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林社区-方林-个人文章】
以工作之名,说说执法部门的工作
□ 方林
2006-06-02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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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1日,《武汉晚报》头版头条刊载新闻《地税局兵分30路查假发票》,并在当期报纸中用4版、5版、6版、7版四个整版予以了报道,报道中说:“本报17名记者同步目击,众多酒店不开发票或开假发票,昨日暗访30家餐饮酒店,14家有逃税‘猫腻’被当场曝光”。无疑整顿餐饮市场、打击偷税漏税的不法商贩,是一件大好事,同时也是税务部门的职责所在。
在仔细看这份大篇幅的报道的时候,我不禁产生了一些疑问。报纸中介绍说,执法人员都是先假扮食客,吃完饭后索取发票,并以此来判断发票的真假,进而检查有造假嫌疑的发票情况,达到最终打击不法商家的目的。这是一个不错的方法,我的疑问是这些就餐的消费由谁来承担?是因为工作消费报销还是参与执法的执法人员自讨腰包?
在关于武昌“妙味鲜”酒店的暗访调查中,记者透露“我们一行共消费136元”,如果这些消费都是因公报销的话,我们可以以平均每路调查人员消费130元来计算,仅一路人马调查一家酒店,就需要消费3900元。根据武汉市统计局抽样调查显示,2005年7月武汉市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60.76元。以此作为基点来估算,这次调查一餐的花费就是4个武汉人一个月的收入了。在报告中说,“市地税局称,今年以来,群众举报假餐饮发票案达1400多起”,如果都靠这样去暗防调查,不敢想象需要花费的吃饭的钱是多少?如果这些消费都是执法人员自己讨腰包,我不知道他们一个月的收入是多少?可以执法多少次?
以前一直都听说某些执法部门的灰色收入很可观,这次的报道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想私了的餐厅老板给每个执法人员许以2000元来私下解决假发票的事情,这就不难说了,要是这些执法队伍中存在蛀虫的话,就执法一次就可以轻松获得2个武汉人一个月的收入。同时我们看到执法人员在调查老复盛酒店的时候,有人说检查人员是来吃黑的,并有男子将酒瓶扔向执法人员,这说明在以前的工作中,至少有这种吃黑的情况存在的,不知道在没有媒体记者跟随报道的情况下,执法人员是不是依然干净?
写到这里,我突然意识到有些悲哀,我们的执法部门为了去履行一项光明正大的工作,不得不去假扮食客暗访,难道身穿制服,来个突击检查不行吗?难道没有其他的办法吗?也难怪当执法人员面对一个因老板不在而打不开的抽屉时,就缩手无策了,真不知道如果这个抽屉里藏有巨大猫腻的时候,执法人员是不是就这样放过了?是不是每个餐厅饭馆都把抽屉锁起来的时候,我们这次伟大的执法行动就要宣告失败了呢?
作者签名: 冷冷的风是我的外衣=
我在冬天的街口=
看你冷冷地离去 |