“捞拇子”的故事
□ 方央
2006-05-14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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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想,为什么人们会使用“鱼米之乡”这样的联合词组,显然,米是人类最基本的粮食作物,而鱼当然就是米的最佳搭档。甚至于,就是按照笔画的排列顺序,米应该也是排在鱼的前面。鱼米之乡,鱼米之乡,可见,鱼在人们生活中是何等的重要。
说到我的家乡湖北,素来就有千湖之省的美誉。湖泊多、港汊多,鱼也多,当仁不让的就是鱼米之乡了。否则,怎么会有那句脍炙人口的“清早船儿去撒网,晚上回来鱼满舱”的歌词了。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养鱼观念的更新,或许就在中午回来,也是鱼满舱了。
遗憾的是,《洪湖赤卫队》的时代已经离我们远去,那刘闯大队长手中摸到的大鱼,显然是野生的鱼种。野生的鱼种因营养价值的优越,在人类过度捕捞中,已经不可多得,“捞拇子”就是野生鱼种中渐渐淡出的鱼儿。
如今的市面上,已经是极少能买到“捞拇子”了。
“捞拇子”的形状圆滚滚,一条鱼也就是比小拇指大不了多少,是属于自生自灭的野生鱼种。
“捞拇子”的地位在鱼类中是极其低下的。有句话就叫“大鱼吃小鱼,小鱼吃”捞拇子”,”捞拇子”吃虾子,虾子吃泥巴”。由此可见,”捞拇子”也就是比虾子大不了多少。而现在恐怕是”捞拇子”连虾子也没得吃了,那些什么龙虾,基尾虾,显然是高出”捞拇子”的地位的。
“捞拇子”虽然地位低下,却是不大服从管理的。”捞拇子”的自生自灭,决定了它的野性和抗挣性及灵活性。”捞拇子”又因体小肉少,往往又入不了人眼,也就值不得放杆垂钓。
在我的老家,有句讽刺垂钓功夫不行的人,就说“你今天钓了几条”捞拇子”?或者是“死光皮?” 这里所提的“死光皮”,也是一种捞不上筷子的小鱼。
“捞拇子”能和人们见上一面,大多是堰塘清淤拖鱼时才能有一席地位。更多的时候,“捞拇子”的贡献就是给大鱼做食物链的。
“捞拇子”因其体小,厨师们值不得花上工夫为它添花加朵。在烹饪时,往往就是把“捞拇子”放点淀粉一裹,往油锅里一放。等“捞拇子”炸得半焦黄了,再放入锅中,放一点豆瓣酱加水煮一煮即可食用。
烹调好的“捞拇子”放在餐桌上,此时的“捞拇子”,才能在鱼的联合国中,享受大鱼小鱼同样是鱼的待遇。而一当人们用筷子鱼将“捞拇子”放入口中,“捞拇子”鱼味鲜美的特征就充分地体现出来。不经意中,“捞拇子”往往是最先消灭的菜肴了。
于是,就有客人开始讨论或者是询问关于“捞拇子”的来龙去脉了。
200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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